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这味道简直绝了(1 / 2)
陈安扛着野狸子返回的时候,没有走大村子的大路,而是选择山道,直接前往盘龙湾,他不想太多人知道。
主要是因为野狸子,在这年头已经被划入保护动物的范畴。
只是保护的力度不强,更像是一种口头上的表示,因为野狸子的皮毛是这年头重要的毛皮资源和出口种类之一,在禁猎之前,收购站里一直都在收购,而且价格相当高。
虽然也控制了出口的皮张数量额度,但实际情况是,每年都没能完成收购指标
当然,陈安不懂这些。
只要收购站里收购,那山里人就能打。
这是很简单的想法。
但不管怎么说,挂上了保护动物的名头,陈安还是希望不会因此被举报,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主要是,野狸子的数量,比豹子、黑娃子之类的要少得多。
陈子谦听了陈安的话,没有去放羊,就在家里烤火。
听到院里几条猎狗兴奋的叫声,钻出屋子看了一眼,见是陈安从后山下来,忙着到院门口开门,顺便卷了根旱烟点上,抽得叭叭叭的。
门一打开,留在院里旺旺、娇娇和两条下司犬,尾巴狂甩着跑出院门,绕着院墙边的小道,朝着陈安跑去。
大概是因为被留在院里没能跟着进山的缘故,旺旺和娇娇,隔着老远,就冲着陈安狂吠起来,伴随着呜呜的哼叫声。
陈安都能明显感觉出它们那种被舍弃的怨念,迎上几条猎狗,也就弯腰揉了揉它们的脑袋,进行安抚。
陈子谦也跟着出来,看到陈安扛着的野狸子时,眼神中有奇异的光芒:“活了大半辈子了,还是第一次看到野狸子,长得还真是奇特!”
随后,他就注意到了招财脑袋和脖子上的伤口,接着问道:“这狗是啷个回事儿?”
“追这只野狸子的时候,被挠伤了,不过问题不大!”
“你人没得事撒?”
“我没得事儿!”
“没得事就好……赶紧回屋头烤火!早上你走了,几条猎狗在家里边急得不得了,在我把圆圆滚滚放到竹林的时候,招财它们抽身就钻出院门,只来得及拦住旺旺和娇娇。”
“也得亏招财它们跟来了,不然我今天想打到这只野狸子,可不容易!”
“以后进山,还是尽量把狗带上的好,至少人安全些。”
陈安点点头,先一步进了院子,陈子谦关了院门,又去抱了些包谷草和苕藤挂在羊圈里喂羊。
像是在山上吃草一样,黄羊习惯吃高处一些的草叶,若是直接放圈里,分分钟就能被踩踏糟蹋了。
陈安扛着野狸子进了屋里,看到冯丽荣和耿玉莲在壁炉前用针线,冯丽荣在学着纳鞋底,两人聊着家常,倒是有说有笑。
她从小没人教针线活,在这方面实在笨拙得厉害。
好在,这年头黄胶鞋也挺好,倒不需要花费太多精力来专门做这些事儿。
也就在闲余的时候,把家里的那些破烂衣物废物利用一下。
陈安撵山,更常穿的鞋子是黄胶鞋,但弄一双更轻松舒适的布鞋换脚,或是在家里穿,也挺好。
见陈安推门进来,冯丽荣立刻将针线放在小簸箕里,帮着陈安将那只野狸子放下来。
她自己也知道野狸子的皮毛甚至比熊胆还值钱,忍不住摸了摸野狸子那身柔软的皮毛:“摸上去好柔软……安哥,你说就这么一张皮毛,啷个能卖得比熊胆还贵?”
陈安笑笑:“估计是保暖性能好,加之又太难得的缘故,这种厚实柔软的皮毛,可不多见,比豹子皮还要好得多……宝儿,把你的小刀找来给我,另外准备一个大碗,我用来装血。”
“装血干啥子?”风流荣有些奇怪地问。
“练狗撒,我要让它们记住野狸子,以后进山,更容易发现它们,这可是值钱的好东西!”
陈安这么一说,冯丽荣就明白了,快步上楼,去拿她那把小刀。
而陈安则是趁机坐在壁炉前搓揉着已经被冷得有些麻木的双手,见一旁篾兜里睡着的陈澈动了一下,睁开眼睛,晃着小手开始哼哼唧唧,知道小家伙一醒来就得把屎把尿,不然分分钟拉裤裆里,赶忙把他抱了起来。
耿玉莲见状,放下针线:“你浑身冷冰冰嘞,莫把娃儿弄了凉着咯,让我来!”
陈安把孩子递给耿玉莲,被她抱到一旁。
冯丽荣就在这时候从楼上下来,又到厨房里拿了個碗,回来后两口子相互帮忙着,先从野狸子四只脚的皮挑开,然后从嘴沿开始动刀,将野狸子的皮毛像剥石貂皮筒一样,完整地剥了下来。
整个皮筒上面,就脑袋部位有两个弹孔,其它地方完好无损,绝对是难得的品相,能卖到最好的价格。
开膛的时候,陈安从血肉里挤了些血出来,到外面将几条猎狗叫过来,一一进行灌鼻,让它们记住这气味。
然后又割来些野狸子肉,奖喂了一些给它们。
至于剩下的肉则是被冯丽荣动了刀子解小,准备腌制后熏出来存放,这可是好东西,也是有药用价值的,虽然不太好吃,但对疏风通络、活血化瘀等面有功效。
还有野狸子的胆一样是好东西,虽然收购站没有收购,在清热解毒这一块也有大用,包括骨头,能用来做泡酒,治风湿。
在陈安剔骨剥肉的时候,冯丽荣没有掺和,洗了手,将孩子接过来喂了奶水,再次交给耿玉莲抱着后,她冲着陈安说道:“安哥,你自己弄着,我去把熊掌煮了,今天晚上吃点好的。”
她多少有点庆祝的意思。
陈安笑着点头:“要得!”
随后,冯丽荣冲着陈子谦招呼:“老汉儿,帮忙杀只鸡,我等哈用来跟熊掌一起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