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小圆之辱(1 / 2)
第一次见到凌少羽,小圆也只是五岁的小丫头,她的母亲对她道:“小圆,你要记住,以后他就是你的主人,你生是凌家的丫鬟,死也是凌家的鬼,记住了吗?”
年幼的小圆不知道为何要这样做,但是母亲的话对于小小的她来说,便是最大的命令。她背上的,大腿上的青痕,始终在提醒着她,不听话的后果,是何等的严重。
凌少羽院子中已经有许多丫鬟服侍,加上小圆又年纪小,尚不能打理凌少羽的日常起居,便留在凌母屋内,一应月钱,与其他大丫鬟并无二致。
小圆的母亲欣喜得领了赏银离开,那是她在凌家服侍的最后一天。到了年纪的她,总是要嫁人的。
小圆只是一个意外。
凌母卢氏并不似那些贵妇人一样有诸多骄蛮的性子,也没有打骂下人的习惯,通常情况下,都是丫鬟们一丝不苟得整理房间,打理院落,凌母卢氏却是不甚在意。
小圆很认真的去学这些东西,她知道有一天,当她能够胜任这份工作的时候,她就会去那凌少羽那里伺候,这是她母亲说的。
小小的人儿,比谁都勤快,也比谁都认真,凌府上下人皆称赞,只说这孩子是个持家的样子。
小圆听了便羞涩得躲起来,唯有心中的喜悦,在脸上忍不住绽开了笑容。
她做这一切,不过是为了离凌少羽更近一些,再近一些。她不求能给凌少羽做个妾室,只愿在自己离开凌府前,能尽可能多的待在凌少羽身边。
所以,她希望时光快些,自己年龄够了,本领足了,可以去凌少羽身边伺候,但同时她又畏惧着,畏惧着自己将要因为年纪的缘故离开凌府。
在这种矛盾的心绪中,小圆逐渐开始产生一个念头,她要留在凌府,她要嫁给凌少羽,哪怕不是名正言顺的少奶奶,哪怕只是没有名分的妾室,也好。
人的欲念一旦被打开,便再难以收敛。
但事与愿违,直到凌少羽已经弱冠之龄,直到小圆自己也双十年华,凌母卢氏还是没有将自己送到凌少羽院中,是自己太过聪慧,主母已经离不开自己了吗?是主母看到了自己的心思吗?还是说,自己身份卑微,根本就不该奢望这种事?
无数个夜晚,小圆就在这种自我疑问中渡过。还好每日要做的事情并不多,旁人见她神情恍惚,只以为是开始思念家人了,并没有当回事。
在跟着母亲的那些年,小圆几乎吃不饱饭,没有凌家的月钱,母亲几乎没有出入。离开凌府之后,她这些年的存款并不算少,开一间店铺,做些生意的本钱都是足够的。
但她的父亲并不是一个良人,整日酗酒如命,烂醉如泥,没钱了就找母亲要,多少银钱也不够他花费。
每一次,父亲拿了银钱去吃喝嫖赌,母亲便会狠狠抽打她,“为什么你是女娃?为什么不是带把的?”
边说边打,边说边骂。
年幼的小圆本就是面黄肌瘦,忍不得这样的毒打,几次三番的晕倒过去,又在酷热的柴房或者冰寒的草垛中醒来。
她太小了,没办法去讨生活,所以,她很痛,但她还是要跑去母亲的身前,跪在她的脚边,给母亲揉揉腿,捏捏脚。
于是,她的母亲俯下身子,抱着她放声大哭。只有在这个时候小圆能感受到母亲的温暖。那么,打就打吧。
但很快,母亲的存款便再无一个子,那个男人,小圆心中实在不愿将他称之为父亲。那个男人要将自己卖去青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