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身着勇装地干探(2 / 2)
作为金字塔最下层的巡警,杨洪森的任务就是巡视,这个工作他喜欢,以前他就这么走来走去,不过没有现在的他这么拉风,街上那些看到他们的人都会退避三舍,个个见到他就如同老鼠见到猫一样。
目前,安徽灾情已经引起了上层的高度重视,不过遗憾的事,他们那少的可怜的赈灾银实在起不到什么效果,清廷的种种举措让社会变的更加动荡不安,现实的情况就是这样。以前,杨洪森听说抢钱、抢粮的事那都是坊间的传闻,可是现在这绝对不是什么传闻,而只是一部分,真实的一小部分,因为在芜湖那边听说连巡警都被人给抢了。
“哦!上帝啊,这种事最好别在我身边发生。”
他的心念很快就传达到了上帝那里去了,他将在某一段时期都不要担心这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了,实际上曹帮办某天与太太们打牌的时候,突然想起那天给他喂牌地小子,更巧的是他在例行的巡检中发现了这位耀眼的青年‘干探’。
杨洪森自从把毛剃了后,每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他总是要把头的打理一番,这让它分外光彩照人。如果你每天偶尔摸一点猪油的话,不但可以增加光泽度,在近处还能闻到那么一阵淡淡地芳香。
在旧社会升官全靠老板一句话,他说升,你就升,他说降,你就要坐板凳。
那些羡慕和嫉妒是无法避免的,谁让杨洪森有那么一技之长呢?
曹帮办先升杨洪森为‘助理’,自从他当了‘助理’以后,基本就跟在曹帮办的左右,主要任务就是帮助曹帮办锤炼‘牌技’,还别说自从有了杨洪森后,曹帮办输钱这种事就一去不复返了,杨洪森常常穿梭于各种‘邀请赛’之间,因为其出神入化的牌技,很快就让他博得‘枪手’的美名,他的身价也如米价一般一日三涨,没过多久就他肩上就多了几道档子。
“恭喜,恭喜”
“同喜,同喜。”杨洪森朝对面的巡警抱了抱拳。
就在二个星期之前,他和这些普通巡警没有什么区别,都穿着一色地‘勇’装,而现在他已经换上了黑色的新式警服,并配有袖章、佩刀、刀穗、刀带、刀带带扣、帽徽、警帽、衣领飞蟒图、领章、肩章一应举行,新式警服用品材质高级,肩章上标有警号,面料更是咔叽布的,杨洪森跨着刀在路上走可比拿棍子那会可神气多了。
据说在北方几个省,巡警换装早已结束了,淮军制服也随之被淘汰。但在南方这些鱼米之乡,财税重地,也只有像杨洪森这些升官的才可能换上这套新制服。
二喜摸了摸杨洪森的新制服,被大喜给阻止,“你小子,别乱摸”。
杨洪森轻轻的弹了弹衣角,“你小子别着急,过些时日我也帮你搞一套这样的制服。”
张家大嫂指着大喜道,“你看看你都干了七、八年了,还是这身,什么时候也能像宝森兄弟一样。”
“大嫂你也另大喜兄弟,我这也就换身皮,薪俸是一点也没有长。大喜兄弟想和我一样换身新装,那还不容易,过些日子,咱们营里划分小队,帮办正估摸着找个队长。”
“宝森,那是不是我家大喜有希望升官啊!”张家大嫂问道。
“大喜是我兄弟,再者论辈份,论资历,那都是营中的老人,我怎么也帮大喜抢个各额。”
“这下我家大喜算是有出头的日子了。”
巡警营设队长,这个职务只是临时性的。因为各地的巡警多为二人一组,以前天下太平这一安排也没有什么,可是现在又是乱民,又是革命党,近来又频繁发生袭警事件,尤其在深夜一个不小心很有可能被扒的连裤衩子都不剩。所以总局召开扩大会议,要求各区巡警加强本辖区内治安管理。巡逻以五人为一队,设队长一名,夜间巡逻配短枪一枝。不过这一重大人事安排尚在酝酿当中,只是杨洪森常在曹帮办身边,所以才会近水楼台先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