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状告李大水(1 / 2)
知府衙门大堂的板子声还在继续……
只听扑通一声!
顾子柠重重的跪在了大堂的正中央。
“……”宫家三兄弟。
“……”知府大人,师爷,衙役。
“……”看热闹的群众。
“大人,民妇有冤要告。”
话落,顾子柠脑袋重重的磕在地上,动作之大,扯开了肩膀上的伤口而不自知。
“……”
“……”
一干众人。
就在刚才。
顾子柠又记起了一桩事。
半年后,也就是秋收之后,莲花村来了一群匪徒洗劫了整个村子。
他们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虽然那会的宫家已经不复存在。
“她”也离开的莲花村。
后来的后来……
“她”落到了宫千毓的手里。
彼时的宫千毓已经权利滔天,可谓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有一日,他心情特别好的走进关她的地牢,大发慈悲的没有抽打“她”,并且告诉了“她”一桩过了好几年的旧事。
她记得他那时候是这样说的。
“本王亲爱的大嫂,知道本王今天为什么这样开心吗?
告诉你也无妨!
莲花村的李大水,大嫂可还记得?
你不记得,本王记得。
那年的收成是真的好啊!
入村的匪徒是真的狠啊!
整个莲花村血流成河。
本王亲眼看见李大水与匪徒里应外合血洗了整个村庄。
大嫂应该还不知道吧?
本王能有今天的成就,多亏了李大水。
若不是他带人洗劫了村庄,本王哪里来的银子离开呢!
所以啊!
为了报答李大水当时的“大恩大德”,本王活剐了他的皮。
你说本王该不该高兴?”
也就是说!
现在的李大水很有可能已经认识匪徒了。
罪恶!
就该死在摇篮里。
“大人,民妇要告李大水为躲避抓壮丁,杀害他的发妻,并且威胁民妇的小叔子,屡屡要杀了民妇的小叔子们,请大人明察秋毫,给民妇的家人们一条活路。”
若直截了当的状告李大水勾结匪徒,不说这是半年后的事。
就是半年后,说出来未必会有人信。
顾子柠只能另辟途径,让李大水牢底坐穿。
至于他勾结匪徒一事。
她相信,进了牢房,知府大人有的是办法让他生不如死。
顾子柠虽然没有接触过知府大人。
但“她”太熟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