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八章,太史子义(1 / 2)
二十一岁的时候,太史慈担任东莱郡奏曹史,当时本郡与本州之间有嫌隙纠纷,是非曲直无法分辨,而结案的判决,是谁先让有司(掌刑赏的官吏)知情,谁就有利,说的直白点,谁的奏章先让朝廷看到,案子就对谁有利。
其时本州的奏章已先发去有司处,郡守心急如焚,生怕被上头怪罪,太史慈时年二十一岁,被选为使,领命日夜兼程赶路前去拦截州史的奏章,终于顺利抵达洛阳,太史慈先到公车门前等候,待见州吏赶到,太史慈大喜,忙迈步走了过去。
太史慈假意问州吏道:“你也是前来上奏通章的吗?”州吏答道:“正是”
太史慈又问:“奏章在何处?”
州吏道:“在车上。”
太史慈便说:“奏章格式确然无误吗?可否取来一视。”
州吏并不知道太史慈也是东莱人,便取出奏章交给了太史慈。谁知太史慈事先就藏刀于怀,取过州章,打开来看也不看,当即提刀毁之。
州吏大惊高呼,太史慈便将州吏拉到一旁,跟他说“假使你没有取出奏章给我,我也不能将其损坏,真要追究起来,我们都有罪责,不见得只有我独受此罪,与其坐而待毙,不若我们一起出走逃亡,至少可以保全性命,也不必无谓受刑。”
州吏疑惑不解“你为本郡而毁坏我的奏章,已经成功,怎得也要逃亡?”
太史慈便答:“我受本郡所遣,前来递交郡守的奏章,可我我所做的事却太过激烈,以致损毁公章,如今即使返乡交差,恐怕也会受谴责刑罚,因此不如我二人一起逃去。”
州吏相信太史慈所言,转过天来两人一起逃命,但太史慈与州吏出城后,却潜遁回城通传自己带来的郡章,顺利完成郡守交给自己的使命。州家知其事,再遣另一吏员往洛阳通章,但有司却以先得郡章的原因,不复查察此案。
于是州家受其短。太史慈由是知名于世,但他亦成为州家所仇视的人物,为免受到无妄之灾,乃避居于辽东。
虽然亡命逃亡,太史慈却出色的完成了郡守交给自己的任务;而且一早就料到了,自己就算返乡,也会被人追究
不得不提,太史慈之所以询问那人奏章格式是否无误,而对方也不加怀疑的将奏章交给他观看,因为当时奏章太多,格式比较混乱,也没有个统一的式样,蔡邕对此大加改革,凡是奏章不合乎要求朝廷一律不受。
当时很多奏章都被退了回来,说起来,陈削这位没见过面的岳丈还帮了太史慈一把,要不然,那人也不会将奏章交给他观看。他生怕格式不对,白白折腾了一趟。
事实上,太史慈所料不假,他毁掉了州府上报的奏章,东莱郡的郡守自然高兴,心里都乐开花了,可是,表面上却大张旗鼓地指责太史慈毁坏州章,把得罪上司的责任全都推到太史慈的身上。刺史传出话来,一定要教训太史慈,太史慈虽然出色的完成的任务,却也莫名的替郡守背了一个大大的黑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