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上任接到的第一起案子(求数据)(1 / 2)
“案发地点在哪?”
李承焕不慌不忙地说道,
“是江东区。”
“那就出发吧。”
“是。”
于是刚到检察厅的李承焕,又重新下楼,带着郑泰洙和两个搜查官,坐上车,一路朝着江东区而去。
江东区是汉城特别市下辖的一个区,如果说江南区和瑞草区这些算是富人齐聚的区的话。
那江北就是妥妥的穷人区。
居住在这里的一般都是穷人,打工族,社畜,还有不少考试院的备考生。
当李承焕他们四个人一路来到江南区下面某個公寓小区之后。
按照辖区警方提供的地址,很快就在附近一处公寓楼前,看到了数辆停在路边的警车。
“李检,应该就是那里了。”
“把车开过去,问问是不是在这里。”
“是!”
郑泰洙点头。
将车直接开到了那数辆警车中间。
郑泰洙摇下车窗,探出身子,向一个负责执勤警戒的警察开口问道:
“你好,江东区警署的朴在英警卫是不是在这里?”
“请问你们是?”
“汉城中央地方检察厅,这位是刑事3部的李承焕检察官,现在这个案子我们来接手。”
“啊,原来是中央地检的检察官到了,您辛苦了,我这就去通知朴警卫!”
站在外面维持秩序的警察听到是检察官来了,自然不敢怠慢,先是一个30度的躬身,然后连忙进去向上司报告。
可能有人好奇,为什么他们警察办案还需要检察官到场呢?
其实就是因为南韩的检察制度太变态了。
前面说过,检察官们的权利无限大,上抓总统下压平民。
只有检察官才有侦查案件的权利。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检察官的同意,警察是无权调查案件的。
所以,虽然检察官和警察属于不同的系统,可在实际工作中,警察往往都会扮演检察官下属的角色。
什么时候开始启动调查,应该按照什么方向调查,什么时候终止调查。
这些看起来原本是警察负责的事情,在南韩统统需要检察官下达命令。
这么说吧,就连警察想要抓人,都得先找检察官打报告批条子。
这时候。
三人走下车。
李承焕看着被警戒线拦在来的公寓楼。
抬头望去。
就看到有一层楼的窗户外墙还有一些被烧的痕迹,虽然重新涂抹过墙灰,但这种老旧公寓的房东显然不可能请人精心来粉刷。
最多只是随便糊弄一下就行了。
想必那里就是案发地点了。
这时候。
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一路小跑着来到李承焕他们面前,点头哈腰道:
“您好,李检,我是朴在英,劳烦您大老远跑来一趟,实在是不好意思,主要是我们对这个案子毫无头绪。”
“因此想请您来坐镇指挥,给点意见,毕竟检察官们的智慧可不是我们这些警察能比的。”
朴在英话语中充满了谦卑的意味。
这就是南韩警察们的现状。
在检察官面前,就是仆人,下属,警犬。
看着这个年纪都快能当自己父亲的人在自己面前一副卑躬屈膝的模样。
李承焕暗爽。
这就是权力带来的优越感啊。
普通检察官就这样了。
那高级检察官还得了?
等他做到了部长,次长,检察长,还不爽上天?
一想到那个叫泰秀的小子,说朴安镇他们这些部长以上的检察官们,都能去梨泰院某个秘密会所释放压力。
李承焕就感觉浑身充满了干劲。
目标:为了早日和大佬们一起玩女人……
呸!是为了南韩民众的司法安全和国家稳定而奋斗!
“在英啊,现场都勘察完毕了吗?”
“有没有发现什么疑点?”
李承焕露出一副威严的样子。
“刚刚搜查队的人勘察完毕了,房间曾经被烧毁严重,就算有一些蛛丝马迹,也被烧没了,而且房东已经重新对房子进行过装修,就算有一些蛛丝马迹也被清除了。”
“并且,当时火灾现场是一个密室,火是从房子里面着起来的,如果有人纵火的话,那肯定会有人看到他从房间里跑出来,也有人会报警,我们赶到现场的话一定能够看到受害人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