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初具规模(1 / 2)
合议庭召见被告方,将案件的结果会怎么样,简单的描述了一遍,被告方1个,全都瞪大了眼睛。
法官从整件事情的分析来看,蔡某安、《杂谈》完全没有任何一点的责任可以逃避,千山欢公司同样逃避不了,因为事先申请了财产保全,这三家被告,赔偿绝对是免不了的。
如果万珍阁在申请对开通会员时候的资产进行评估,那结果将超出他们的想象。
另外7家媒体正暗自庆幸的时候,法官再次告诉他们,从责任来说他们的确没有前三家那么大,但是在媒体报道中不核实信息来源,就算是转发新闻,同样承担的责任是一样的,只是主次的差异而已。
法官很隐晦的提出,虽然万珍阁不同意庭外和解,但不表示不接受赔偿的调解。这另外7家媒体,其中有一家是属于南云州医疗行业协会主管的《南云医界》。这个代表一听,赶紧给协会会长打电话,希望能出面协调一下。虽然赔偿之后杂志可能没有钱了,但至少他的工作是还在的,所以在所有被告里,他作为专家媒体的主编,最多就是扣钱了事,顶多背个处分。所以,他还心存侥幸的希望协会会长出面来协调,万珍阁也不可能真的得罪协会会长。
谁知道他才刚说明原因,对方直接挂了他的电话,电话那头在挂断之前,他清楚的听见了“傻x”两个字。
这一下他才真的慌了,照这样看来,工作能否保住都是问题了。
因为所涉金额巨大,法官在请示了院长之后,还是硬着头皮给罗洋羽打电话,这倒不是私心帮谁,而是涉及的赔偿金额真的要计算下来,他这辈子大概也遇不到这样的高额赔偿官司了。
罗洋羽接到电话,并没有拒绝。他知道叶天民给他的最低限度是什么,原来以为不可能实现的,现在看来真的不是很大个事。
最后,在合议庭法官、南山区法院院长的“积极”协调下,原、被告双方就赔偿在庭下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协调同意书。直接的结果就是:
南云市千山欢医药连锁企业,除开股东每人保留一套住房,保留1万拉法币按照出资比例自行分配外,所有资产必须转至万珍阁名下作为赔偿。
蔡某安个人名下的资产、财产全部由法院拍卖没收,拍卖和没收所得以万珍阁的名义捐赠给南云市新闻工作者行业协会,成立一个公正奖励基金。一个人的资产不多,但这个捐赠是着实的打了一把协会的脸。新闻公正者行业协会也算是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无冕之王的无奈,对叶天民恨得牙痒痒。然而没过多久,他们就抱紧了叶天民的大腿,这是后话。
8家媒体,因为《南云医界》有官方性质,在征求了行业协会意见下,主编和采编直接解聘、登报致歉之后不再追究责任,象征性的收取了5万赔偿金。《杂谈》和另外6家没有官方背景的媒体被叶天民的黎民文化创意传媒公司全资零元收购,相当于换了东家,不过每一家媒体给原股东保留了1-15%的股份,也算是留了一线活路。
除了蔡某安之外,叶天民算是每一个被告都留了一线,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在达成这些协议之后,叶天民坚持必须事事落实才接受,否则宣判之后执行不到位,一样的是麻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