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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甜薯浊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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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2月初的气温渐渐回温,午后的阳光照暖大地却不晃眼。

陆斯回踏入南城,让他感到异样的是,自己明明已经离开这座城市三年,却像从未离开过。他站在人头攒动的车站,身边是嘈杂的行人声,目光变得愈发坚决。

三年来,叶轻鹤曾在脑海里模拟想象过无数次,接陆斯回回家的场景。他以为自己能笑着对斯回说一句“南城欢迎你”,然后再如过去一般开个不轻不重的玩笑,好让那些苦楚通通翻篇儿。

可当他见到陆斯回出现在车站时,看着斯回身上穿着不合时节的卫衣,独自站立在人海中,他的眼里就不受控制地蒙上了一层湿意。光阴不动声色,却如狂风恶浪教人飘零,三年…怎么会这么长,这么长?

他背过身重新调整了自己的表情,试图做到内心平和,向陆斯回走去。隔着来来往往的人群,陆斯回也望见了他,露出了一个平淡的微笑。

一步、两步、三步,却越走越快,叶轻鹤奔跑向陆斯回,两拳相碰,又一手勾揽住了他,沉声说,“欢迎回家。”

开口的嗓音已经颤抖,陆斯回愣了几秒钟,也看不见他的表情,有些讶异又煞风景地问,“你哭了?”

“你丫才哭了!”叶轻鹤松开手,眼眶明明发红却嘴硬。

推推搡搡,熙来攘往的车站,日日都要见证数万次的重逢与离别,倾听声声喜悦或悲泣。这些真情包裹着这里的每一个人,也同样流淌在斯回与轻鹤的心中,老友无需废言,一个眼神,就什么都懂了。

两人肩并着肩,往车站出口走去,轻鹤说:“你好像变结实了,也晒黑了些。”

“里面劳改运动量挺大。”陆斯回此时到倒没觉得自己有太大变化。

回家的路上,叶轻鹤指了指后车座上的衣服包装袋,“先去我家,跨个火盆,洗澡换了衣服,再吃顿饭。”

陆斯回点点头,看向车窗外既熟悉又陌生的南城街景,半阖着双眼,倚靠在椅背上,任由阳光洒满在他的身上。

日光下沉,树影斑驳流转,一路无言。叶轻鹤明白自己要开始习惯陆斯回的沉默,习惯他变得寡言少语。这样的沉默并不难耐,只是需要习惯。回到家陆斯回跨过火盆去了晦气,去浴室冲澡。热水的蒸汽将镜子模糊,他抬手擦去雾气,认真地看向镜中的自己。附着水珠的皮肤确实黑了些,眉毛错落,下巴冒着青色胡茬,此时一切才让他感到目生。

监狱里没什么镜子,他几乎快忘了自己的模样。

冲完澡出来时,叶轻鹤已经准备好了饭菜,中间摆着的是一块儿完整的豆腐,轻鹤递给他勺子,“迷舟交代我,让你必须吃口豆腐,清清白白。”

陆斯回挖了一勺,放进嘴里,除了豆香味还有一丝苦味。

“虽然不信,但也图个安慰。”叶轻鹤倒了两杯黑啤,还是他们大学时总喝的那个牌子。二人碰杯后,陆斯回一口饮下,酒竟有些割嗓子,他看着空杯上还留有的气泡,涩笑着说:“太久没喝,酒都变烈了。”

轻鹤笑笑,“喝酒的人没变就成,浊酒一杯,庆我们喜相逢。”

进来家时,陆斯回就环看了一圈,没有瞧见任何女人的痕迹,便问道:“你和迷舟怎么样?”

“去年分手了,然后以朋友的关系在相处吧。”轻鹤又将酒倒满。

“怎么会?”陆斯回眉头皱起。叶轻鹤和顾迷舟从初中就开始谈恋爱,真心实意地相爱多年,物是人非这样的词,不该出现在他们二人身上。

“这个改天再说,住的地儿我已经给你收拾好了,还是原来那儿。”轻鹤手肘支在桌子上,“你不过来,要不我搬过去?”

他放下筷子,明白叶轻鹤是怕他再出事,装作嫌吵闹,“监狱一间房六个人,你让我清静点儿吧。”

“也对。”叶轻鹤思忖片刻道。

酒一杯一杯饮下,话一递一句聊着,一不留神,就让人混淆,此时此刻究竟是过去还是现在。

“鹤儿。”陆斯回喉结翻滚,“真的谢谢…照顾我的家人,还有,一切。”

叶轻鹤怔住,他听得出陆斯回道谢的声音里,隐约间还流露出了一种难以释怀的自责感。

可他却无法说出一句安慰的话,因为一起言语在斯回的沉痛前,都会显得那么傲慢与虚浮,他故作无感道:“谢屁啊谢,我们讲什么谢。”

两人也没贪酒,简单吃了几口饭便收拾了碗筷杯盏,叶轻鹤拿出一摞文件夹,“这些都是盛世尧这几年搞的项目资料,也查不出什么问题来。”

“盛世尧这个人,小心谨慎,行事缜密,我们能做的,唯有观衅伺机。”陆斯回接过那摞文件,摊开在了茶几上,大致扫过,“只要有足够的耐心,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来。”

“你的方向是什么?”轻鹤坐在了侧面的沙发上。

“三件事。”

陆斯回一改刚刚脸上的柔和,转眼间就露出了凶狠又肃杀的眼神,他几乎用着最冰冷,最毋庸置疑的语气,说下了他锁烙在心头的话,“我要郑欲森永不得踏入新闻界。我要整个盛世企业塌败为灰烬。我要盛世尧之子血债血偿,以命抵命!”

杀人要诛心,叶轻鹤意识到陆斯回真正要的,不是简单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泄愤,他要的是夺人命门,一场彻彻底底的摧毁。然而,复仇者,以血洗血,最后手上淌着的血,究竟是自己的多,还是那伥鬼的多?

可,经历了那样的事,到了如此境地,若换作是叶轻鹤他自己,恐怕早没了理智,再出格的事也能干出来。如今,他能做的,就是站在陆斯回身旁,予以后盾,加以控制。

一切都需三思而行,叶轻鹤拿出手机打开一张照片让陆斯回看,照片上是一个男人坐在酒吧里,画质有些模糊。

“这个人叫周雁辞,是盛世尧最得力的手下。”他边说边从烟盒里抽出两支烟,“三年前他不在南城,那会儿盛世集团对外称派他去国外扩展海外业务,他去年底才回国。”

“回来没几个月,就相继接手了盛世集团旗下的电影、酒吧、游戏、会所等大量产业。最近在行业里可是名声大振,都快比盛世尧的名字响亮了。”叶轻鹤将其中一支烟递给他。

陆斯回微晃了下手,犹如真戒了。

在监狱待过的人都想烟想得发狠,往往刚从里面出来,恨不得一口气抽个四五包,叶轻鹤微微感到诧异,但也没太在意,把烟又放回烟盒,继续道:“盛敬尧这两年病痛缠身,说不准哪天出个什么闪失。可周雁辞这个人卓尔不群,你说盛世尧难道就不担心自己这么大的产业,可能有一天到了头,却落不到他儿子手里吗?”陆斯回揣测着盛世尧的性格,虽不能轻易下结论,但他明白,“飞鸟尽良弓藏,功高盖主的人,头上都悬着刺。”

“你知道更有意思的是什么吗?”叶轻鹤眼里闪现一抹光亮。

“什么?”

“周雁辞是盛敬尧的养子。”

“养子?但姓周?”陆斯回的声调里透出意外,目光又落在了那张照片上。

“对!周雁辞7岁的时候进了盛家作为养子,四年后,盛世尧才有了自己的亲儿子。”叶轻鹤手里打了个响指,“但重点是养子又不是义子,他身为养子还能不姓盛,姓本家姓,可想这个人的性格还有能力。也由此看来,他和盛世尧的关系恐怕不是什么养育之恩,能一言概之的。”“你想想看,盛世尧左手是养子周雁辞,右手是自己亲儿子盛天豪,一个32岁能力超群,一个21岁骄奢淫靡,面对着盛世这份金银山,这三个人能不发生些什么吗?”

“从这个人身上,或许能挖到点什么。”

陆斯回头向后仰,半眯着眼睛盯向天花板上的吊灯,手捏了捏后颈部又猛然坐直,对他说:“周雁辞这个人,是老虎还是猫,看来得会会才能知道。”

叶轻鹤了然,“我把他最近常去的场所发给你。”

“好。”陆斯回看了眼时间,已经晚上,站起身拍了拍轻鹤的肩膀,“我去看趟我妈,晚上不用等我。”

轻鹤也起身,拿给他外套,“都忘了时间,你赶紧的。伯母很想念你,在等你回家。”

回家的路很长,陆斯回行在夜色中,月光照亮了他的路,照亮了他的前方。

林昂下了晚自习,看到顾扬给自己发消息,说他们班还要加练半小时英语,让他先走,他就自个儿去校门口买烤红薯了。

“阿姨,拿五个,大点儿的。”林昂笑着对卖烤红薯的阿姨说。

“诶,好。”阿姨年纪已经挺大了,不爱说话,动作也有些缓慢,林昂每次等的过程中还会主动跟她聊两句。

“今天怎么买这么多啊?”她装好红薯,拿着那种过时的铁秤杆称重。

“给我姐买的,她今儿上午回家了。”林昂从口袋里掏出专门准备的现金。

现在都是扫码支付,但卖烤红薯的阿姨不会用,因此有很多人知道不能电子支付,觉得麻烦就不再买了。

每天上下学,林昂看见不管打雷下雨还是下大雪,阿姨都会出摊,还总会喂路过摊位的那些流浪猫狗,他便常准备好现金来这里买烤红薯。

“回家了好啊,21,给2就行了。来,拿好。”

“那怎么成。”林昂双手接过,付给阿姨钱,又挥了下手说:“我走了姨。”

“诶,你注意看路!”

“您放心!”

放学半个小时后,学生们也大概走完了,阿姨把火炉上剩的红薯放到下面火炉仓,盖上仓盖。收拾妥当摊位附近后,绑好火炉,抓住三轮车车把往坡上走,她家距离这里挺远。

骑车上坡容易往后栽,还是推着上安全些,但她碍于年龄推得费力且慢。可没走两步,却突然轻松,回头一看,她那双因疲惫生活而浑沌的眼睛,在顷刻之间有了光辉。

陆斯回站在车后推着车,眼眶变红注视着母亲。

母亲盯着他盯了十几秒,像在确认自己的儿子是不是真的回来了,又很快扭头,用粗糙的手背擦掉眼角水渍,扶上车把,母子二人都没说话,继续推着车上坡。

路灯昏黄,陆斯回望着母亲的背影,他的母亲变得小了。是的,就是小这个字,不是瘦弱,不是单薄,也不是羸弱这样的词。在他记忆里,母亲无论做什么都干脆利落,母亲的背影就像别人家的父亲一般,高大挺拔。可岁月摧人,再次见到,母亲已变得苍老许多,他对自己的责怪更重、更深。

上了坡后,母亲停下,转过身去,脚步往右侧挪了几步,两手揉搓了几下,小心翼翼地择词,“是我的回哥儿,回来了,对吧…?”

陆斯回如鲠在喉,良久从喉咙中应声,“嗯。”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就是要听到一句肯定的话,悬着的心才能放下。母亲的语调变得铿锵有力,脸上露出了带有一缕悲苦的笑容。不知为何,夜晚的风都不冷了,回到家后,进了院子母亲让他先进屋,陆斯回没有进去,而是坐在了门前台阶上,看着家前面的菜地。

陆斯回的母亲名叫安月,为人纯良,一辈子都在与土地打交道,嫁夫生子,勤勤恳恳地活着。只是命运多舛,在她生下第二个孩子,女儿陆光莱后,她的丈夫却害了病,不久就离开了人世。

安月悲痛欲绝,但还是强撑起精神,既当妈又当爸,努力赚钱供两个孩子读书,两兄妹争气又懂事,成绩都是顶好的,孝顺贴心。左邻右舍说她虽然丧夫,但命也没那么差。可后来发生的事,让人明白,一辈子只要没活到头,命好命坏这事儿,谁都说不准。

“给。”安月从火炉里挑出一个大的红薯,拿给陆斯回,也坐在了门前的台阶上。陆斯回接住,想他和母亲上一次像这样并肩坐着,是什么时候。

“以后还要做新闻那一行?”安月问道,她鬓角的发已变白,几缕银丝被风吹在了嘴边。

“嗯。”陆斯回帮母亲将发挽在耳后,手里的红薯还很烫,他拿着在左右手颠倒了几次后,剥开了红薯皮。

沉默了几秒后,安月开口道:“妈妈我…没念过几天书,也不懂新闻怎么做。”

“我晓得的,只有地怎么种。”安月指了指那片土地,语言质朴,“就像那刚从地里挖出来的红薯,表面都是黑土,看着脏,可我知道从春天种下苗开始,我一点都没敢马虎,所以它肯定是甜的。你吃一口尝尝。”

陆斯回咬了一口,甜味迅速蔓延开来,点头道:“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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