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担保人(2 / 2)
“安海先生,为什么交易暂停了。”董明辉又一次飞到新加坡,与安海进行协商。
“是这样的,这么一大笔交易,集团希望你们能够先把钱交来,然后再发货。”安海说道。
“这不合规矩呀。安先生,你是知道的,我们从来是交易后结算的。这么大一笔交易,我们现在一时筹集不出来这么多资金。再者说,没有见到货就付款,咱们这些年都不是这么操作的呀。”董明辉说道。
走私是违法的,这谁都知道。既然是违法的,那么就不可能有什么法律上的保障,一切全靠交易双方的信任以及信誉。如果没有信任的话,一般会采取一手钱一手货的办法进行结算。
现金结算本来也没有什么。可是当交易达到一个天文数字时,现金交易就非常不方便了。一方面不利于清点,另一方面现金容易被查,被黑吃黑。都是干这行的老手了,这些心眼还是有的。
“董总,你也知道我们是一个什么的机构。星城贸易集团,这可是一块金字招牌呀。这么些年来,我们什么时候失去信誉过。”
“可是……这个数字比较大,你也知道华国的金融监督还是比较严格的。”董明辉有些为难。
星城贸易集团,的确信誉非常好。这么些年来,星城贸易集团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的问题。不过,董明辉也算是经历过各种场面的人了,他深知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一个人或机构是绝对可靠的。
星城贸易集团信誉是不错,大发集团信誉也不差。凭什么大发集团就要无条件信任星城贸易集团,而反过来就不行。本业这次交易,大发集团的交易对象并不是星城贸易集团。星城贸易集团是通过特别手段才介入交易的。这么说来,难道不应当是星城贸易集团有求于大发集团吗!
“董先生,如何逃避监管那是你们需要解决的事情。你不要告诉我,大发集团在这个行业这么多年,这点能力都没有。总之,星城贸易集团上层已经决定,这次交易必须先付款后交货。当然,你要是不放心,我们可以找合适的担保人。”
担保人,这在地下交易是常见的保证形式。违法交易,本身缺乏法律保障。交易双方也都不是什么守规矩的人,这种情况下既想完成交易,又缺乏必要的信任,就需要一个或多个中间人对交易方的诚信作出保证。
担保人可不仅是普通的保证,需要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如果交易出现意外,担保人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一般情况下,符合担保人条件的并不多。就算是符合条件,愿意为交易提供担保的就更少了。
也正是因为担保人不好找,才让担保人在地下交易中的地位超然。能够得到认可的保证人,无不是地下世界有头有脸的人。这些人也非常注重自己的信誉,自己担保的一方要是在交易中捣鬼,就算是交易的相对方不追究,担保人也不会轻易放过。因为这很可能对担保人多年形成的信誉造成毁灭性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