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1 / 2)
戚杏和李青逸,两位在艺术界崭露头角的年轻艺术家,他们的才华和创造力在各自的领域内都得到了认可。
为了进一步发展自己的艺术事业,他们决定与一家知名的经纪公司签约,希望通过公司的专业团队和广泛的网络资源,将自己的艺术作品推向更广阔的市场,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
签约初期,双方都对未来充满了期待。戚杏和李青逸在公司的支持下,参与了多个重要的艺术项目和展览,他们的作品也逐渐被更多人所熟知。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开始意识到合同中存在一些不平等的条款。这些条款可能限制了他们的创作自由,或者在利益分配上对他们不利。
面对这种情况,戚杏和李青逸决定采取行动。他们首先与公司的法务部门进行了沟通,希望能够对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他们也咨询了法律专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在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同时,他们也希望能够与经纪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探索艺术与商业的平衡点。
在一次朋友聚会中,戚杏和李青逸在一位法律界朋友的建议下,决定对他们的经纪合同进行一次彻底的审查。
他们原本以为合同是标准的,但当他们仔细阅读每一个条款时,他们惊讶地发现合同中隐藏着许多对他们不利的条款。
首先,合同中规定了高额的违约金,这意味着如果他们想要提前终止合同,或者在某些情况下未能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他们将面临巨额的经济赔偿。
这种条款让他们感到压力巨大,因为任何小的失误都可能导致严重的经济后果。
其次,分成比例也显得极不合理。戚杏和李青逸发现,他们从自己的作品销售中获得的收益比例远低于行业标准,而经纪公司则占据了大部分的利润。
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经济收益,也让他们感到自己的劳动成果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最让他们感到困扰的是,合同中对个人创作自由的限制。合同规定了他们必须按照经纪公司的指示进行创作,这限制了他们表达个人艺术理念的自由。
对于两位追求艺术创新和个性表达的艺术家来说,这种限制无疑是难以接受的。
经纪公司按照合同中的条款,从他们的收入中扣除了一部分作为管理费、推广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
这些费用的扣除比例之高,让戚杏和李青逸感到震惊。他们开始怀疑,这些费用是否合理,以及经纪公司是否真的提供了与之相匹配的服务和价值。
这种经济上的剥削不仅影响了他们的收入水平,还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他们开始担忧自己的财务状况,担心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甚至影响到了他们的创作热情和艺术追求。戚杏和李青逸意识到,他们需要采取行动来改变这种状况。
他们决定与经纪公司进行沟通,希望能够重新审视和调整合同中的条款。
他们希望通过协商,能够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扣除,提高自己的收入比例,从而确保他们的经济利益得到合理的保障。
同时,他们也考虑寻求法律咨询,以确保在谈判过程中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