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本格(1 / 2)
“我感觉这种答案对所有人都没有参考价值。”瑞文平静地说道。
“但不可否认它的可行性。而且,作为侦探,你应该看出里面透露了不少关键信息。”捷特丝毫不觉得自己被冒犯了,轻松地分析道:“比如米涅瓦爵士常用的起居或办公空间接近庄园东翼,而他正午总会待在那里,比如晨昏十一点总会有一轮卫兵换班,守备薄弱,比如‘绯红侦探’不耐炸,窗玻璃等设施也没有做防爆处理。我甚至还知道了我能在正午登山的次数上限,以及‘刍狗的忠诚’的爆炸范围有多广,应该在半径一百米以内,贵族通常喜欢靠近庭院的房间。”
好吧,至少它让我知道了奥贝伦境内还存在贵族的庄园,瑞文心想。
“照你这么说还是有点用的。你觉得应该留着它吗?”
“我觉得可以留着,目前我还没什么特别想买的东西。老妈的家用早就给了,也许洛克茜会想买几件新衣服?”
“那就先留着。”瑞文总觉得这本书的力量不仅如此,否则,当初在咖啡馆,那名黑衣人就不会特意交给对方一瓶血液。
他的目光挪向了角落里嘴巴一刻不停的白色宝石兔:“这只兔子可能有主人,我昨天在红日广场看见一名全日制侦探找兔子。”
“一般情况下,正确做法是讹一笔,然后交个朋友。”捷特给宝石兔扔了一根红辣椒,它立刻用长舌卷住送进嘴里:“这是文明社会的社交格斗术。”
瑞文的脑海中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浮现出了“本格”这个词,来源似乎是他在梦里看过的一些小说。
书本上的格斗术,智力格斗,注重公平与理性逻辑
不对,好像一开始的意思就错了。
“我回来了。”洛克茜在门外敲了两下,然后直接飘了进来:“那个人直接去了39号仓库。那名医务助手的情况不容乐观,不过目前没有把他带走的办法。我没法在实体状态下进入那里。”
嘶,瑞文已经能想象里面有多闷了:“如果黑衣人有办法让他不被热死,就别管他。”
现在去管他容易打草惊蛇。瑞文打算在前往诺达利亚之前把莫尼的下落告诉汉克先生,那样他的委托部分就完成了,剩下的全都是延伸部分,交给捷特和洛克茜处理。他打算在家苦练两天,尽快让黑衣人“木偶”学会正常走路,说话不咬舌头,好为诺达利亚之行做好准备。
之后,他打算和这个“木偶”好好认识一下。如果他态度足够坦诚,也不是不能考虑放了他。
但是,一旦发现这人和“永恒”有什么瓜葛,那就毫不犹豫地毙了他。
“说实话,我搞不懂为什么以绝对理性的‘绯红’为名的米涅瓦爵士会被牵扯到这种风波里。”洛克茜恢复实体,给自己倒了杯水。
“你也知道,奥贝伦的绝对理性等于最有智慧的疯狂。想想看,当理性的定义权被交到一名偏执狂或拳击爱好者的手中,那事情迟早会演变成一场以智慧为拳头的疯狂地下搏击赛。”
物理意义上的“本格”这位米涅瓦爵士无疑是行走于桥梁上的人,而他所凌驾的规则,可能就是奥贝伦的所谓理性。只不过,瑞文并不清楚这是字面意思,还是某种夸张修饰。
“那兔子就拜托你们两位了,书也放你们这。教授,请您把可怜的费尼斯先生带回去,并尝试把他脑部的线虫给取出来。至于赫伯特医生,他目前还有些可疑的地方,怎么处置就随你们吧,线虫留我一点。至于我,我要回去好好补个觉,你们定时留意一下仓库那边的动向,有事电话联络。两天后,咱们一起去诺达利亚旅馆一趟。”
一口气交代完所有事情之后,瑞文的眼前就只剩下了他那顶软乎乎的隔热睡帽。可是这时,凯夏却在他脑海中嘟囔了起来:
“‘绯红’这个名号让人相当不快,它让我想起了几件生前的小事,其中一件小事好巧不巧地夺去了我的身体。”
“女巫通常能被什么东西杀死?”瑞文漫不经心地询问道。
“铁十字、浇上油的火松木火把、血河里的任何一种大型鱼类,还有不靠谱的另一半。不过,有一样东西是女巫相当恐惧的。”
“什么?”
“绯红密室。”
???时间,奥贝伦南部墓场。
从收尸车上扔下来一具具挖空了遗产的尸体,就像一捆捆焦黑的草垛,咕噜噜滚到空地上。一名身披深红色风衣的金发男人绕过尸堆,走进了墓场。
“请问,你就是贝塔小姐吗?”
右脸皮肤黝黑,左脸被惨白面具覆盖的收尸人贝塔放下了沉重的铲子,点点头,嘴里发出“啊啊啊”的单一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