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三三七 危难之际(4)(2 / 2)
带着几名亲信打着火把进城,耿安国人生第一次,有了在郓州大街上纵马飞驰的权力,这让他看世界的心情变得有些不一样。
曾几何时,他还是盘踞在水泊梁山的悍匪。
在说书人的嘴里,他们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大秤分金银,逍遥自在的绿林豪杰,过着被羡慕的生活,有被敬畏的资本。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一怒杀人行侠仗义,神龙见首不见尾,好似神仙一般。
这是一种美梦。
对于平日饱受权贵富人压迫,敢怒不敢言,只能低眉顺眼苟且偷生的普通百姓而言,这种任性豪放无拘无束,可以肆无忌惮欧杀狗官,毫不顾忌砍下恶霸的狗头,大喊大叫抢夺为富不仁者的钱财,而官府大户还奈何不了他们的生活,简直是世间除了做官、做地主之外,最理想的状态了。
身有万夫不当之勇,手握金刚不坏之刃,天大地大任意纵横。
这就是大家都想做的豪杰。
所以说书先生的绿林故事,总是有很多人来听,越是血腥残暴听的人就越多。
但大多数人都只是听听,真让他们不顾父母妻儿,抛弃还能苟且的安稳生活,去拿刀杀人上山为寇,他们却是不敢也不会的。
所以他们只是听听书,听完之后吹吹牛,不会有实际行动。
做人嘛,首先要分得清美梦与现实。
但耿安国不一样。
坐起而行并且无所畏惧,是一个好汉的基本素质,所以他上了梁山。
到了山寨,耿安国才知道,原来美梦之所以美,就是因为它不是现实;美梦之所以是梦,就是因为它照不进现实。
现实是另一番模样。
耿安国看到的最大现实是,所谓的绿林山庄,终究只是土匪窝。
山上没有良田,但大家要吃饭,怎么办?
好汉们选择抢劫。
其实山下有百里水泊,水泊里有鱼,大家可以打渔,山中也有野鸡野兔等诸多猎物,大家可以打猎。
但如果大家去打渔打猎,那跟渔民猎户还有什么区别?
大家上山,是来当绿林好汉、任意潇洒的,不是来当庄稼汉跟渔夫的。如果只是为了打渔,大家又何必上梁山?
况且,庄稼汉跟渔夫没法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银,想要实现这些,就只能抢劫。
把别人的银子抢到自己的口袋里来,这事儿很爽快,比起辛辛苦苦没日没夜种田、打渔、跑商,“抢”这个动作是既省时又省力。
省下了时间与精力,大家才能有更多日夜喝酒吃肉。
对有本事的人来说,抢劫这伙计也不难,至少比忍受风吹日晒,年年面朝黄土背朝天强。
到了梁山,耿安国的差事就是劫道。
一起行动的兄弟们自称为豪杰,耿安国也是这样大声喊的,但他内心深处知道,自己就是个劫匪。
既然是劫匪,手上就免不得沾人命,哪怕耿安国本意不想这样,但经不住对方反抗,有时候反抗还很激烈,是跟他拼命。
到了需要拼命的时候,是非对错已经不重要,道德礼义也没了存在之地。
第一次杀人后,在深林中毁尸灭迹的地方,耿安国伫立了很久。
他记得那天的烈日很耀眼,茂密的树叶也遮挡不住,他想躲进阴影里,却始终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他记得那天的山风很凉,虽然是炎炎夏日,却让他觉得骨头发寒,双腿禁不住有些发抖,似乎站不太住;
他记得那天的山林格外寂静,寂静到让人头皮发麻,总是担心有鬼魅扑过来,商贾临死之际的哀嚎与咒骂,始终萦绕在耳边不肯散去,在寂静中格外清晰刺耳。
耿安国一遍遍的问自己:这个商贾是不是恶人?
如果是,那杀了也就杀了,自己这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
但如果不是呢?自己岂不是冤杀了好人?
一个杀好人的人,一定是十恶不赦,应该被千刀万剐的。
自己要真杀了好人,跟那些鱼肉乡里的狗官,欺压良善的恶霸有什么区别?
就算商贾是恶人,那是不是已经恶到该杀的地步?
如果商贾是恶人,他的伙计,商队的护卫,是不是都是恶人,是不是都该杀?
自己上梁山,为的是不受狗大户的鸟气,活得自由自在,难道是为了杀好人?不分好坏就杀人的劫匪,还能说自己是替天行道?
下回劫道的时候,自己是不是该在动手之前,问一问对方是不是好人?
可谁会说自己是恶人?谁会觉得自己是恶人?
那根据对方的言行举止来判断他们的品性,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误伤?可面对一群要抢劫自己的悍匪,哪个血性男儿会慈悲善目?
那一天,耿安国心中无法解决的问题有太多,就像他杀完人后,扶着树干呕吐的酒肉残渣一样多。
可当耿安国把这些问题,说给见他面色不好来关心他的山寨兄弟时,对方却浑不在意道:我们干的就是杀人越货的买卖,想那么多还吃不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