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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不会成为叔叔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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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记忆在脑海里闪过,关琛都呆了。

他竟然穿越成了宁采臣,而他现在要去郭北县收账。

他取下帽子,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有头发的。

关琛就很梦幻,他竟然变成了有头发的宁采臣。

如果是没有头发的宁采臣,他还能勉强接受,不行,必须的找个地方把头发剃了,有头发的感觉实在太刺挠了,就浑身难受。

就本心而言,他实在不愿意成为宁采臣,不仅是因为有头发,还因为他在港岛混得好好的,事业才刚刚起步。

成功从四无人员转型变成了三有人员,变成了有身份,有女朋友,有事业的新锐港岛人,还因为见义勇为,受到了港英政府的嘉奖,可以说活得风生水起,他实在找不到离开港岛的理由。

更关键的事实是他昨天去爱丁堡学校看了。

学生就是让人十分讨厌的周星星。

长时间失踪,周星星撬了自己的墙角就糟了。

阿敏,我的阿敏。

好在他看到了自己信息面板里的倒计时。

回归倒计时:29天23时58分43秒。

29天23时58分42秒。

29天23时58分41秒。

这个倒计时在不断变小。

关琛估计倒计时走完,他应该就能回归港岛。

可是,都说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

阿敏能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呢?

不知道一个月后回归港岛,会不会忽然就要当阿敏孩子的叔叔了。

如果真是那样,就真的有点喜剧片变恐怖片的味道了。

还有自己投资“二马游戏”的1万,希望戴文杰那小子不要卷钱跑路了。

“嗷呜!”

就在关琛陷入担心的时候,远处忽然响起一声声狼嚎。

关琛连忙提起精神来,他现在所处的环境是荒芜的山林。

此地不宜久留,因为狼是群居动物。

他刚才可是一拳打飞了一只灰狼,不知道它是否回去呼朋唤友,搬救兵去了?

如果真的是搬救兵去了,那就糟了。

他现在根本就打不过它们。

关琛掏出地图,取出指南针,辨别了一下方向就向郭北县行去。

然后走了两步,布鞋开了,撕快布条绑上继续走。

饿了,取出箱笼里的馒头,咬一口牙齿差点儿崩掉。

如果是以前的自己,他还有本事和干馒头较劲。

这幅身体简直弱的可以,走三四百米就要坐在石头上歇息一会儿,和干馒头较劲他还真害怕牙齿全都崩掉,所以唯一的口粮当然不能扔,泡点雨水就可以吃了,为什么要扔掉?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浪费粮食,他不取也。

走到路边,忽然下起了及时雨,这不又可以河水解渴,又可以吃馒头充饥了。

正好前面道路旁边就有避雨棚。

他冲到避雨棚旁边便见到一群倒在地上剑客,剑客已死,血水顺着尸体流了出来。

顾不得道路上的死尸,他连忙冲进避雨棚把箱笼放在里面,箱笼里可有他收钱账簿,千万不能打湿了。

放好箱笼,尤其是账簿,他用箱笼里的破布包裹好后,才跑进雨里开始模尸,尸体应该刚死不久,还有余温呢。

他们受得都是剑伤,一击毙命刺死的,看起来对方是用剑高手,以尸体的僵硬程度和温度来看,高手刚离开不久。

至于,这么多人死在雨里是否会害怕?

关琛现在可不会害怕。

现在只有一种情况让他害怕,继续穷下去会让他无比害怕。

还真让他摸了一些好东西,十几个铜板儿,几把刀,几幅铠甲,还有几双鞋,几件衣服。

最终,他换了鞋。

因为他的布鞋开线了,脚指头都露出来了,至于不穿鞋,路上的石子儿会叫他做人,找了一双合适的牛皮鞋穿上,关琛顿觉舒适度+1,速度+3。

铜钱也收了起来,至于其它,刀留着,到了县城外面就扔掉。

因为一路上他可能会被人打劫,带上刀还可以防御野兽袭击,刀柄还可以当着拐杖用,可以说好处多多。

其它的,衣服对他无用,穿着儒衫的书生是弱者,可也是他的保护色。

何况,铠甲他的身板根本扛不动,而且这东西是违反朝廷法度的。

其实刀也是违反朝廷法度的,可朝廷法度还管不到这荒郊野岭的野外。

所以,他就暂时保留了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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