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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明君 他想,他终于都算是,没有食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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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杀了他们!我要杀了他们!是谁,他们敢对你用毒,我要杀了他们!”

“……”

“我都已经,找到她了……我马上就能找到她了,我会找到阿娘,把她带回来,不像四年前那样什么都做不了,我能找到她,你只需要养好伤就行了,我们马上,就能……马上就能一家人……”

一家人。

魏咎的双手死死攥住魏弃前襟,用力太过,以至于两只手臂都在颤抖。魏弃已然吃痛皱眉,却到底没有推开他。

任由他伏在自己伤口上,几乎崩溃地大哭着:“你不是……不会死吗?你不是……不是比谁都厉害吗?为什么躲不过,为什么还是会……这样……”

“你为什么不杀了那个刺客!明明……明明没有人能在你手下活命,所有人都这么说!为什么你会败给他!……为什么!”

魏弃闻言,沉默良久。

末了,却终是在耳边一个又一个的“为什么”,一声又一声的啜泣中,平静地抛下一句:“人力有尽,”他说,“兰若,没有人,是永远不会败的。”

炼胎之法,给了他以死换“生”,如傀儡般不伤不坏的身躯。

他却强行以金针封顶,苟延残喘活在世上。

此法虽保下他一线生息,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也使得他始终离“炼胎”所要炼制而得,无情无爱、不死不伤、百毒不侵的兵人,犹差一步。

也就是这一步。

银蛇剑上所淬蛇毒悄然侵入心脉,令他双目恢复,亦引得他体内多年未曾乱涌失控的气息卷土重来。

他的身体不再逢伤必愈,相反,溃烂开始蔓延。

陆德生穷尽一生绝学,也不过勉强止住他身体其他各处的腐烂,但心口被蛇毒所伤之处,仍然终日流血不止——

“事已至此,兰若,你应当明白我今日,为何要叫你来。”

其实,不是没有解决这一切的办法。

他明白,陆德生也明白,最后的结局,无外乎是赌在他头顶的那枚金针上。

当年陶朔操控他的玉笛已毁,他此刻若能下定决心拔去金针,充其量是失去心智,却不至于为人所用、沦为傀儡,至少,能止住这所有的痛苦。

只是——还不是时候。

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

“你有属于你的路,而我,也还有一件事要办。”

魏咎怔怔抬起头来。

泪珠仍挂在眼睫上,欲落未落。

而魏弃有些生疏地抬手,揉了揉他的头。

两父子就在这样沉默而平静的气氛中四目相对,各自无言。

许久。

魏咎终于抽了抽鼻子,一抹眼泪,从他身上爬了下来,问:“什么事。”

“发兵辽西,征突厥,”魏弃说,“我要去把人带回来。”

他没有说那个“人”是谁,可魏咎仍是一瞬便会过意来。迟疑片刻,索性把自己私下派人一路追寻刺客踪迹的事一一道来。

“……可她在北疆,不在突厥。”

说到最后,少年辞色已几乎急切:“四平县!那个地方,我记得。瘟疫之乱死伤无数,换了几任县令,后来东征扶桑,朝廷事务繁多,一直疏于管理,那里是最有可能……”

“不,不管她现在在哪里。”

魏弃却道:“她终究会在突厥。”

如果手执银蛇剑的刺客,就是突厥可汗阿史那絜跟前的红人,那个神出鬼没的军师英恪。

那么他要掠走谢沉沉的目的,也无外乎,就是为了利用她那掩藏多年的身份:

阿史那珠的女儿,神女血脉的延续。

唯有在突厥,才能发挥她最大的“作用”。

“若我说,你伤重至此,不宜长途跋涉,让我代你去,你会答应吗?”

“不会。”

“如果我让你……不要去,你会答应吗。”

“不会。”

魏咎忽道:“那我也要去。我跟你一起去。”

“不行,你留在上京。”

“为什么!”

“……”

为什么?

魏弃的目光落在他仍然盈泪的眼眶,通红的鼻尖,总是端出老成模样却始终还是稚嫩的脸庞。

若然他不是自己的儿子,不生在皇家,也许,他仍然是被家族引以为傲的天之骄子,哪怕出身寒门,亦能光耀门楣,平步青云。但无论是哪一种,至少……他都能有,只做一个孩子、拥有天真不知世事童年的权利。

可惜,魏弃的儿子,并不拥有这样的人生。

别无选择,终究如此。

“因为,我若败,”魏弃说,“必要时,你当昭告天下,昏君无道,罪在杀伐。我的死,将会是四海太平的开始,而你,会是一位远胜于前朝、远胜于我,继往开来的贤君。你的妻子,她们背后的世家王族,都会是你未来的助力,他们需要与你的这份姻亲巩固联盟,不会坐视你的困境于不顾,到那时,你将踩着我的尸体,往上走。魏咎,这就是你的路。这条路上,我是你的父亲,更是你的垫脚石,铺路砖,登天梯……帝位,本不该属于我,我也注定无法成为一位明君。可你不一样。”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关在朝华宫的十一年,究竟错过了什么,改变了什么,那些荒芜空寂的岁月,早已将他作为人的心性磨损殆尽。

所以,他既不如魏峥勤勉政事、爱民如子,同时迷醉于权力不可自拔,甚至,不如满口仁义道德、自诩仁君的魏晟——起码,魏晟尚算是一个真正的“人”。所以,能喜人之喜,痛人之痛。

而这些所有,在他知道自己命运本来面目的那一天。

在魏峥选择牺牲他而换取一件纵横四海的杀器时,在他也同样选择接受命运、抛弃自己十七年来所学所信,亲手杀死自己的父亲的那一日,就已经被……人为地剥夺了。

“我四岁那年,也曾坐在父亲肩头,”魏弃说,“那时,战乱初平,上京百姓终得以休养生息。我看见他们,因一场丰收而狂喜,不必再卖儿卖女,而有瓦遮头,有食果腹,虽家贫如洗,仍有勃勃生机;那时,我以为自己生来的使命,便是让这样的‘生机’持续下去,直至河清海晏,万岁太平——可,原来不是。”

原来我从来到这世间开始,就注定只是一枚争斗的棋子。

我“最好”的结局,亦不过是成为一具无知无觉任人摆布的傀儡。

当我知道这是一条注定无法破局的死路时,已经回不了头。

“可,兰若,你不是,”他双手捧住魏咎的脸,眼神定定望向少年痴怔失神的双眸,“你有你母亲给你的一切。”

“你像她,你还愿意去善待这人间。你既有不世出的才能,亦有宽容世人、海纳百川的天性。”

也许天生早慧,习惯伪善,可伪善的底色,仍然是善良。

所以,才会有东宫中疼惜他而克制嫉妒互不争斗的女子;会有恐惧魏弃却会在他面前袒露心声的宫人;会有他远播千里的仁义善名……

他,终究如魏弃所愿。

既刚,且仁;既善,且狠。

他的存在,便是魏弃征伐果断,大肆扩张疆土的底气。因为终有一日,这座江山,这份国土,会交到一个真正的明君手中。

而父子之间,所有的生分与离心。

也只是为了,让他最后能够做下这个“狠心”的决定。

“你终有一日,要胜过我,抛低我,踏过我,”魏弃说,“如今,只不过是让这一日,来得早了一些罢了。”

“父……亲……”

“记住你今日流的眼泪。”

他的指腹轻揩过少年脸上泪痕。

“你已为我哭过,兰若——若真有那一日,便不必,再哭了,”苍白的脸上,说到此处,竟浮现出一丝笑意,他轻声道,“……到那时,我定会把你的娘亲带回来。”

“我把她带回来,你带着她……活下去。”

魏弃说:“用她给你的这一切。有朝一日,让她亲眼看一看,如她所愿的——这天下的未来。”

【殿下,我害怕死人,害怕打仗,可是我知道,不打仗,燕人仍然还会践踏南边的魏人,不杀人,他们便会杀你,杀方大哥、王将军……燕人若是得到定风城,一样会屠城。我多想让自己不那么怕,让自己的手和腿不要发抖,但那时的我真的做不到——】

【所以,如果真的可以许一个更大的愿望的话。】

江都城中,繁星漫天。

少女双手托颊,痴痴望向河道中随水而去的灯火。想了许久,又许久。

最后,却扭过头来,冲他轻快笑道:

【我想看到,有一天,定风城重新变成江都城这样热闹的地方,烧成废墟的农田,会长满麦子,地上开满花,死去的人们、他们还有未尽的子孙,又在那片土地上重新开始建房子、种地、养鸡养鸭。我希望,哪怕真的要打仗,战火也只波及很少很少的地方,希望战争留下来的伤痕,能很快很快地痊愈……希望在天上的人,还会看着地上的人,偶尔能入梦来,和思念他们的人说说话。】

能平息战火的,只有战火。

能战胜纷争的,只有统一。

他,已为她完成了第一步;而他们的孩子,会把这一步,继续走下去。

直到有一天,农田重新迎来丰收,废墟长出花朵,子子孙孙,世世代代,战乱的往事被遗忘在脑后,到那时,无论他在天上,抑或在梦里。

他想,他终于都算是,没有食言。

*

而与此同时,四平县城。

唯一的一条出城官道上。

一高一矮两道人影,皆裹得严严实实,只一双眼睛露在外头。

两人各自背着包袱,一副轻便出行的打扮——背后却犹如有鬼在追。到最后,几乎是小跑着,快步向城外方向走去。

“百、百里大哥,可是你说,咱们就这么走了,”略矮的那个早已跑得气喘吁吁,仍不住回头张望,眼中写满不安,“真的……真的没问题么?”

“还能有什么问题?”

“可是……”

“答应他的事都做了,要给她换回去的脸也换好了,我们不欠他的,再等下去,难道要再跟着他趟浑水不成?!”

百里渠本就急于脱身,唯恐谢缨那厮临时改变主意、要把十六娘也给扯进那乱局中去,太阳穴“砰砰”直跳。

话说完,却才发觉自己似乎语气太重,话音微顿,又汕汕回过头去。

果不其然,他一声低喝,已把十六娘吓得两眼泪盈盈——不用想也知道,兜帽下的表情是何等情状。

百里渠:“不是……我,十六娘,我的意思是……我不想你被……”

“百里大哥。”

十六娘却忽的摇了摇头,示意他不必再往下说:“你待我好,这些十六娘都明白。我也只是、我只是觉得——”

“我觉得,”十六娘有些犹疑地蹙眉,“那人……谢大哥他,虽脾气古怪,可到底曾救过我,当日若不是他……十六娘或许早已屈辱而死,成了一具无人问的尸体。”

当年,掠走她的山匪从解家拿到赎金,却仍打定主意要灭口,她被一剑捅杀后、抛入河中。谁料,却命不该绝,辗转被一户农家所救。

只是她自幼长在深闺,识人不清。

辞别那老对老夫妇后,很快,又被人假借带她归家为借口,卖入烟花柳巷中。

起初,她不愿妥协,整日被老鸨毒打,足打得有进气没出气,仍是求死不能。后来,她终于心灰意冷。

却在自甘堕落的第年,忽然有一日,遇到了位奇怪的“客人”——

她至今没有忘记过,自己抬起脸来、恰对上他双眼时,他的那个眼神。

万死难辞的悔,滔天刻骨的痛。

对一个陌生人,一个再卑贱不过的青楼女子,他为什么会有这种眼神,她并不明白,颤颤巍巍给他倒酒,却被他毫不留情地反手打翻,酒杯摔碎在地,一地狼籍。

她只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吓得慌忙跪下认错。

他却又冷脸将她扶起,既不许她跪,也不许她哭,还给她留下足有一锭金子的赏银。

可惜,这“重金”在手,她却压根没来得及捂热。

因为就在这贵客离开的当夜。

他很快去而复返。只是,这一次,却不再以所谓“贵客”的身份——

相反,他手提长剑,亲手屠尽了月华楼上上下下,除她以外的一百二十五人。

无论是如她一般的欢场女子,抑或来月华楼寻欢作乐的客人,皆无例外,横死当场。曾经杨柳河畔艳名远播的湖中画舫,一夜之间,沦为人间炼狱。那一夜,亦成了她此后多年的噩梦。

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个残忍嗜杀之人,此后,却执意要将她带在身边。既不放她回家,也不许她离开他视线半步。

他给她买最好的衣裳,最贵的首饰,凡她所要,应有尽有,却从来没有碰过她。

直到有一天。

他将她安置在客栈中,让她在此等候,去办了他口中的一件“大事”。

这一去,便足足去了两个多月。

她每日在客栈中心惊胆战,唯恐冤魂索命,又怕他留下的银两告急,等得人都愁白了两根头发,终于等到他回来。

只是,他却并非如去时般孤身而归,而是带回来了一具……尸体?或者说,一个会呼吸的死人。

她吓得夜夜噩梦,却不得不与那尸体整日“抬头不见低头见”,几乎吓出癔症来。

再后来。

谢缨便带着她、还有那具尸体,找到了隐居在荒山中的百里渠。

“虽不知道……他为何执意要给那姑娘换了我的脸,”十六娘无奈道,“可说到底,他算是我的救命恩人,若没有他,我活不到今日,也遇不见百里大哥。”

“此去一别,今生恐怕无缘相见,他虽答应过,从此不再打扰,可我想着,”十六娘说,“总归是,应当好好……道一声别的。”

“无碍。”

百里渠却道:“他这个人,一向不喜欢道别。”

“真的?”

“真的……那能有假。”

他说着。

忽又扭头,望向已然远去的四平县城的方向。

“尤其不喜欢,和你道别,”百里渠说,“所以,就这么走了,反倒是件彼此成全的好事。”

否则,又要如何道别呢?

恍惚间。

出神的目光中,记忆游离。

他仿佛又回到四年前,那个平平无奇的夜。

谢缨坐在床边,一眨不眨地看着床榻之上,已经成为“解十六娘”、却仍然昏睡不醒的谢沉沉。

他问他:【我记得你在蛇坑的时候说过,你家中有个妹妹,她便是?】

【……】

【……怎么,不是?那,难道是你……】

【像么?】谢缨却突然反问他道。

见他愣住,索性伸手指了指床上少女的脸,又指向自己,谢缨又一次问他:【像么。】

像么。

可她用的,分明是一张不属于她的脸。

纵然像,也是他与外头那个姑娘像,与躺在床上的这个“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从前,百里渠只觉得谢缨是个彻头彻尾的怪人。

如今,却多多少少懂了,这世上,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也许他曾努力过,想让一切回到“正轨”,可惜天不遂人愿——真正的所谓“正轨”,往往不是人所想见。

但,又还能如何呢?

“十六娘,你想不想回家?”百里渠忽然问。

“回家?”

“嗯,解家人,你的家人,他们想必一直盼着你能回去,知道你还活着,他们一定会很为你开——”

为你开心。

十六娘知道他的言外之意,不由侧头看他。

思忖良久,却仍是笑着摇头:“可是,如今,我更想做白姑娘呀。”

十六娘,是解家最小的妹妹,也是爹娘多年无所出、因此抱回家中,却在多年后意外得知生世,又被皇子拒婚打击、郁郁寡欢的少女。

她在家中,的确万千宠爱,却总觉得,这万千宠爱中,怜比爱多,让比宠多。她不是因为好而被爱,而是因为可怜与柔弱。

唯有,做“白姑娘”的时候——

“我喜欢他们叫我白姑娘,”十六娘说,“因为,在他们眼里,我就只是白姑娘,既不是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也不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十六娘……长大了,总归,不能永远活在爹娘和阿姊们的羽翼底下。”

长大了的鸟儿,总是要振翅高飞的。

“不后悔?”

“不后悔。”

百里渠笑了。

“那……便走吧,白姑娘。”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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