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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双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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簪子的尖儿自然是捅不破手指头的,赵肃睿又指了指沈时晴的腰间:

“刀。”

“是,陛下。”

接过刀,赵肃睿随手将手指在刀刃上一抹,直接抹在了两块白玉上。

他又把刀递给了沈时晴。

沈时晴看看刀,有些为难地说道:“陛下,民妇不敢损伤龙体。”

“废物,你现在是朕,你用朕的手握着刀弄伤了朕的手,关你屁事?!”

赵肃睿上前两步把刀放在了“自己”手里。

沈时晴握着刀柄,微微侧头,闭着眼睛就要把手往刀上扎,吓得赵肃睿连忙握住了“自己”的手腕子。

“朕是让你在手上弄个小口子,没让你把朕的手给废了!你往自己肩膀上扎簪子的胆子呢?”

看见“自己”脸上掩不住的胆怯赵肃睿就来气,他可是英明神武的大雍昭德皇帝,开疆扩土军功赫赫,英明神武举世无双,让沈三废用了他的身份可真是糟践了!

取了血也一起抹在了玉章和玉珠上,赵肃睿又瞪了正在包扎的“自己”一眼:

“你去那边榻上睡,明日换回来之后你就先在这院子里呆着,朕让你走了你再走。”

听见赵肃睿的话,沈时晴连忙答应。

赵肃睿还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可这屋里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他的身子,一个是他的魂,他不管杀了哪个来撒气到头来都是杀了自己。

这么一想,他更生气了。

“沈韶是个寒门出身的状元,活着的时候也算是个朝廷栋梁,怎么有你这么个女儿?”

听到这句话,沈时晴的心里微微一动,面上却还是有些胆战心惊:

“民妇替先父谢陛下赞誉。”

“朕那是在夸你爹吗?!”

赵肃睿叉着腰却不小心碰到了手上的伤口,他“嘶”了一声,只觉得自己越来越憋屈。

“陛下,还是让民妇替您将伤口包起来吧。”

沈时晴抓着手里的半个帕子,看向“自己”的手。

赵肃睿捏着受伤的手指头冷笑:“哈,也对,这是你自己的身子,流的血也是你的。”

沈时晴上前两步,垂下眼睛,用手指灵巧地在捏着帕子小心地给“自己”包扎。

属于“沈时晴”的手确实纤长,却不是那种被人追捧的纤纤玉手,右手的手指上有着很厚的指茧,是常年握笔磨出来的,此外,掌心和指间还有些细小的疤痕。

看着这只手,沈时晴蓦然想起了曾经的自己。

一日又一日地坐在一个书案前,写字、画画……好似她生于人间,却只有眼前的方寸之地。

她在纸笔间煎熬度日,越发觉得唇齿无用、人间喑哑。

“沈三废?你看什么?”

赵肃睿抽回手,也避过了沈时晴的目光。

沈三废竟然敢居高临下地看他,要不是用着他的身子,早被他派人拖下去了。

“民妇看陛下神采奕奕,十分羡慕。”沈时晴说得真情实意。

喜怒无常,年少骄躁……这些日子她在宫中一点点描绘出的年轻君主仿佛从她心中的画轴上跳了出来似的,虽然用着她的皮囊,却一丝一毫都不像“沈时晴”。

那双眼睛会愤怒,手和脚会因为恼怒而又踢又打,仿佛受了一分委屈就能将这人世抽打出千百倍的乱糟糟来哄着自己。

这样的人,她如何不羡慕?

赵肃睿又是一声冷哼。

退后两步,他坐在了椅子上。

“人生在世却过得懦弱无能不争不抢,倒不如从一开始就投胎做个畜生!你明明出身不错,又有些写写画画的小聪明,怎么就能让自己一步步沦落到被刁奴欺负?!你身边还有几个不错的丫鬟,有人可用,有势可借,有财可依……唯独你什么都废,沈三废啊沈三废,你真是活生生活成了个笑话!”

沈时晴微微低头:

“陛下说的是。”

还真是个棉花性子!

赵肃睿随手拿起东西就想扔出去,又想起来自己拿的是那枚带两人血的簪子。

“淑善为要。”

看着簪子杆上镌刻的小字,他不禁冷笑。

“这簪子是你爹娘留给你的?”

“回陛下,是家父在明康十七年给民妇的。”

明康是先帝的年号,明康十七年正是先帝在位的最后一年,转过年来便是昭德元年。

赵肃睿看向自己从前寸步不离的私印,罕见地沉默了片刻。

“原来如此。”他想通了其中的关节,缓缓说道,“明康十七年我皇兄从一个都沁人手上靠射箭赢来了一块玉料,他给我这个章子的时候告诉我说着玉料虽好,却也小,余下的料还有一颗玉珠被他送了人。我皇兄极为信重沈韶,大概就是把玉珠赏给了他,没想到太子赏下的东西你爹没有自己戴着而是给你做了根簪子。”

他拈起那枚印章看看上面“君子不器”四个字,又缓缓放下:

“朕当年沉迷行军打仗之道,烦透了那些书里的道理,时不时就要被先皇给教训一通。朕还不服气,这天下自有我皇兄担着,至于朕自己,只要能打仗就好。我皇兄就在这个章子上刻了这四个字给我。”

门外雨沉沉,秋水深深,黄叶飘零乱池中,檐下伶仃雀鸟。

赵肃睿靠在椅子上,回想起自己挨了父皇亲手教训之后趴在床上,他皇兄拿着药笑着走进来,外面还有林姐姐藏不住的笑声。

那时是明康十七年的春日,宫里已经在商议明年为太子娶妻之事,他这个昭秦王趴在东宫的床榻上看着一对璧人当着他的面眉来眼去,顿时觉得牙比屁股还疼。

可那样的日子也如雨夜中的檐下雀鸟,扑棱棱飞起来,从此再也不见。

六月,淮河大水,奉旨去往江南的太子转道徐州寻访汛情,再回京城的便是十里哀声,天下缟素。

和太子一同死在淮水的,还有协办大学士沈韶。

想到沈韶,赵肃睿心里的火气又淡了几分。

在他沉思的时候,站在一旁的沈时晴看向被他捏在手里的簪子。

“民妇……少时,颇有些桀骜难驯。家父最喜将我打扮成男孩儿模样带我去各处诗会,只说民妇是他的远房堂侄。天长日久,民妇就生出了些许的不甘心,男子读书,可科举进身为官做宰,女子读书……却只是读书。一个才女之名,换不来为民做主也换不来内阁称相,这些不甘心藏在民妇的心里,渐渐让民妇生出了些不为世间所容的念头。那年,家父的一位好友想让他儿子与民妇定下婚事,民妇在他来的时候写了一副对联挂在沈家门前,讥讽他不过看中了大学士这三个字罢了。婚事自然作罢,民妇有生以来第一次被父母训斥,过了几日,家父就将这枚簪子给了民妇。”

本是同一块玉,一半被做成了章子,一半被做成了簪子。

章子给了一个男子,便要他“君子不器”。

簪子给了一个女子,便要她“淑善为要”。

君子不器的,终是朝上君。

淑善为要的,不过下堂妻。

火盆里的火有些颓了,沈时晴从炭匣子里取了炭放进了火盆里,火星子跳了下,映在了她的脸上。

赵肃睿看着那张本属于自己的脸,觉得既熟悉又陌生。

沈三废虽然废,举止却沉静稳妥,这样的性子显得他那张脸平白长了几岁,多了几分那些文臣天天鼓噪的“稳妥”。

母后看见这样的“赵肃睿”定是很喜欢的吧?更像大哥,更像父皇。

这个念头从心里生出来,就像是破土而出的藤,纠缠在赵肃睿的心上。

他胡乱挥了挥手,也没了说话的兴致,没人近身伺候他穿着衣服就滚进了床上:“赶紧睡吧。”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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