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物以稀为贵(1 / 2)
乔麦冲她俩神秘一笑,“走,为师带你们看看,这可是为师两个月以来的成果。”
她拉着如芯和如意的小手,到了东厢房第一间屋门前,把门轻轻打开,领着她俩走了进去。
两人看到地上巴掌大小的鹌鹑,乌央乌央的跑来跑去时,都傻眼了。
“师父,这几个屋您都用来养这个了?”
“是啊,它们可爱不可爱?你们要不要养几只?”
两人咽咽口水“我娘知道不?”
“不知道,知道也没关系,反正这房子我先占着,等我走了,她再找人收拾呗。”
“这个好象比鸡干净些?”
“个头太小,吃的少拉的也少,每天勤快些,屋里一点都不臭,冬天在屋里生个炭盆,它们一样下蛋的。”
“我们回去问问娘,要是可以,也在家里养点,养一间房子的这个就行。”
“能顾着自家吃就行,这个蛋可比鸡蛋有营养,做面汤时放里面,比鸡蛋好下嘴。”
两人看了一会儿鹌鹑,乔麦把她们喊到屋里,指了指煮好的鹌鹑蛋。
“吃吧,跟吃鸡蛋一样,我煮了一锅五香的,吃不了的,走的时候给你娘带走。”
“嘻嘻,跟着师父,啥时候都有好吃的。”
“这东西不经放,夏天不能过夜,吃不了给左邻右舍一些,也让你娘帮我做做宣传。”
“师父,您准备卖这个了?”
“是啊,再过两月天气变冷,鸡就不下蛋了,这东西能在屋里养,也不耽误下蛋,冬天卖这个也是一项收入”
“肯定不会便宜吧?”
“一个一文。”
“听着不贵,可是一个鸡蛋顶这个好几个呢。”
乔麦眼儿一翻“鸡蛋是鸡蛋,这是这个,虽然味道差不多,但是营养价值不一样。”
“这有啥不同的?”
“常吃这个,可以健脑,治浮肿,治贫血,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呢,当然,鸡蛋对身体也有益处,尤其是对肝脏好。”
“呀,师父懂的真多。”
“即然要卖这个,自然要多了解一下。”
“吃吧,我再给你们整点好东西。”
“嗳”姐妹俩也不做作,拿着鹌鹑蛋剥着吃起来。
乔麦来到厨房,烧上一锅水,从空间取出十几穗玉米,剥了外皮,只留里面一层薄薄的内皮,然后扔进了锅里。
空间已经收了一波四分地的玉米穗,都堆在角落里,要赶紧卖了才是。
但不是现在,要等到八月,九月新玉米上市,她要提前一个月卖煮玉米,这样应该能卖上价去。
等食客吃习惯她的玉米,就知道这个品种的玉米有多好吃了。
感谢前世自己买的玉米穗,不然的话,根本吃不上这种甜甜糯糯的玉米呢。
想当初,这种玉米,也是街边小吃中,深受百姓喜欢的一种食品。
锅开后,十分钟就可以熄火捞出去了。
满满一盆子热气腾腾的玉米棒子,被乔麦端到屋里的炕桌上。
“师父,您是给我们煮玉米去了?”
“是啊,南边的玉米都长成了,我瞧着不错,跟人家种地的商量了一下,买了不少回来,一进八月就打算买这个。”
“师父,这玉米看着品相不错,可是大家平时都用这个熬粥,谁还会稀罕这东西呢?我觉得不会好卖的。”
“话不能先说圆满了,一会儿等凉一点尝尝看。”
“富人家肯定不吃,他们都说这东西是低贱之人吃的。”
“那是他们没口福,不要觉得有钱了,就觉得粗粮不配他们的身份,其实粗粮对身体的好处大着呢,我跟你们说啊,但凡长寿之人,五谷杂粮从不挑剔,但凡那些富人,挑这个挑那个的,总是早早仙去了”
两人看着乔麦直笑,“师父,您说话真逗,不过也很有道理。”
“听师父的没错,这鹌鹑蛋吃的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