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凑合的成亲(1 / 2)
当天傍晚,一位中年人带来一个姑娘,也就二十岁上下的样子,面容清秀,姿貌娉婷,本是明眸皓齿,却被凄云愁雨浸透了。
姑娘进门便哭得很伤心,泪落如雨,到了堂屋放声痛哭,几个老成的妇女将她扶到厢房去了。
这中年人是贾家至交,与贾钜和贾襄都很要好,打小便认识,尤其与贾襄可以说是莫逆之交。
这姑娘是贾钜给贾良定的娃娃亲,叫小玲,当时贾良不过几岁,少不更事,不懂这娃娃亲是怎么回事,等长大了,来不及成家,便被迫去当兵了。
他只在较小的时候见过一两次这姑娘的真容,长大以后,都不知道她好看不好看,性格温柔不温柔,做事贤淑不贤淑。
起初,他对这娃娃亲他是抵牾不从的,但拗不过父命,便以当兵为幌子,总是推托。
上次来陇地执行完平乱的任务,回家几天,凑巧镇子戏台场子唱大戏,秦腔的吼声和二胡锣鼓的乐声飘得老远。
也不知是父母有意安排,还是这姑娘家里的意思,小玲看了三天戏,在她姑姑家住,她姑姑家正好是贾良家邻居,她便天天过来串门,与贾良才算熟识。
她见了贾良总是娇羞无比,被风洇成的绯红的脸颊显得更红了,眼睛想看他又低垂着不敢看,说话时目光总要瞥向一边,声音特别温柔,她好像认准了这是她未来丈夫。
贾良觉得这姑娘一点儿也不难看,完全没玩伴们说的那么玄乎,而且聪明,性格好,便打心里认准了。
父母看出了点意思,催促他赶快抽出时间,缓点去军营,等把婚事办了再走不迟。
但军令如山,不得不立即走,他答应尽快把军营里的事处理完,一年半载回来就成婚。
作为甘军的士兵,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得回到队伍里完成自己的任务,给出生入死的兄弟告别,而且今年不太平,保不准队伍得去防御洋人,自己匆遽离别与逃之夭夭有什么区别?
他决定来年回家便成婚,娶妻生子种地,再也不干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营生了。
没想到生离死别亦寻常,小玲姑娘心心念念等来的却只是一堆遗物,正如“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所言。
哭了一阵,小玲从厢房里出来,应是要去山野里贾良的坟头看看,实在拗不过,贾善的女人和另外一个族里的姑娘便陪着她去了坟地。
她瘫坐在坟前,手抓着黄土,泪水再次夺眶而出。
她从第一眼看到她,就萌动了心波,觉得眼前这个阳刚、俊武又心肠好的男人,就是他未来的丈夫。
她至今清晰地记得,在他临走时,她拿着亲手纳的两双布鞋、缝的一顶暖帽,放在了他手里,他对着她笑得那么亲密而柔和。
而现在,他躺在冰冷的地下,不敢想已经变成了什么样子。
她从彩霞满天哭到了夕阳西下,才依依难舍地离开那片山坡。
回到贾家的院子,她的父亲已经在等她。她向贾钜、贾襄等人告别了,心里想着,也许以后再也进不了这个门了。
她跟着父亲走出大门,贾家的大人将他们父女俩送到了街口。遇到这种事情,她父亲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安慰贾钜节哀顺变,保重自己。
料理完贾良的后事,武轩远要返回自己的故乡了。
临走前,他在曹旸私塾的书房,与曹旸、贾善喝茶。
曹旸对贾善说了这么一番话:“古语云:善为国者,爱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朝廷却适得其反,将民陷于水火而不顾。民心穷则思变,变乱不断,过不了几年,只要有人揭竿而起,就能一呼百应。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清廷自己作死,亡得快。大丈夫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我们能有什么办法改变这乱局?”
贾善说道:“你说了这么一大堆古话,我都听得似懂非懂,不过有些还是听懂了,那就是朝廷再这么闹腾下去,迟早就完了。”
“是啊,就是这么个意思。”曹旸对武轩远说,“轩远兄弟也该回家乡歇息了,再掺和下去,就把自己搭进去了。”
“我离开军营,就不打算回去。等到了家乡,我就安生过日子,再不用折腾了。”武轩远说道。
武轩远没有读过书,对曹旸说的很多话几乎听不懂,但至于别参合打打杀杀的事,他还是懂的。他早有归于山林原野之志,经这么一说更加坚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