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出身不同(1 / 2)
“你若是喜欢,我们可以拿去烧掉。”苏思桐道。
沈知卿瞪圆了眼睛,不敢相信看着她。
“你要烧掉它?”她问。
“你要嫁人。”苏思桐说。
沈知卿错愕。
“我知道,宋砚庭是个绝顶聪明的男子。”苏思桐语调缓缓,“但凡聪明人,都不会娶你的。他会害怕你。”
沈知卿不解。
“我们家虽然败落了,我也不愁嫁人,何况还有家财万贯。可是宋砚庭不同。
他不仅仅要继承家产,还要掌管沈家。他若是娶了你,就要分出一半家产给你,这太不划算了。
宋砚庭那样的人,他怎么甘心?他一定会毁掉婚约的。”苏思桐分析道。
“那……”沈知卿喃喃。
苏思桐握住了她的手。
“阿卿。你要记住,无论遇到任何事,都要冷静。不要慌乱。”苏思桐道,“这世间,有的是男人,你要选择最优秀的。”
沈知卿的眼泪夺眶而出。
她哭着扑到了苏思桐怀里,抱紧了她:“阿桐,你别死……你别丢下我啊。”
“阿桐,你怎么能这么说话!”沈知卿哭着道。
沈知卿抽泣着,哽咽道:“我怎么能让你死呢,我不允许。你不要吓唬我,阿桐。”
苏思桐轻轻拍着她的背,哄她道:“我怎么舍得扔下你?阿卿你放心,我肯定会活到九十岁,咱们两个老死一起。”
她们抱头痛哭。
丫鬟们站在旁边看着,不敢打扰,都默默走开了。
沈知卿站在一棵树后,静静瞧着。
她唇角泛起了冰冷的嘲讽。
苏氏竟然这么蠢。
一幅画而已,竟然让她如此伤感。
她也是愚钝至极。
这次的计策很成功。
沈知卿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她坐在镜子前,梳妆台上有两瓶药水。
她打开一瓶,洒在脸上。
顿时,肌肤变得苍白起来。
随后,又涂抹了一层胭脂。
这是沈知卿从南疆带来的。
她的脸上,本来没有这么多斑点,后来受凉了,脸颊和耳朵上起疹子,才导致她身上有这么多的疙瘩。
她的肌肤变差了许多。
沈知卿的肌肤原本雪白细嫩。
这一瓶药,治疗这种疤痕,绰绰有余。
只是,沈知卿不想留下任何痕迹。她宁愿自己的脸,恢复原貌。
“姑娘,您为什么非要弄坏沈二小姐的脸呢?”
贴身婢女不解,忍不住问她,“沈二小姐那么漂亮,她的皮肤比您好多了。”
沈知卿淡漠笑了笑。
她的皮肤,是被痘印破坏的,她根本修补不了。
她的美貌,也是因为脸上的斑疹。
“你懂什么?”沈知卿反问她的贴身侍女,“我们的家业,全靠宋砚庭撑起。若是宋砚庭抛弃了我,你觉得沈家还能存在吗?”
婢女吓得噤声,不再发问。
宋砚庭的马车,行驶了两天两夜,终于赶到了安州府。
安州府位于北平之东三省的首府,乃是繁华富庶之地。
宋砚庭到了安州府之后,并未入住驿馆,先去拜访了自己的姨祖母和舅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