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十五】(1 / 2)
十三
罗森之所以双眼失明也想成为侦探,之所以能成就“无案不破,盲探罗森”之名,皆是为了完成母亲的遗愿,找到他自出生起就从未谋面的父亲。
他的母亲名叫唐凤章,出身江南水乡一个书香名门,大家闺秀,曾远渡重洋到巴黎音乐学院留学,拉得一手漂亮的小提琴,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才貌双全,自然倾慕她的小伙子也很多。
但是,母亲心中早已有了意中人,当然就是他那从未谋面、只在照片上见过的父亲。
父亲名叫罗致平,祖上和唐家是有些渊源的,曾经也是当地的名门大户,只是到了祖父那一代家道中落了,家境虽然比不得唐家富庶,但也勉强算得上温饱之家。
父亲和母亲本是青梅竹马,且两家原本也有结亲意愿,但父亲却在他尚未出生时便离开了母亲,留给母亲的话只有一句:七尺之躯已许国,再难许卿。
父亲不知道的是,母亲在他离开时已怀有身孕。
当时,唐家所有人都反对母亲生下这个孩子,原因有二。
其一,父亲那样果断绝情地弃母亲而去,这让他们心怀怨恨,唐家也因此与罗家断交。
其二,虽然母亲没有告诉家里父亲离开时留给她的话,可家里人却大约推测出父亲是干什么去了,觉得父亲此去极有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因此,他们不能让母亲背上未婚生子的污名,沦为十里八乡的笑柄,更不能让唐家因此蒙羞。
然而,母亲却坚持要将这个孩子生下来,甚至为此不惜和家里决裂,孤身远走他乡,独自将他抚养长大。
打从记事起,母亲就常对他说,父亲有很重要的使命要去完成,并非是有意要抛弃他们母子,让他千万不要恨父亲。直到多年以后,他才知道,父亲是为投身革命而舍弃了个人幸福。
在罗森的记忆里,小时候他们母子的日子过得十分清贫,可再苦再难,母亲也从未短过他的吃穿,并且再穷也要坚持送他去私塾念书。
直到他十六岁那年,母亲终于累垮了,病魔以摧枯拉朽的架势吞噬着母亲的生命,可当时的他对母亲的病情竟毫无察觉,直到一个意外的访客来到,他才知母亲已病入膏肓,将不久于人世。
十四
来人叫西蒙,法国人,是母亲在巴黎留学时的同学,同时也是母亲最忠实的追求者。他清楚母亲早已心有所属,所以一直和母亲保持着朋友的距离。
自母亲回国以后,西蒙从未间断给母亲写信,都是一些稀松平常的事,说说他在法国的近况,问问母亲在国内的近况,始终小心翼翼地以朋友的身份表达着对母亲的思念和关心。
但是,母亲很少给他回信,只在有重要的变故或者地址变更时才回信告知他,因为她不想给西蒙无谓的期望,更不想耽误西蒙的幸福。
母亲在生命的最后会给西蒙写信也是别无选择。
当年母亲为了孩子与家里决裂,以唐家的势力,要想找到母亲其实并不难,可那么多年都没有人找来,说明唐家早已不认她这个女儿,所以高傲的母亲也不愿向家里求援。
至于母亲为何同样没有向罗家人求援,罗森也是在多年以后才终于想明白的。
母亲应该是怕他们知道以后会联络父亲,耽误父亲的革命事业。她理解父亲的报国之心,愿倾尽所有支持父亲,所以不想拖父亲的后腿。
而坚持将他送去国外,则是母亲的私心。她希望儿子能远离国内的战火纷飞、乱世流离,不想让他步父亲的后尘,只盼他能平安长大。
母亲在给西蒙的信中告知他,自己来日无多,她会在生命结束之前将儿子送去法国,到时希望西蒙能帮忙照应一下。
母亲刻意强调,儿子出国留学的费用她早已备好,应当足够保障儿子在独立之前的生活和学业,而且她也相信儿子能够照顾好自己,她只是希望西蒙在儿子需要帮助时照应一下即可。
当然,这些也都是后来,罗森从西蒙给他的母亲的去信中得知的。也是直到那时他才知,母亲多年来辛勤劳作,省吃俭用,为的就是给他存下出国的费用,结果硬生生将自己的身体给拖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