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9章 司法体系(1 / 2)
赵桓组织人手在极短时间之内便拿出了几部主要法律提交了内阁讨论,因为这时议会还没有组建起来,经过与腓特烈商议,暂时先由内阁讨论通过,然后等到参议会组建之后,再把事先准备的几部主体法律提交议会最终讨论。
内阁成员很多都没有接受过法律教育,所以对赵桓提交的法案一头雾水。
经过赵桓安排的起草人员的解释,才有了一个大致的印象,但当然提不出什么详细的修改意见来,说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意见,最终全部通过先试行。
神罗帝国的法律系统框架初步形成了。
按照赵桓设计,这些法院系统在所有的公国人口聚集的城镇设立基础法院。
因为神罗帝国并没有系统的行政区划,只能在人口稠密的城镇设置基层法院,然后在公国的公爵的常驻城堡所在地设立高级法院,然后在乌尔姆设置帝国最高法院。
赵桓推行的是三审终审制,一审和二审是事实审,三审是法律审,也就是只审查法律适用的是否准确,对事实本身不再进行审查。
当然最高法官不受这些限制,可以对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
对于法院系统的建立,各公国并没有太大的抵触,因为他们也需要秩序,而且法院系统的设立不需要他们掏一分钱,全部都是由赵桓通过贷款形式解决。
最终这些钱都会从帝国的行政财政开支中偿还,这个就不关他们公爵的事了,也就没有遇到强烈的抵触。
至于帝国调查局,他们就更管不着了,而且还相当的欢迎。
因为调查局会设立巡捕局,巡捕局会负责地方治安巡视打击犯罪,这是每个公爵伯爵所期望的。
他们也不希望自已的辖区秩序混乱,强盗流寇到处都是,存在各种违法犯罪,这些对公国有很大的危害。
是他们苦于自身没钱,也没有能力去组建巡捕局和安全部队,他们完全依靠的是骑士和卫兵来维护治安,这样既不系统也不专业。
而现在赵桓设立了巡捕局,在人口聚居点都设置的有,包括一些小的村落,都有巡捕局的派驻机构,而在大的城镇有帝国安全部队。
这种安全部队是专门对内维持秩序用的,不对外作战。
他们担任了打击盗贼和犯罪团伙的主要任务,这对各公国来说当然是求之不得的。
腓特烈还以为赵桓在推行这两件事上将会遇到很大阻力,结果没想到赵桓轻而易举的就实现了。
当从上到下的法院系统和巡捕局在整个帝国建立起来之后,腓特烈都有些傻眼了,他现在才知道赵桓的执行能力有多强。
当然这得益于赵桓强大的金钱能力和早就已经准备好的人力资源,直接把宋军里的欧洲雇佣军转化成安全部队和巡捕。
并把受过专业训练的本地司法官员作为法院系统骨干,便能迅速组建起来。
腓特烈由此对赵桓的强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在赵桓组建帝国调查局和法院系统的同时,也在整个帝国进行了议会的选举宣传和议员的选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