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大劫案(1 / 2)
雁哈哈的用意,在于探听消息。
脚力们跟着“有命花”、行商、镖局等走南闯北,客栈就是他们喝酒、吹牛以舒解疲乏,以慰藉寂寞与思念的乐园。
喝了酒,嘴就没有把门的,喝到兴头上,不管什么话什么事,都往外说,百无禁忌。
亲眼所见的也好,道听途说的也罢,只要是从他们酒醉的嘴里说出来,都是那么曲折离奇,引人入胜,让人听得津津有味,不忍离去。
但唯一的美中不足的,就是真假难辨。
夸大其词都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最怕的就是以讹传讹,到最后成了个南辕北辙,黑白颠倒,是非错位。
在茶馆酒肆里打探消息,要有个去伪存真的能力,要有个听风辨影的本领,要有能在泥沙俱下的碎石滩中,一杆挑出无瑕美玉的手段。
雁哈哈就有这份自信。
可现实,很打脸。
他本以为,脚力们吹牛的重点,肯定是小命大人的火并案、少年的白幡、雁过山庄的流水席这三件扯风的事。
哪知不然。
这些事,都是哩曲小调,不值一提,他们提的是场大戏。
是场法阵与法阵的冲撞,“不系”与“不系”的对决。
这场大戏,就是发生在禽州地界的一起大劫案。
被劫走了什么,不知道,交战双方是谁,不好说。
现在能确定的只有两点:
一是看到了英州侍卫的法阵“烽火连三月”,和芮州监卫的法阵“请君入瓮”。
二是看到了两道不系境界的剑光在漫天缠斗。
这两样,都是不世出的神奇景象。
有的人,穷其一生,都不见得能看到一样。
尤其是“不系”之间的对决,好多年都没有发生过,也就被脚力们吹嘘得天花乱坠。
有的说,剑光如垂天之云。
有的说,剑光如流星赶月。
还有的说,剑光如瀑布倾泻,大河奔流。
更有的说,剑光如线,如双色光球,如一色光球,如爆炸的烟火,充斥苍穹。
“这真是日月同辉呀!”有脚力感慨,道:
“天上剑气纵横,地上战马嘶鸣,好一场大戏,精彩纷呈地开场。”
那位就纠正他,反问道:
“不是已经落幕,怎么能是才开场?”
而感慨的那位,却笑而不语,端起酒碗,一饮而尽,又连声赞道:
“这饮不尽的苦啊……”
雁哈哈冲雁明乐使个眼色。
雁明乐会意,起身来到那感慨的脚力身边,附在他耳边低声道:
“这边有好酒好菜,可否荣请阁下移步?”
说着,用手一指,自己桌上并未动筷的,新奇又丰富的菜品。
那感慨的脚力,瞥了一眼,顿时来了兴趣,却并不独享,而是大声回道:
“好啊!
哥几个,有爷想听故事!
来吧……”
听他这一招呼,“呼啦啦”十几个都站了起来,跟着他就往雁哈哈桌上凑。
少年赶紧起身让座,可还是不够坐。
雁明乐到底世事洞明,立即叫来跑堂的小厮,又拼上两张八仙桌,才勉强挤下。
就那,还有几位是站着的。
雁明乐忙活起来,又是加菜,又是加酒。
正是那句:好酒好菜,给爷走起来,反正,爷不用付钱。
少年正要随便找个座位坐下,乱糟糟地,就有个面生的小厮,来至他跟前,塞给他一纸便签。
便签上的字迹少年太熟悉了,肯定出自老祖柳银环之手,跟那本修行笔记上的字迹一模一样。
便签的抬头是“弟”,落款是“兄”,日期就是少年醉酒的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