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五章:女人的钱最好赚啦!(2 / 2)
咦惹?
对喔,香水!
一连串信息自狄仁杰脑海中闪过,想到香水,忽的眼前一亮。
芽儿哟!
差点将这玩意儿都给忘了...
俗话说“闻香识女人”,由此可见香水对于一个女的究竟有多大的意义了。
大唐的风气还算开放,女人的地位没有被剥削地太过厉害。
像“三寸金莲”这种专门摧残,女子身心健康的变态玩意儿...
好吧,的确是有一些,但基本这些人都是自愿缠脚,属于那种可怜可悲又可恨的女子。
实际上,女子缠足是在宋朝兴起的,也就那帮整日吃撑了、没事干的文人们才会喜欢这么变态的东西,从而推而广之。
还美其名曰是“三寸金莲”,但特喵就是一帮钢铁无敌的直男癌们,不想让自己的妻子出门,才会这么推崇!
····求鲜花··········
所谓的小脚女人,逛街?
呵呵,不存在的!
这脚掌都比手巴掌还要小,能勉强走路都已经算不错了。
所以大唐虽说是男权社会,但女性的地位并不像后世那般卑微地可怜。
这生意,大有搞头!
所谓女人的钱才是最好赚的嘛~
主意拿定,回到山庄里狄仁杰便打算开始鼓捣起来。
因着店里的生意越发惨淡,新月索性将生意交给伙计,自己也先回来了。
这些天她脸上的笑容少了许多。
当熊孩子找到新月的时候,新月还坐在原地发着愣。
“嘿!想啥嘞?”
狄仁杰冷不丁地跑到新月的后头,将她都给吓了一跳。
新月见是狄仁杰,非但不恼,反而还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道,
“那个...店铺可能再过些天就得关门了,我...搞砸了,真是抱歉呀~”
好歹当初信心满满,还想着开分店的,这钱也是狄仁杰从他老娘那里弄出来的。
若是只能做夏天的生意,那就亏大发了,因而新月也是有些难堪。
她独立惯了,不喜欢那种寄人篱下的感觉,总想着要做些什么。
因此当时开冰店的时候也是脑子一热,大包大揽就开干了。
狄仁杰咧着嘴道,
“嘻嘻,就这点钱,没啥子事嘞~再说,我们不是一家人了吗?还计较那么多做啥?”
听到这话,新月明显是极为感动的,她父母走的早,也只留下一家客栈。
如今的她可以说是孤苦伶仃,狄仁杰的这番话又怎么不让她心生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