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不急于一时(1 / 2)
到了山谷里面,陈安也开始变得认真起来。
他四下观察周围,发现这确实是一个挺好的地方。
眼下这片谷地,小树、荆棘、草地混杂,地方开阔,谷地中又有水源,这是野兔喜欢生活的地方。
小树、荆棘多,便于它们藏身,有它们喜欢吃的嫩草、树叶。
地方开阔,野兔稍稍直立起来就能进行瞭望观察,又适合逃跑。
而有水,对它们来说也很重要。
事实上,到了草坡边缘靠近小溪的时候,三人都看到了杂草间那些黑色如同蝌蚪的粪便。
这是很新鲜的兔子粪便。
若是时间长了,颜色会变浅,变得灰白。
一般山里人打交道最多的猎物,除了野鸡、斑鸠、竹溜子外,最多的就属兔子,这些都很熟悉。
人们常说,搂草打兔子,通常指的是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可有可无地拐带另一件事儿,但事实上,山里人上山割草喂牛羊,在割草的过程中,草丛中窜出一只野兔,顺手就是一刀,把兔子打死,得一意外收获。
看上去似乎不太可能。
但实际情况是,兔子真有这种特性,一旦隐藏,不轻易暴露,一般当人走到它们跟前才迅速逃跑,甚至有的时候,都快踩到了还一动不动。
发现有野兔的粪便,三人立刻散布开来开始搜寻,倒是没多长时间,冯正良率先揪到了一只,就是这种一动不动的情况。
被他一把揪着耳朵提起来,照着脑袋就是两巴掌扇过去,踢蹬着腿的兔子很快便不再动弹。
在这片山坡上,很容易发现兔子的窝。
并不是想象中那样的土洞。
实际的情况是,野兔只有在繁育期间会打洞,其它时候并没有什么固定巢穴,它们经常临时找个灌木丛、荆棘蓬,或是图嘎达、石块旁边,稍微扒拉一下,形成一个可以蹲窝的地方就先行。
这样的地方被轻轻翻刨过,形成一個浅坑,它蹲伏在里面,脊背高高隆起,本身的毛色对于它而言,就是一种很好的保护色。
有猎狗在,也就没有必要费心搜寻,直接放狗追撵就行。
所以,三人,六条狗直接就分布在山谷两侧,一路找寻过去。
猎狗追撵起来,也非常方便。
野兔奔逃,它们往往在跑不过的时候,靠着灵活的转向,以一种转圈的方式逃。
兔子小的,跑的圈子小,兔子大的,跑得圈子大,面对六条猎狗的围追堵截,它们几乎没逃脱的可能。
两个多小时过去,搜完整片山谷,没动一枪,就靠着猎狗追撵惊出的野兔,三人就得到六只兔子。
加上之前得到的两只,已经八只了。
陈安很少打兔子,只是偶尔想吃的时候会去下套,他始终将目标放在能赚钱的猎物上,不想在打兔子上浪费太多时间。
眼看已经到了中午,三人在小溪边找了片还算平整的草地,拢火烤火烧馍。
趁着这个时候,陈安和宏山两人上手,将兔子的皮给剥了。
在溪水里撅着屁股喝了一饱水,洗了手,两人回到草地上坐着等冯正良烤热的火烧馍。
冯正良看着陈安和宏山,再次说道:“两个弟娃儿,昨天说过的事情,不再考虑一下,我们三个,合伙做点事情,真的比种地强,来钱也快!
我看出来了,你们两个也不是甘于过这种苦巴巴日子的人,也都有胆气,我们三个联手,未必不能做出些事情来。
别人觉得做生意丢人,违法,我不这么认为,凭借自己的本事赚钱,不偷不抢,赚得心安理得。”
宏山没有吱声,只是偏头看向陈安,等着他拿主意。
昨天说归说,闹归闹,但陈安的态度是真的,他认真说道:“哥,你这话没错,我也觉得没有啥子问题,但这个事情,还是等过上两年再说,现在的情况不太合适。”
“有啥子不合适的,你看看沿海,就有不少人做生意,还有人把东西从南方运到北方来,不是跟你们吹,往那边弄上一匹布,一些衣物,一些小玩具,一转手就能赚不少钱,我就看到有人,一天就赚了几十块钱勒,那一个月下来,一年下来,那不得了!”
“这个事情,我没有接触过,不懂,但是这两年的情况真的不稳,别的不说,做生意,肯定是越大的城市越好做,人越多的地方越好赚钱。”
“这倒是,确实是越来越乱了,在汉中那边混的时候,听过也见过不少这些事情!”
冯正良微微点了点头,又长长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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