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锅底灰(1 / 2)
还好清风不吝啬,吹拂而过,两人面色都好转了些。
“怎么?你以前也抢过无问楼的?”
季梧桐双臂勉强恢复了些知觉,但依旧酸麻的厉害。
“没抢过,无问楼都是硬茬子!”
江淮春摇摇头,看树下的红衣少年已经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子。
“为什么是我?”
远处两人已经逃的不见踪影,只剩下他们二人留在这桃林里。
“万朗城的无问楼,内门一共也就二十二人。但这二十二人,全部都是仙差级。特别是那肥头大耳的金算盘,听说已经是仙差级里最高的攀天境。”
江淮春说着,将手边的短刀收回刀鞘。两人都已经无力再战,要刀无用。
金算盘,这还是季梧桐第一次听到张善友的别号。
“所以我才是最软的那个柿子”季梧桐自嘲,这身红色锦秀长袍并不能为自己带来庇护。退去这红袍,自己还是那个穷乡僻野来的小仙童。
锦衣华服裹的住一个人皮囊,却裹不住一个人强弱。
“你以杀人抢劫为生?”
刚才打斗中还未顾得上仔细瞧瞧,季梧桐看向身着灰色短袍的江淮春,上面的补丁清晰可见,这是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少年。
此前他一直觉得薛平山那种人才是亡命徒,在山野中和妖兽山精以命相搏。
再看看自己手上的伤口。炎狼祸斗也好,柳精也罢,自己未伤分毫。却在这繁华富贵的万朗城边上险些丧命,这江淮春才是真正的亡命徒。
毕竟和人斗,才是这世上最危险的事儿。
“不不不,我只抢劫,不杀人。”
江淮春摇摇头,又将自己的短刀拔出鞘来,手指在上面轻轻滑动。刚才天色太黑,季梧桐这时才瞧见,那短刀还未开刃。
用江淮春的话讲,在这万朗城中,他们是最底层的人。既没有显赫的家世,也没有店铺良田,有的只是自己。
趁着黑夜,挑几个普通人打劫。或者运气好能遇到季梧桐这样的小仙童,也能劫些低级仙草用来换钱。
“还有别的挣钱的路子吗?”
季梧桐沉思了半刻,他现在同样也需要钱,但偷抢这事他是干不出来的。
“有!但比抢劫危险!”江淮春脱口而出。季梧桐难以想象,比抢劫还危险的事什么。
月明星稀,万朗城南城门已经没有了白天的热闹,寥寥几个路人往城内去,季梧桐并没有去那田地里的茅草屋,而是和江淮春一道回城。
江淮春是个住在万朗城内的孤儿,平日里打交道的也都是些穷困人家,或者是一群泼皮懒汉。
更别提正统仙门了,就连无问楼这种散修门派,江淮春平日里也很难打上交道。
本想今日抢了季梧桐拿箭换钱,却没想到这一场不打不相识让他认识了无问楼内门的人,索性邀请季梧桐回家里去住。
见缝插针,逢源必追。这是江淮春这样的孤儿从小就学会的,像他这样的人,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飞黄腾达的机会,哪怕机会如同大海中的麦芒一样渺小。
“话说你若是抢了我,不怕无问楼的追责?”季梧桐跟着江淮春在一条条小巷子内穿梭。
“正统仙门会,但无问楼不会!只要不杀无问楼的人即可!”江淮春的语气里透着一股子肯定。
待江淮春缓缓道来。原来是无问楼有三不追的原则:不追穷苦,不追世家,不追朝堂。
随着两人一路往北边去,路边的亭台楼阁渐行减少,一间间简陋甚至破败的房屋出现在季梧桐面前,怎么也没想到,这万朗城中还有这幅景象。
江淮春带着季梧桐来到一处院前,这院子连围墙都没有,一排栅栏围着一件简陋的土房,这就是江淮春的住处。
进到屋内,江淮春点燃小方桌上的蜡烛。屋子左手边是炉灶,上面放着三五陶泥碗,右手边是一张床和一个矮柜,几个木头板凳放在桌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