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事出有因(1 / 2)
“咚,咚咚!”
几声轻脆而又急促的鼓声,打破了衙门的寂静。吃公饭的人都知道,今天又有人前来衙门伸冤,或者告状了。
衙役张三不敢怠慢,跑了上去。他委目一看,只见敲鼓的人是个脸庞清瘦,头发苍白又零乱的老太婆。凭他站堂多年的阅历,知道她是一个饱经苍桑,又历经苦难的老妇。不知是出于对她的怜悯,还是因为她是个老妇的缘故,张三并没有大呼小叫,而是一改先前傲慢而又不耐烦的口吻,低声问道:“老人家!您击鼓干啥?难道有什么冤情?”
“不!我是来投案自首的。”老妇理了理零乱的头发,眼眶里噙着泪水,毫无表情地说。
“投案自首!”张三一听蒙圈了,心想,看她手无缚鸡之力,难道七老八十的人了,还杀人不成?
“官爷!我杀人了,我要自首。”
果不其然,还真杀人了。张三带着疑惑和好奇,说:“既然如此,到公堂上说清楚,相信县老爷会给您秉公审断的。”
衙役带着老妇出现在公堂之上。
老妇的出现,上至高坐公堂的县老爷,下至站立两边的皂隶,无不投以疑惑的目光
老妇双膝跪在地上,一副戴罪的模样,老泪纵横。从她苍白而又憔悴的脸上,县老爷已经知道堂下这个老妇定有冤情。
县老爷收起吓人的威严,用疑惑和平和的口吻问:“堂下老妇,你为何击鼓?是不是有何冤情?”
“我杀人了,要投案自首。”
“杀人?”县老爷确实一惊,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太婆,怎么会跟杀人犯扯在一起?且慢!听听她的说法,也许另有隐情。
“此话从何说起?”
那老妇滔滔不绝地说起事情的缘由:
罪妇姓翁,贱名秀真,本县上枋村人。老伴姓王,名叫九州,前两年因病撒手人寰,留下罪妇和一个傻子相依为命。这个傻子,一生出来就得了一种怪病,不但呆傻,连生活也都无法自理。有村民出于好心,建议我们把他扔到山中,让虎狼饱食一顿算了。可是,人心都是肉长的。他既然和我们出世,我们怎忍心拋下他不管?就这样,我俩公婆侍候了他将近四十年。我们无怨无悔,任劳任怨,只有认命。心中的苦衷,向谁诉说?
自从老伴走了之后,罪妇不得不考虑一个现实的问题。自己也已经七十多岁的人了,还能活几年?假如哪一天我也走了,这个傻子怎么办?肯定也是饿死。趁着现在老娘还活着,倒不如让他走在我的前面,早点解脱,老娘也可以死得无牵无挂。可是,想总归是想,怎忍心下得了这个手。俗语说,虎毒还不食子哩!何况是人。罪妇矛盾了好几天,也犹豫了好几天。最后,衡量再三,便狠下心来,毒死了他。他死后,罪妇良心发现,大哭一场。
老爷!罪妇杀了人,是个杀人犯。今日,罪妇前来投案自首,望老爷判罪妇之罪!
翁秀真老人的讲述,公堂上所有的人无不动容。知县老爷更是矛盾重重,不知如何断案。翁老妇亲手毒死儿子,是名副其实的杀人犯,罪在不赦。但是,此案又有它的特殊性。翁老妇杀人,也是无奈之举,似乎情有可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