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9 章 L+(1 / 2)
四月底到五月中,汤之念开始认认真真地参加iB大考,算是给这两年的学习生涯做一个交代。
事实上,这两年的学习生涯,她并没有敷衍每一次的课程,问心无愧。
汤之念对于新知识的渴求就像食物匮乏的旅人,再多都不嫌多。庆幸的是,她还算聪明,基本上上课老师讲过一遍的内容,她都能仔细记住。
她将这些学到的知识打包放在脑海里,相信总有一天能够派得上用场。就算没有实质性的用途,可这些学习上的点滴就像是让她成长的养分,一口吃不成一个大胖子,一天一天慢慢的总会让她变得更加强大。
考试将进行大约四周时间,期间节假日不休。前后两周考试内容安排不多,主要集中在第三周。
汤之念在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复习,利用最后的碎片时间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加强。
不能说是完全出色地完成了这次考试,但也没有留下遗憾。
最后一门考试结束当天,汤之念就在整理自己的行李,准备返回家乡。她要带走的东西并不多,就像她当初来时一样,一个背包完全足够。那些不需要带走的东西,她完全没有留恋,该扔的扔,可以当废品卖钱的卖钱。
汤之念还是那个汤之念,并没有因为这两年的生活变得好高骛远,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家境不如别人而自卑。
她从来都是那样自信,大胆,勇往无前,即便前途一片黑暗,她也能自己找两块石头打出火星子给自己点燃一个火把。
或许这两年她成长了不少。从前的她太过稚嫩,年轻,面对很多问题无法找到一个正确答案,继续别人解惑。而今她更明确一点,人生的答案并非非黑即白。
她见过明媚耀眼的太阳,也容得下渺小暗淡的星辰。
真正的离别从来都是悄无声息的,汤之念并没有大张旗鼓地跟所有人道别。
她在恒誉国际结识很多朋友,有些人张扬,有些人内敛,有些人外向,有些人内向,每个人身上都有优缺点,每个人都可以是好人,也都可以有阴暗的一面。
对于离别,汤之念并不算太过伤感。因为她一直清楚,人生这段旅途,总有人在不断上下。
至于靳家,汤之念回头再仔细看一眼,看一眼这个自己生活了将近两年的地方。她或许没有机会再回到这里,或许也可以再回到这里做客,但哪一种方式都不重要,因为她还有自己的生活要继续。
这次离开,和传统意义上的毕业季错开,提早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所以路上的学生党旅客并不多。
在离别之际,汤之念很想见一见叶如之。
可是很不凑巧,离婚官司结束之后,叶如之去了大洋彼岸,投身自己热爱的事业当中去。
靳家的这套房子叶如之没要,她嫌弃位置太偏僻,也嫌弃太大。但是在这里生活时间久了,很多东西都还没能来得搬走。
靳宏峻并非赶尽杀绝之人,说起来,他倒也算恋旧,让叶如之安心把东西留在靳家,他又不稀罕她那些东西。
毕竟做过夫妻,曾经有过一段恩爱时光,至少有情分。
叶如之看不上靳宏峻那点所谓的情分,就算是自己来不及收拾,也让汤元帮着把她的东西给收拾妥当了,一并打包寄走。
唯一让叶如之感到些许头疼的应该是她那位在病榻的祖母,老人家常年不见阳光,身上插满了各种管子。是叶如之固执地用高昂的医疗费用来延续祖母的生命
。
病榻前,
一年四季,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离不开人。祖母仿佛一具活生生的行尸走肉,无法说话,进食需要辅助,唯一让叶如之感到安慰的是,每次她在祖母跟前说话,祖母都会用亮晶晶的双眸注视着她。
很多人劝叶如之放弃,这样的活法又有什么意义呢?
可是谁劝叶如之都没用。
这次叶如之狠下心,将祖母从靳家搬出,换到了恒誉市知名的疗养院。
那也是汤之念第一次见到这位一直在病榻上的神秘老人。
自汤之念第一天来靳家起,妈妈汤元每日定时会到楼上去照顾老人。而她始终谨听妈妈的教诲,对靳家的事情不多做好奇。
年近期颐的老人家,身体消瘦如一堆骷髅,只是在骨头上多了一层单薄的皮肤。她花白的头发稀疏,整个人无法动弹,躺在病床上,由几个壮汉抬着下了楼。
这画面让汤之念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在田地间嬉戏时,扒开一块巨大的石头,地下一片潮湿的泥土,附带着很多不知名的小昆虫。被人挪动石块后,小昆虫们无处可躲,四处逃窜。
老人很快被送上了车,浩浩荡荡的大部队从汤之念的视野中消失。
这样意味着,汤元日后在靳家的工作内容又少了一份。
那天汤元难得提起了叶如之和她祖母的事情。
据说叶如之小时候和她的祖母一起生活长大,有那么一段时间,在所有人都不能理解叶如之的时候,只有祖母守在她的身边耐心教导并陪伴。
老人家就像是叶如之的精神支柱,也像她的精神港湾,每当叶如之出一趟远门回来,首先要洗净双手去楼上看看祖母,和祖母说说知心的话。即便这个时候的祖母早已经没有了说话的能力,可她还是会一眨不眨地看着叶如之。
老人那双浑浊不再清澈的双眼里,在看到叶如之时,暗淡的双眸里似乎会重新亮起光芒。
汤元问汤之念:“如果你是叶如之,你会怎么做?”
是结束老人的生命?
还是让她如同一具行尸走肉般活着?
汤之念竟然红了眼眶。
她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会让她想到自己的外婆。
今年的梅雨季比往年提前了不少。
恒誉市最长的梅雨季记录长达一个月,一整个月的集中降水,雨量大,日照时间短,造成超强湿度,干燥的衣物放在室内不用多久就能生潮,发霉,呼吸间都是包裹着的水分子。
这些阴暗潮湿在靳家统统感受不到,因为靳家常年除湿,保持干燥清爽。
汤之念运气好,离开恒誉市的当天还是晴空万里。
她没忘记给靳于砷发一条短信,言语里是轻松和俏皮。
等靳于砷看到短信时,汤之念已经坐上了离开的火车。是的,她又选择了火车,这次不是为了省钱或者没钱,单纯是为了再次体验。
这两年的时间,汤之念攒了不算少钱。主要是靳于砷出手大方。每一次的转账,打赏,靳于砷眼皮也不带眨。后来干脆改为每个月转一次账,省得次次转钱麻烦。
这几个月靳于砷几乎没有使唤过汤之念一次,但他还是习惯性地往她卡上打钱。等汤之念发现的时候,立马把钱给他转回去,反倒得他一番嘲讽。
汤之念觉得,是什么就是什么。可能未来她会变得市侩、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但现在还有拾金不昧的好品质,那就让她再当几年圣人。
今年除夕时,
靳于砷直接给汤之念转了一笔将近六位数的大红包。这点钱在靳于砷眼里根本不算钱,一次聚会,一趟出游,一顿打赏……总之是九牛一毛。
汤之念收下这笔钱之后忽然惊觉自己居然变得如此麻木,仿佛这些钱在她眼里不过是一堆冷冰冰的数字,并没有造成她心中太大的波澜。
这些数字在她的银行卡里不断堆积,只多不少。
她现在完全是个小富婆。
在汤之念离开的第二天,恒誉市正式入梅。
靳于砷没问汤之念回去干什么,只问她什么时候回来。
汤之念没给具体时间,只说再看看。她不想欺骗他,万一答应了的事情又无法履行承诺,彼此都会不开心。
她不想让他失望。
五月底,靳于砷生日。
再也没有人能像靳爷爷那样在意靳于砷的生日,况且他已经过了十八周岁的生日,十九岁的生日显得并没有那么重要。
靳于砷也并不认为生日这一天有多么重要,过与不过,他还不是照样活着。
此时的汤之念根本抽不开身回恒誉市给靳于砷过生日,她仍像去年那样,在零点给他发去了生日祝福。
意料之中的,靳于砷并没有回复。
汤之念心里有淡淡失落,可她很快投身更重要的事情当中,无暇顾及太多。
收到汤之念的生日祝福短信时,靳于砷正在驾车。
也不知从何时起,他喜欢上了速度。驾驶轰鸣的机车,行驶在无边的夜色之中,漫无目的。
这一次,他将机车内的油耗尽。
车停在距离恒誉市两百多公里的乡下,凌晨一点,万籁俱寂。
靳于砷将车扔在空无一人的路边,累得躺在一旁的草坪上,以地为席。
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界面还停留在汤之念那条祝福短信上。他想给她打个电话,问问她什么时候回来。下一秒将手机甩开一边,淹入杂草之中。
让理智和理性暂时出逃,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他闭上眼,就这么肆无忌惮地躺在路边睡了一觉,懒得去想那些乱七八糟。
凌晨三点,有路过的村民见到草丛里的男人,又见倒在地上的那辆摩托车,以为这人出了车祸,着急忙慌上前查看,用手探探他鼻端下是否还有呼吸。
靳于砷被惊醒,睁开眼一脸茫然。
那人是附近的农户,将近六十岁的大爷,正准备去镇上集市卖自家新鲜采摘的杨梅。
大爷将靳于砷扶起来,操一口恒誉市的本地话,问他有没有伤着哪里,给他拍拍身上的杂草,又要给他往自己家里领。
靳于砷回过神来,转头去把自己的手机找回来,给拖车的打了个电话,又问大爷:“你三轮车里的杨梅怎么卖?”
大爷以为靳于砷是想尝尝鲜,给他提了一个小篮子,说:“你拿着吃,不用钱。”
靳于砷接过小篮子,拿了一颗杨梅含在嘴里咬开,甜蜜的汁水在口腔里爆开,一些记忆就如这汁水一般,在脑海里炸开。
靳老爷子生前最爱的就是一口杨梅。
杨梅这种季节性的水果,保存期很短,一般都是当天采摘当天吃,天气凉一些可以放个一两天,但是味道却绝对不新鲜。
冷藏或冷冻过后的口感也不能与新鲜采摘的相提并论。
爷爷最喜欢吃新鲜的。
不仅爷爷喜欢吃,汤之念也很喜欢吃。
汤之念的家乡有人种枇杷
(有人种桃子,有人种小樱桃,但是没有人种杨梅。去年她第一次吃杨梅,觉得口感绝妙,贪嘴多吃了一些,手指头都染了一层玫色。可惜杨梅季节短,一下市今年就再也吃不到了。她便说明年一定要多吃一些。</p>
<p>可惜汤之念今年一早就离开了恒誉市,甚至没有赶得上杨梅上市。</p>
<p>她能赶在杨梅下市前回恒誉市吗?</p>
<p>没人知道。</p>
<p>靳于砷将杨梅籽吐在手心,不紧不慢地对大爷说:“你这三轮车里的杨梅都归我了,还有你家的,全归我。”</p>
<p>大爷以为靳于砷是在开玩笑:“你要那么多杨梅干什么?”</p>
<p>“我爷爷爱吃,我也爱吃。”汤之念也爱吃。</p>
<p>拖车来时,靳于砷跟着一块儿走了。</p>
<p>他没食言,将那位大爷家里的杨梅全要了,按照往年的收成比例,一次性付了全款。之后会有人上门来收,大爷只管负责采摘。</p>
<p>从此以后,这位大爷家的杨梅就都由靳于砷承包了。</p>
<p>那么多杨梅,靳于砷一个人肯定是吃不完的,就都当成了员工福利,分给了靳氏集团的员工们。</p>
<p>时间一晃而过,到六月底。</p>
<p>一切耕耘,在这个时候有了一个满意的结果。</p>
<p>这时的汤之念正十分悠闲地享受暑期时光。</p>
<p>后院的葡萄架上密密麻麻的葡萄叶遮天蔽日,一串串葡萄垂挂下来,阳光从缝隙中洒下来,造不成任何威力。</p>
<p>汤之念搬了一张躺椅在葡萄架下,怡然自在地晃悠着,哼着歌。</p>
<p>沈偲也搬了张躺椅躺在汤之念的身边,顺便摘一串葡萄放在手里,一边吃,一边吐葡萄籽。</p>
<p>两个人都圆满地完成高中学业,也都取得不错成绩。沈偲更是超常发挥,进入理想大学就差一张录取通知书了。</p>
<p>想想还挺感慨。</p>
<p>细数在此之前的十二年学习生涯,每一年暑假似乎都带有一些压力。玩耍和放空仿佛一定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恶果,只有不断地埋头苦读,才能证明自己未来不会后悔。</p>
<p>这十二年就这么过去了,仿佛一眨眼的时间。</p>
<p>沈偲是再也不想回头看了,那些做不完的试卷和习题填满了她的整个青春,回想起来是吃不尽的苦头。</p>
<p>高考后回家,她第一件事就是睡觉,企图把这些年缺少的眠补回来。可是谁成想,睡着没几分钟却梦见自己高考忘了带笔,吓得她一个激灵,这一觉睡得也不香了。</p>
<p>汤之念看着沈偲吐葡萄籽,突然想起去年在靳于砷家里第一次吃杨梅时,他说有些人吃杨梅不吐杨梅籽,会直接吞咽下去,就跟吞西瓜籽一样。</p>
<p>汤之念没办法吞西瓜籽,更不可能吞杨梅籽。她怀疑靳于砷是在戏弄她。</p>
<p>“偲偲,你是不是没吃过杨梅?”</p>
<p>沈偲摇摇头:“没吃过啊。”</p>
<p>县城里有卖的,但是价格很贵,她也舍不得买。</p>
<p>“有机会的话可以试试,很好吃。”</p>
<p>沈偲起身去洗手,顺便将吐在掌心的葡萄籽扔进垃圾桶,转头问汤之念:“暑假还剩下那么长时间,你打算怎么过?”</p>
<p>汤之念说:“我打算去恒誉市。”</p>
<p>沈偲闻言有些意外,但也没有阻止:“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去?”</p>
<p>“7月1日。”</p>
<p>沈偲洗手的动作一顿,“你确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