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群魔乱舞(1 / 2)
孔千羽仔细端详了一下这货的样貌:“长得还真是丑啊。”
“咱们国为啥没有这玩意?”东西方在古代又不是全无交流,再加之这玩意会飞啊,一条小小的山脉或者国界线,可挡不住他们扩张的脚步。
“哼,他们也得敢。”
《山海经海内西经》有载:西岭有鬼焉,形同人,目赤而生獠牙,昼伏夜出好食人血,食之延年益寿。
看看咱们老祖宗,吸血鬼对咱们来说是什么玩意?大补的食材!只有餐桌上有他们一席之地!
蚂蚱都不敢三个以上聚集的地方,哪个还敢来?是嫌外卖送得不够快吗?
她念动咒语,暂时禁锢了它的飞行能力,这才放心地扔到地上,一脸嫌弃地赶紧洗手。
“喂,别装死了,赶紧变成人形,不然就拆了你的翅膀。”薛无为大着胆子踢了小蝙蝠两脚,后者扑腾半天发现飞不起来,这才不情不愿变成了人。
还真是个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的大帅哥,要不是浑身上下都透着股邪气,孔千羽还能夸他一句好看。
“这种东西哪里好看了?西方女性都瞎了不成?”
人之血肉对妖兽来说确实是绝佳的补品,吃了能补充能量,但是吸血鬼再怎么能变蝙蝠,从母体中生下来时,都是个人形。
也就是说,他还勉强能够属于人类的范畴,如果非要给个合理的解释,那就是他们的血液里携带某种病毒,阻止了其正常的新陈代谢,才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只能依靠吸血而生。
既然脱离不了人类身体的桎梏,那么长期吸血带来的后遗症之一,就是畏光了。
他们不能长期生活在阳光下,不像狼人,白天会变回正常人,他们只能躲在黑暗的地下,默默等待黑夜的来临,再加上吸血鬼本来就是白人,不见阳光,自然白上加白,白得极不健康。
“你是什么人?竟敢与伟大的血族作对?”
“你又是什么东西?竟敢跟大佬大呼小叫?”
薛无为与吸血鬼互相瞪视着,谁也不服谁。
孔千羽有心试试这小吸血鬼的本事,慢悠悠拔出桃木剑:“来吧,我们打一架,打得赢我就放了你。”
论打架,吸血鬼可能怕狼人,可能会怕牧师,却绝不会怕一个普通人,尤其这普通人还是很少见的东方人。
东方那个神秘的大国,在他们当时的普遍印象中,就是人傻钱多,你有粮,我有枪,你家就是我粮仓,几百亿白银的赔款拉回来时,他们举国欢庆。
因此区区两个东方面孔的年轻人,对吸血鬼来说,就是食物!
他动了,吸血鬼本就是以速度见长的生物,他快出残影,将目标选在孔千羽身上,毕竟女性从体力上就不如男性,先杀弱的准没错。
可惜啊,他忘了自己刚刚在逃跑时是被谁一把抓住,又是谁施法禁锢了自己的飞行能力的了。
孔千羽看着接近自己的吸血鬼,烧火棍都懒得用了。
这速度还能再慢一点吗?还没薛无为快呢,她一把掐住了吸血鬼的脖子,桃木剑一挥,对方刚长出来的尖牙被齐根削断。
吸血鬼发出一声惊恐的啸叫,向附近同伴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