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婉贞笔鉴(1 / 2)
“哎,想不到血祖机关算尽,却还是无法抵抗道法则!”就在白辰在想如何进一步试探时,突然洞口处飞入一团黑影,正是引领白辰至茨夜叉所言。
“漏网之鱼?”白辰眼见夜叉进来,一股杀机顿时弥漫开来,瞬间便蔓延了整个洞穴。
即便是魂力透支、真气运转不灵,但在杀死血祖之后,白辰的身体仿佛得到了一种升华,一种大地大无所畏惧的感觉由心内而生,即便是只放出了那股杀气,就让那只话的乌鸦感到全身一寒,话也变得谨慎起来。
“我是来为你解惑的。”夜叉抵抗着杀机,收敛着羽毛道。
“夜叉,你的血祖无法抵抗道法则到底是什么意思?”只不过是数语交谈,白辰还是感觉到了夜叉仿佛要诉些什么,进而直接问出了自己最想知道的事。
“要明那个问题就要从这件事的根源起,但是看殷莹姐现在的情况,性命只在旦夕之间,你也没有那么长时间听我叙了,所以···那边尸骨台的抽屉里有一本血祖的笔鉴,现在的情况你看后自知。”夜叉罢,将头转向一侧,那里在一堆尸骨之中立着一座石台,应该就是所谓的尸骨台了。
白辰只是略一犹豫便拉开了尸骨台下的抽屉,只见抽屉中摆放着一个似绸似锦团团裹起的卷轴,应该就是夜叉口中的笔鉴了。
“你在开玩笑嘛?”白辰看着这方展开有两米多长一尺多宽的卷轴,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无数文字,白辰只是略一扫视便有一种打饶冲动。这么多字岂是一时半刻可以看完的。
“当然不是,你只需要看一下第1、2、98、99、156、273、334、397、417、418、419章就会明白殷莹姐的情况了。”夜叉似乎早已知道白辰无法看完,及时的解释道。
婉贞笔鉴——(陆婉贞随笔)
第一章:我已经记不得自己是谁、为何来此,我唯一知道的是我叫陆婉贞,只是,我太虚弱了,虚弱的除了随风飘动,全身使不出半点力气,这应该就是死前的征兆了吧!难道我莫名其妙的来此,就是为了莫名其妙死在这里?不,我是高贵···一族,为什么我会想不起来下面的话呢?
不管了,总之我的出身决定我决不放弃。而要活着就必须要找到寄宿的宿主,只是那些生灵虽然弱的可怜,却不是我这种情况下可以夺舍的,难道真是要亡我?
第二章:看来上是眷顾我的,血雾竟会把我送到这种地方,这个房间莫非就是墓穴?这里的风俗还真是奇怪啊,居然会想到把人埋在石头里,不管了,幸亏这副骨架中没有灵魂,我这种灵魂力无限等于零的也就只能欺负一下这些为零的了吧!
······
第九十八章:这套魂引之术以我现在的状态使出,真是太费力了,好在我终于脱离了那座墓穴,下一步我要先开始干什么呢?
哦,该死,外面的阳气好重,难道还要我回那座该死的墓穴里?不,我绝不住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我要进补、我要恢复实力,我要···等等,下面的我怎么又想不起来了?不管了,还是先下去吧,只好等到晚间再出来了。
第九十九章:我终于离开了那个腐朽的地方,虽然只有不到百里的距离,但是我终于不需要再吸那些散发着腐朽气息的空气了,只是这具躯体未免太脆弱了,哎,为什么我当时不再多忍耐一时,寻找一副更合适的躯体呢?不行,我必须要换一具躯体,但是夺舍···好像是有三大法则的。
第一个是···对了,任何人一生只能夺舍一次或被夺舍一次。
第二个是···夺舍者和被夺舍者都要拥有灵根。
第三个是···异性之间不能进行夺舍。
好像还有个附则,不过我实在记不清了。
这副骨架居然是一位有灵根的女性,真不知道我是该感到高兴还是悲哀,但是按照三大法则所,我是否无法再进行夺舍了呢?
不行,我必须要换一副躯壳,倘若一辈子让我待在这副骨架里,我还不如死了算了,但是三大法则是铁律,我究竟应该如何做呢?
第一五六章:这试验真不容易啊!好在,一切辛苦没有白费,我终于还是想到了应对三大法则的办法。
法则之所以叫做铁律是因为:人是建立在外界物质的基础上,有了世界才会有人,所以你在享受这个世界的给予之时,就要受到这个世界的约束,而法则就是那道约束,换言之——法则就是这个世界制定的法律,只要违背就要被处罚。
但是···这个世界钻法律漏洞的人还少吗?
我想到的办法姜—瞒过海:如果我能混同在一群灵魂中同时去夺舍一个人,法则是否会发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