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积雪(1 / 2)
一个巨大的身影蹚过峡谷底齐腰深的积雪,踩着坚定的步伐向上爬,就像是在公然挑战狂风暴雪。他身后留下一串深沟,厚重的双脚上长着爪子,每一步都撕开积雪之下松动的页岩。嚎哭的风掀起他兽皮拼接成的斗篷,然后那个人影拽住斗篷,把自己裹得更紧了些。
即使是在巨魔的种群中,特朗德尔也是大块头。他的肌肉就像磐石一样在皮肤下滚动,他蓝色皮肤的质地如同在沙漠烈日下暴晒过的皮革。虽然特朗德尔从未见过沙漠,但他知道沙漠是什么。
冰霜女巫曾向他讲述过南方山脉另一侧的一个地方,在那里太阳会把你晒得通红,而那里的雪则是细小的岩石砂砾,灌进你的后门,而且永不消融。
对特朗德尔来说,这有点不太真实,如果永不消融,那还能叫雪吗?
他宽厚的肩膀上正扛着一个巨大的皮袋,鼓鼓地装满厄纽克、居瓦斯克、野山猪和笨山羊的肉块。他离开自己的洞穴以后走的天数已经比他的手指数还多,那些肉开始散发出烂透的美味腥臭,袋子底积的血已经凝成黑块。
冰川的悬崖在他两侧高耸着伸向天空,深蓝色的冰壁就像海洋的波涛突然被冻结在原地。或许事实真就如此,特朗德尔也不知道。冰霜女巫曾对他讲过很久以前的事,那时魔法对这个世界做了许多疯狂的事,或许他真的正在穿过世界顶点的海洋。他喜欢这个想法,甚至开始好奇,在这么北的北方能否看到海怪的骸骨。
冰中的海怪,没错,等他回去以后可以好好讲讲这个故事。编造的也无所谓。反正大多数巨魔脑子里也没有多少带响的,差不多他说什么就信什么。
他暂时停下了用力的思考。
所有最厉害的思考都需要留到后面。
这里不是他的领地,在这里的死法多得他数不过来,而他数数的本领比任何他认识的巨魔都厉害。
他可能会掉进裂缝,会被突然钻出来的冰霜巨蛆一口吞掉,或者会被这里的荒野巨魔氏族装进锅里烹熟。这里的巨魔比其他地方的体型更大,而且也并不清楚自己需要一个主事的王,而且头衔对他们来说就是个厄纽克的屁。
要是他的架子太大,他们准会卸了他的胳膊腿当零食。
所以他跑这一趟的来由就更显得奇怪了,因为他听说一个特别高大的名叫耶图的巨魔要让所有其他的巨魔氏族都知道,他是巨魔之王。特朗德尔不得不抓着几个巨魔脑瓜对撞,才让那些不服管的巨魔闭上嘴,吞回那些愚蠢的故事。有多愚蠢,比如如果任何巨魔都能自称是王,那他们为什么还要让特朗德尔分到最多食物,还要听他吩咐?
是啊,必须处理一下这个耶图,不然事情就要拿不住了。
虽然他自己想成为像瓜布拉克和其他古代巨魔王那样的大王,但这可不意味着其他巨魔也这么想!
特朗德尔后脖颈的硬毛传来微微刺痛感,似乎他正被盯着。
他暂时还看不到他们,但可以闻到前方的积雪下藏着体臭。任何自称为王的巨魔要想活得久,就必须灵敏察觉血雨腥风到来之前的空气。
他继续向前,装作没事的样子,就像只是早晨出洞清理肠子。他假装打了个哈欠,露出满口尖牙,然后扫视前方起伏不平的雪原。
在席卷的暴雪和嚎哭的狂风中,很难看清楚什么。
就在那,两个雪堆,太大太方,不可能是自然形成的。
而且,他还可以看到一个雪堆里伸出一只脚,另一个露出一撮头发。
特朗德尔咧嘴笑出来,抖了抖络腮红胡子上的霜。
然后他把手伸进肮脏的简易斗篷,握住他忠实的冰霜棍棒,将把手的钩环从腰带上解下。他继续向前跋涉,让自己看起来正在风雪的吹打中举步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