第20章 《母替子罪跪公堂》》(1 / 2)
时下十二月中旬,正属于寒冬腊月,北风在呼啸,刺骨的冷天夹着雪花飞舞,大人都受不了,何况小孩?可是对于小杨浩,他正处于急事之中,已经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了,早就忘了天寒地冻,忘了草鞋什么时候脱落,忘了身处冷风当中……
第二天, 潘财主一纸状告书,压在县衙署案头,告书上写道:
“县署长大人:
小民姓潘,名有根。我在谟武村曹甘际山场西南山界,购置山林数百亩。昨日砍柴樵夫杨景开垦荒地,他目中无人,故意点燃明火,烧我成林山场一百多亩面积,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当初我买这片山林,花去了二十两银子,这是我世代省吃省用省下来的积蓄。这片山林,至今十年之久了,每棵树都在随着年岁长粗长高,又是原始森林,林中名贵木材品种齐全,百年朽木数不胜数,就是朽木也可以雕也。有人出六十两银子,我还没放心上,如今却被他一把火烧光了!
县暑老爷,您是父母官,您主持公道吧,一定要为小民我做主!
致敬!
光绪元宝年”
六十两银子,估算了一下,在清朝,一两银子可以买6至8石大米,一石大米的重量是96斤。按最低6石计算,6x96\\u003d306斤大米,那么60两银子x每石96斤\\u003d5760斤大米!
也就是说,杨景烧毁潘有根一百多亩山林,赔偿现金是六十两银子。如果折算大米的话,就得挑五千七百六十斤去潘家,方可还清。
呜呼!无论兑现银子也好,抵押大米也罢,眼下对一贫如洗的杨景来说,就是满星星的天文数字,再怎样倾家荡产,砸锅卖铁,也是杯水车薪。
有人笑话他:“樵夫这下倾家荡产了!”
要知道这个成语在杨景身上是行不通的。因为杨景流浪他乡,根本就是没有家,只有草棚为房,免强遮风挡雨。
荡产?一个落荒者,更无家产可言了,在深山老林里,是家徒四壁,拿什么值钱的产物来典当?
那么按照森林法,烧山放火同样是犯罪,谁都逃脱不了!这是历代皇朝明文规定的。
如此看来,十五岁的杨景,其他都是费话少说了,只能直接等待县衙判书下来,判定坐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