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十年合约(求收藏!求鲜花!求月票!)(1 / 2)
“你这点儿出息。没酒量还喝!”
“没,没耽误使活。”
“是不耽误。火车都撵不上你。”
郭老师起身走到书桌前,拿了几张纸过来,放在茶几上。
“你拿回去看。愿意签,签好了给我送回来;不愿意签,告诉我一声就行。”
鹏举翻了翻。
他太熟悉这份文件了,是郭家班演艺公司的员工劳动合同。
鹏举拿起笔来,在乙方处签了字,双手递过去。
郭老师没接。
“你得看看条款。”
“看过了。”
郭老师有些疑惑。鹏举是第二个拿到劳动合同的,没想到他看都没看就签了。
头一个拿到劳动合同的是郭少。郭少很温柔地拿走了合同。
“爸,我看看条款哈,改天给你。”
在这件事情上,鹏举显得比他亲儿子还不计利益得失。
身为一个父亲,郭老师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太过的无私。
他希望儿子快乐,懂得照顾自己。
“你去歇着吧。”
鹏举走到书房门口,又走回来了。
“师父,我想跟您说一下,我对这份合同的看法。”
“好啊,郭某洗耳恭听。”
鹏举尽量和颜悦色,但还是很严肃。
“师父,郭家班是个松散的相声社团。演员是邀请制的,上一次台,拿一次的场份。有演出,先得协调各位演员的时间,看能请谁来演。除了徒弟们能用师徒感情框着,其他的演员,再亲近也是合作者,平起平坐,咱管不着人家。
“演艺公司采用的是公司治理架构。签了劳动合同,演员就是公司的员工了。公司统一安排演出计划,演员必需服从。如果在外面接了通告,要跟公司分成的。这一点,已经小有名气的师叔师兄们,会有疑义。
“最具争议的,是十年的合约期限和高额的违约金。恕我直言,咱们现在的四梁八柱,得走一大半。”
年轻的郭老师,还没有成长为一个企业家,他也在不断的摸索、碰壁、调整。
“小举,你觉得,这份合同是否合理?”
“您聘请的职业经理人和律师团队,肯定在业内做了同类别公司用工制度的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