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赔罪(1 / 2)
贺兰临漳不可思议地道:“我自诩聪明,可自从见了九娘,便很多时候都有一种脑子不大够用之感。”
洛夕瑶笑了笑,这不是聪明与否的问题,而是她比他多经历了一辈子,知道的自然比他多。
虽然有些事情到如今她也是一知半解,可想着过去,再看着眼前,她总能推断出一二。
再说他有功夫在身没错,可她没功夫却有蛊虫啊!
蛊虫的小小五官可不是摆设。
它是听不懂人在说什么,可它听到了,她便知道了。
听起来像是说书人说的故事,可却是真的。
反正贺兰临漳是听得愣住了。
洛夕瑶道:“据说将蛊虫炼至臻至化境,便能消灾解厄。不过……我如今还差得远,也顶多做做偷听的事。”
贺兰临漳笑道:“已经很厉害了。”
洛夕瑶淡淡道:“不过陛下的帐子太远,不知蛊虫是不是死在了路上,什么消息都没有传来。”
贺兰临漳皱眉,“蛊虫……轻易不会被人察觉到吧?总不会在外面行走时,随便踩死一只虫蚁,便有可能是蛊虫?”
洛夕瑶默默伸出手。
贺兰临漳盯着她的纤纤玉指,刚要开口,便看到她指缝中倏然探出的触须在张牙舞爪。
好在他稳得住,人皮面具很好地掩盖住他的惊异,可后背瞬间出的冷汗便只有他自己知道了,“这就是蛊?”
洛夕瑶点头,“这是我的本命蛊。具体什么……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我知道的时候,它便已在我的血肉中扎根了。蛊虫需要精心饲养,只要你不害怕,其实同养孩子也没太大区别。你精心些,它就会茁壮成长,若不精心,蛊虫退化后,也会噬主的。”
贺兰临漳不是第一次看见蛊虫,在忘尘馆的时候,他就亲眼见她给飞花姑娘下蛊,又从飞花的眉心处将蛊虫抠出来。
可那个芝麻大的蛊虫同眼前的可不一样。
发丝一样的触须……蛊虫的本体又会是多么可怕。
“这便是你能吃的原因?”
洛夕瑶点头,“养棵树都要浇水施肥,更何况是养蛊虫。”
她本想用怀孕生子来作比的,想想还是算了,别吓到他才好。
“它以你的精血为食?”
“……差不多。”洛夕瑶决定转移话题,“普通人是很难弄死蛊虫的。因为它会顺着皮肉钻进人的身体,这便是很多人闻虫色变的原因。当然,蛊虫不是东齐之物,东齐很少有人了解。”
“丁振。”
“不错。我当初打断苏嘉言的腿,便在他身上下了蛊,可丁振救了他。”洛夕瑶叹息道,“我养蛊也是误打误撞,所以还需有个引路人,起码在我走错路的时候,能指点我一下。”
贺兰临漳皱眉,“莫非是丁振?”
洛夕瑶摇头,“丁振有自己的帐子,就在太医院那边,芳菲还给他送了汤水,他没有在陛下那里。”
“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荣慧大长公主和苏嘉言了。”贺兰临漳道。
苏嘉言身上的竹叶荷包怎么回事他们还没有弄清楚,可忘尘馆的背后,他们却已经略知一二。
她说过飞花身上有禁制,很可能忘尘馆的人身上都有禁制。
能防着蛊虫,纵然不十分了解,也知道十之六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