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往事(一)(1 / 2)
如果一位衣着艳丽,甚至称得上是浮夸的女子来到了像萨克尔一样偏僻的边陲小镇,径直地走向你的花店,你自然是与这位女子素不相识,她似乎也没有自我介绍的打算,只是在对你行了一个古怪而浮夸的屈膝礼后向你索要了一本古怪的手札。
这无疑是纯粹的冒险,因为它很可能会引起一连串的奇妙故事。可你会接受吗?你不会。你会尴尬地说着无关紧要的废话然后用你贫乏的语言向这位女子描述今天的塞西莉娅花是如何得充满了风的魔力以及圣洁的信仰,在你确信她不会关照你的生意后不耐烦地把她赶走。你肯定会这样做,除非你是那凤毛麟角的受眷顾之人,在他们身上,纯粹的冒险精神尚存。
真正的冒险家从来都为数不多。即使是那些功名赫赫,被刻在功德碑上的人也不过是追名逐利的商人。他们去追逐自己想要的东西——无知者的崇拜、女人的爱情、金银财宝,以及荣誉和名望。而真正的冒险家前行时漫无目的,也不斤斤计较得失,直面和迎接未知的命运。就比如说像一个浪子——当他启程返乡的时候。
自然,半吊子的冒险家——勇敢而杰出的人物——数不胜数。从塞西利亚动征军到王国的缔造者,这些英雄丰富了历史和小说的艺术,以及历史小说这一行当。但是,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一个荣誉要授予、一个姑娘要追求、一场比赛要角逐、一招三剑十字斩要使出、一个名字要雕刻、一个私人目的要达到、一件事要和人理论一一因此,他们不能算是真正的冒险家。威尔斯就是一个真正的冒险家。在他看来,一生中最令人感兴趣的经历莫过于在下一个拐角可能发生的怪事。他曾做过王国的护卫队,也成为过自由的冒险家;他曾闯进过亚龙的巢穴,也探索过充满黑暗的古堡;他也乐于花半辈子去寻找一只粉色的史莱姆。他甘愿去冒险,即使有好几次几乎令他命丧黄泉。但是他依旧热情不减,欣然地接受出现在眼前的每一次挑战,继续他纯粹的冒险历程。
然而那已经是十几年前的故事了,即使是纯粹如威尔斯一样的冒险家也摆脱不了时间的魔咒,人过中年以后就开始向往平静的生活,乃至于如同舞台上的蹩脚骑士,竟头脑发热,拜倒在心爱姑娘的石榴裙下。
爱情的果实自然温润如玉,可胸中燃烧的冒险之火还有几分尚存呢?直至几年前威尔斯搬到萨克尔开了家花店,准备安享晚年时,其已近乎熄灭了。
虽然位于赛瑞利安王国的边境,可萨克尔无疑具备了平静生活所需的一切条件。这里是王国中第一个迎接黎明的地方,太阳总会每天准时地刺破夜幕,从悠远的天边穿过红霞射出第一缕朝晖,将小镇一隅染上金黄,然后是你家的院墙,进而透过窗户,映入你的眼中。每当这时,你总会情不自禁地赞叹天地的伟大,继而又对萨克尔的平静生活心生一份眷恋。
威尔斯已记不清自己在花店门前迎接了多少次日出,看着高升的红日将洁白的塞西莉娅花染成金黄,他总能隐约地觉出心中的那份蠢蠢不安,似乎没有比这更能打动人心的事了。今天的塞西莉娅花确乎是有一种独特的魔力,其中所饱含的风神的祝福,竟有使冒险的火种复燃的迹象。
威尔斯正潜心整理花店的展品,以至于没有注意到今日第一位客人的到来。
那是位少女。
威尔斯从未见过这样一位少女,没见过这样华丽的服饰,华丽到繁冗,冗杂到浮夸。她脚下的厚底长筒靴不禁让威尔斯想起了篝火节上踩着矮高跷的滑稽小丑。但少女也因此高挑了许多,即使撑着那样宽大蓬松的裙摆也不显得臃肿,收紧的束腰更是现出少女曼妙的曲线,她头上戴着绸缎的玫瑰花饰,垂下的黑纱轻轻遮住她半边面庞,既不失少女的灵动却又平添几分风韵。
然而,这种感觉,违和的、不安的,感觉——当错误的人在错误的时间凭空出现在错误的地点时,周围的人自然会产生的一种感觉。是的,凭空出现。老潘乔根本没注意到少女的到来,当他抬起头时,她就已经站在了那里,似乎她本来就在那里,就应该在那里。
在确认威尔斯确实已经注意到了自己以后,少女轻轻拈起裙摆,稍一颔首,弓膝微屈,另一只厚跟在身后盈盈一点。威尔斯看着少女殷红的朱唇,感觉有一种奇妙魔力要让他沉溺其中,那妖艳的红让他不禁想起了初次恋爱的甜蜜喜悦,心中的炽热似要将血液干涸。他相信面纱下一定是一双摄人心魄的眼睛,将周围的一切都旋入其中然后粉碎,只剩下一片狼藉。那是混乱的中心,祸患的根源――她靠近的一切都将鸡犬不宁;靠近她的一切都将不复存在。
宛如清风抚过铃兰让人联想到的风信清脆的叮呤声一般,少女开口了。
“贵安,老先生。没有比暖阳下的和风更好的奖赏了,不是吗?”
“是的小姐,你说的没错。不过我还以为年轻人会更喜欢些更直白的东西,比如说,嗯,金钱啊、权利、地位、名誉之类的,还有,呃”
“还有女人。”
“你说的对,小姐。但,爱情是美好的,呃,或许你还没经历过,毕竟——呃,抱歉小姐,我没别的意思。而且我也不是你想的那种人,我的妻子就是我的初恋,呃,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请别介意,老先生,是小女唐突了。”
少女又是轻盈一点,微微致歉。
威尔斯感到有些尴尬,但又十分感谢她。这种对新事物的好奇,究竟多久没有再体验到了呢?
“小姐,想要一株塞西莉娅花吗?最新进的货。”
“塞西利亚啊,真怀念呢。”
少女轻轻俯下身,在绽放的洁白中低语。
“抱歉小姐,你刚刚是不是说了什么,我没太听清。”
“没什么,请别在意。在萨克尔开一家花店似乎不是个好主意,老先生,生意可好?”
“管什么好不好的,无非就是想安安稳稳过日子就是了。不过——”
“不过?”
“不过平静的日子要到头啦。小姐,咱们也没必要兜圈子了,你来我这究竟有何贵干。”
“老先生明鉴,小女确实有一个不情之请。您这里有一本手札,对吗?”
“我倒确实喜欢收集这些野史小说之类的,不知道您说的是哪一本?”
“好吧,好吧,我知道了。不过小姐,你是怎么知道的。”
威尔斯眉头紧锁,脸上分明写满了不悦。少女只是微微一笑,欠身行礼。
“是玛多那个老东西告诉你的?他还好吗?”
仍是欠身行礼。
“哼,老狐狸,这时候风口倒是握紧了,有种就别把我供出来啊。”
“老先生,怎么想是您的自由,但请恕小女无法告知。”
“算了,都是陈年旧事了,反正也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给你看看也无妨。”
“万分感谢。”
“无妨。我还年轻时曾是一个冒险团的副团长,而玛多是团长,我自认为我们的交情还算过得去。你既然能从他嘴里把话套出来,想必我也不可能藏得住这本书。”
“您言过了。”
“小姐,进店里坐吧。”
“打扰了。”
花店不算大,日光从橱窗中照射进来,显得格外明亮。右边是一个柜台,台前有几张高脚凳,后边的货物架中一半摆的各种各样的花卉,另一半放着各种各样的酒饮。左边是两张大圆桌,周围零星围着几张小圆凳,对面是两个大书架,乱七八糟地摞着列着不知有何用途的的杂书。少女的厚跟靴在木地板上踩出沉闷的声响,她走到圆桌前,在一张圆凳上坐下。
“您这里倒不像个花店。”
“像个酒馆,对吗?”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有什么关系呢,就像在乡下开一家花店一样,怎么装修其实都无所谓,顺从自己就行了呗。这么说虽然可能有点不要脸,我自认为曾经的自己也算得上是一位杰出的冒险家,我平反过叛乱、抵御过兽潮,有一次还遇见了一头龙,虽然只是只亚龙。我做冒险家最大的遗憾可能就是没有找到粉凝胶——一种亮粉色的史莱姆,个头比普通的要小一点而且更有弹性。你听说过这种生物吗,小姐?据说它能给人带来好运,我几乎花了半辈子在寻找它,虽然只是顺便的事,可,谁知道呢?没准我真能找到它。”
“抱歉小姐,我扯远了。”
“没关系,您继续讲就是了。”
“小姐你也是冒险家吗?虽然我觉得你不是,因为你的打扮显得有些不太专业。呃,或者应该说是太正式了,正式到有些业余,而且你看起来似乎很年轻。不过这些都是我的猜测,真相到底如何我怎么可能知道呢,就像是粉史莱姆,说不定就只是个谎言呢。再说年龄,小姐我真的很感激你,说实在的,如果真有那么一两个年轻人能听我吹嘘一下前半辈子的冒险经历,再让我教上个一招半式,我真是乐意极了。不是我自吹自擂,年纪根本不是问题,况且我还不算老,如果再让我重新披挂上阵,我至少比八成的小年轻要强。不过在那次经历之后,你明白我指的是什么吗,小姐?我相信你是知道的。我已经没有冒险的乐趣了,也或许是失去冒险的勇气了。不过管他呢,我只想知道那本该死的破书到底被放到了哪里!”
“啊,在这!找到了,小姐。瞧瞧它,真是有够破的。”
威尔斯将书随手掷到桌子上,掀起一圈灰尘。他拿着一块抹布擦了又擦,才现出原本暗黄的封皮。
“这本书比我想的要破旧的多。”
“可不是吗,我觉得这本书大概得有五十多年的历史。”
“五十年?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