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1章 渐变(2 / 2)
工部科目,专门考评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等知识。
原本科举科目,包括秀才科、进士科、明经科、明法科、明字科和明算科六个主科,而副科则有俊士、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等等,加在一起大约有二十多科。
而科目改革过后,朝廷的三省八部、九寺五监、三院分台,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能要求,分为了包括户、工、礼、文、市、农、宫、杂等等十二个考试科目。
从数目上来看,新科举的考科数目大大减少了;但是从侧重性来看,新科举的十二个科目,每一个科目的职能比重,基本上都是一样的。
第二,新科举的录取方式,出现了改变。
旧科举录取考生,都是先让考生完成试题,接着主考官进行评分,最后排出名次,交到朝廷中去,再进行官位的分配。
但是,新科举却推翻了这一流程。
朝廷在新科开始之前,会采用告示的方式,向天下告知,今年各个朝廷部门打算录用多少人,又有那些岗位是空余的。
而且,这份岗位名单中,不仅有入品的官员,同样也有不入流的文吏。
换言之,官员和文吏的考试,将会同时在一个考场进行。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以及今年朝廷岗位的多少,自行选择报考的科目,并开始备考。
科举笔试一旦通过,朝廷会组织官员,进行相应的面试。
面试完全采用流外铨的方式,场地设置在吏部选院之中,考生和考官之间悬挂白帘,彼此之间只做答问,不说其它。
这种方式,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考官不会以貌取人,彻底杜绝了长相不佳之人、无缘上进的官场陋习。
笔试和面试分别结束之后,考官会根据两份成绩,归总出一份最终的排名。
这份排名会呈至议政堂,由皇帝带着一众大臣亲自审核,再按照排名先后,一一对应,封授朝廷之前的岗位空缺。
第三个变更之处,则是录取官员的官阶和岗位。
大唐历年来的科举三甲,官职起点基本都是从六品,而且一旦入职之后,大多都是京官,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往往会在翰林院等场所,慢慢消磨时日。
周钧将新科举的录取最高官职,压制在从七品以下,而且规定无论官吏,录取之后,都要去地方州县职事,只有在地方工作上几年,拥有了一定的基层经验,才可以回京畿述职。
这样规定的好处,可以让一个通过科举的考生,将书本上的知识,逐渐转变为工作上的实践,同时也可以检验出一个人,是否只会纸上谈兵。
综合上面三处改变,周钧所推行的新科举,从新元十三年(773)开始筹谋,中间经历了一个缓慢的渐进过程,最终在新元十五年(775),正式取代了原本的旧科举制度,成为国家挑选人才的新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