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明眸一眨天失色(1 / 2)
年华话到嘴巴还没脱口而出,就听到一阵言语从二楼楼梯处传来,言语是这般:
“我道是哪个大官子弟敢来此大放厥词,原来只是几个穷酸书生!”
“金榜还未提名,便这般咄咄逼人。”
“倘若当真给你等名列三甲,当了个小官,还不得鱼肉百姓?!祸害四方?!”
随着声音落下,楼梯处走出来一个美妇,模样约莫二十多岁。
一身浅黄色长裙合乎身材,头上戴着一支玉簪将姿色衬托的美的不可方物。
而且一对眼睛格外动人!
明眸一眨天失色,朱唇一启勾人心。
沉鱼落雁难比拟,闭月羞花剩几分。
美妇似乎想到什么好笑的事情。
将仿似精雕细琢的玉手掩住嘴巴,轻笑了几声。
年华想来倘若用“身处百花中,百花却无颜”来描述,却也只能描述出七八分出来。
不可全释其貌!
几个狂妄书生看得有些痴。
倒是方姓书生稍有些定力,率先从‘痴呆’状态中回过神来。
方书生看到是一位女子便想停下争论。
毕竟与女子争论实在是有辱‘斯文’!
眼珠却又转了转,便打定主意再争论几分。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
那‘不辩不相识’道理也是一样的嘛!
道理不外如是!
年华看着一脸猪哥样的方书生,便知道他打的什么鬼主意。
不外乎先说些大道理来彰显自己文采斐然,用才华来打动美人。
最后在美人哑口无言之时,再认一个小错来博得美人倾心也无伤大雅!
毕竟‘君子’不应与女子争论嘛!
到时名声有了,美人也有了。
今日‘名色双收’之事传为一段佳话。
岂不美哉?!
正如年华所预料一样。
方书生打定主意便想高声阔论,引经据典一番。
岂料那美人虽是相貌温婉,行事却一点都不‘温婉’!
直接摆手打断了方书生即将开口的言语。
“我不与你这哗众取宠之辈争辩!”
“若不愿在吟香楼吃饭离去便是,倘若再行有碍其他客官吃饭,抹黑我家酒店之事。”
“我倒是与此次主考官相识,明日便寻他问问何为圣贤书!何为读圣贤书之人!”
美人一番言语说的书生面红耳赤。
方书生想要借此闹事一番,却又顾忌会试在即。
若今日之事传到考官耳中,难免得一个‘骄横跋扈’的名头。
到时印象大打折扣,为此次会试增添了许多本不必要的磨难。
只是倘若这般离去又有几分不甘!
毕竟且不说此时已是落了面子,单是今日之后他人传出去‘方书生不如女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