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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我说我说,”林成福连忙开口,又看着田唐,“如果我猜的没错,将这件事宣扬出去一共有三个好处。”
“第一个好处,是蛰伏,一旦这件事传出,所有人都会知道丰收镇已经被土匪抢过一次,都知道丰收镇很穷,也就不会再有人把主意打到丰收镇头上。”
“第二个好处,是示好,这次我们借了义军的势,灭了土匪,短时间内他们在丰收镇周围的名气都会极高,这时候主动帮助传言他们的好,是丰收镇百姓的心意,对他们来说,却是最好的礼物。”
“第三个好处,是由第二个好处导致的,丰收镇本身不堪为虑,一个连土匪都应付不来的小镇,一个穷困的小镇,没有人会放在心上,但是义军因为此事得到的声誉,却足够让他们成为众矢之的,到那时,鹬蚌相争,我们也可以安然脱身。”
林成福说完之后,所有人眼中都藏着抑制不住的惊骇。
“你是真的很聪明,不过就是有点想太多,”田唐从椅子上跳下来,“正所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我们又不是渔翁,要这鹬蚌相争有什么用,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仅仅只是想要剿灭土匪而已,土匪被剿灭,不管是对丰收镇还是对附近的百姓,都是一桩大好事。”
林成福微微皱眉,他总觉得自己的话没错,可是看田唐的样子,又觉得似乎真是他想多了。
“真的别想太多,我的意愿其实很简单,只要大家能吃饱喝足,安稳度日,那就心满意足了,”田唐认真道,“那支土匪没有剿灭,就算远在深山,心里也总提心吊胆,如今那帮土匪终于被灭了,大家也能好好过一个初春,等着种下春种了,到夏天,我们应该能收获不少粮食。”
屋子里的众人目光都落在田唐身上。
田唐微笑:“时间也差不多了,大家今天好好休息,之后丰收镇还有好多事呢,白小大夫,我们也回去吧。”
说完,她率先出门。
白茯苓下意识注视田唐的背影。
回程的马车上,田唐看着白茯苓:“我不喜欢战争,你呢?”
白茯苓立即摇头:“我也不喜欢。”
田唐依然微笑。
看着跳出来的奖励,田唐的表情从一开始的漫不经心,变得逐渐兴奋。
不愧是困难级别的任务!
一口气拿到这么多好东西,简直太爽了!!!!
第四十七章我想种地
这是周丰木在田家村上课的第十天。
周家六人是在来到田家村后的第三天从白家搬走的,搬到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木屋。
周丰木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在田家村还有家,也问过他奶,却依然没有得到一个答案,不过木屋很干净,一段时间之后,他就熟悉了在田家村的生活。
不仅仅是他,他奶也习惯了在田家村过日子,平时不需要做事的时候,就总爱出去跟那些跟她年纪差不多大的老人聊天解闷。
后来周丰木的娘身体逐渐恢复,周丰木也被送到了学堂里。
刚听说来田家村还要去学堂的时候,他心里其实是很不高兴的,毕竟他之前在丰收镇上有老师教,他还学了三字经和百家姓,再过一段时间就可以学论语。
要是在田家村入学,没准还得从头学起,这对他来说简直是极大的煎熬。
周老太太却不管周丰木怎么想,拽着他送他到学堂上课。
周丰木开始上课的第二天,学堂开始了十天一次的考试,还没有学多少的周丰木被迫只能站在外头看。
之后发生的事,他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在田家村,几乎所有人都在上学,小到五六岁、七八岁的小孩,大到五六十岁的老人,不少人来教室的时候,身上还沾着刚下地干完活的泥点子。
这对周丰木来说简直是巨大的冲击。
他第一天刚进学堂的时候,就被这件事惊到过一次,不为别的,只因为田家村的读书人情况跟他想象中的读书人完全不一样。
等到这天考试的时候,他站在学堂外看着所有人都在认真埋头考试,更是一脸茫然。
直到好几天之后,周丰木才确认自己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在这里,没有人学三字经、百家姓,也没有人学论语、孟子。
学生们手里拿着的不是毛笔,而是一种叫铅笔的笔,用的纸也不是宣纸,而是作业本。
他们这个班被称为启蒙班,每隔十天就会进行一场考试,考上的同学会去新木屋那边的学校,成为幼儿园小班的学生。
小班之后还有幼儿园中班和幼儿园大班,据说白大夫父子俩就是中班的学生,目前还没有人考上大班。
每天的作业不是写大字,而是抄写和默写。
在启蒙班里,大家要学会数字和一些奇奇怪怪的文字,据说这也是最简单的,考上小班之后,会继续教更深入的加减法和单词、造句之类的。
周丰木每每听着,都觉得匪夷所思,更奇怪的是他们的老师就是考上幼儿园小班的同学,他几乎每天都会听到这些同学炫耀身上的衣服,以及夸赞另一边教室的宽敞明亮。
他只花了三天时间,就把启蒙班该学的都学会了,可距离考试还剩下7天。
不就是所谓启蒙班的考试么,他肯定能考出满分。
到了考试这天,他拿着笔和橡皮,昂首阔步地走进教室。
……
马车缓缓驶入田家村,一直到新木屋的区域,马车才停下。
田唐掀开帘子下车,刚踩在地上,就听到了不知道哪里传来的哭喊声。
白家的下人正好过来,田唐随口就问了一句:“这是怎么了?怎么哭的这么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