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六十七、凭尔几路来,我只一路去(4)(1 / 2)
.一百六十七、凭尔几路来,我只一路去(4)
一百六十七、凭尔几路来,我只一路去(4)
听到菲里的指示,两个狱卒立即拖来一名赤条条的囚犯,除了嘴里堵着的破布就身无片缕,看样子似乎才只是十三四岁的少年,然后笑嘻嘻地在门口竖起一个木架,用绳索把他捆绑上去。
很显然,这位细皮嫩肉的少年,入狱的这阵子没少被玩弄——那绽开肿胀的臀部缝隙,还有浑身上下的淤青和血痕,都显示出他刚刚经历过一番激烈的活塞运动。
根据狱卒的介绍,这个倒霉的小子原姓绯村,曾经是附近某家著名剑术道场里的首席弟子,还是什么飞天御剑流的传人,基本上可说是前途光明、未来远大。
但是,这小子最近不幸遇见了几个舌灿莲花的倒幕浪人,被蛊惑着说什么要一起“开创新时代”,于是就头脑发昏地跟着他们一起行动,在城下町了放了大半夜的火,烧死不知多少街坊邻居,据说还不小心弄死了前来阻止的剑道师傅,然后就被愤怒的同门师兄弟给打折了手脚,塞进麻袋里押送过来……
——在这个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残酷时代,失足美少年的下场往往比失足怪叔叔更加凄惨。
在将这位不幸的失足美少年在木架上牢牢绑好之后,典狱长亲自端着一个火盆走了过来,先是留恋地在犯人的白皙肌肤和丰隆臀部上抚摸了几把,然后慢悠悠地走到了他的背后,戴上一副厚厚的手套,再从火盆里抽出一根前端被烧得火红的铁钎……
作为被恐吓的对象,罗伯特将军已近隐约猜到了将要发生什么,立即就扭过头去闭上眼睛,不肯再看下去。但菲里却不肯让他如愿,立即示意两名身强力壮的狱卒把罗伯特将军牢牢按住,再用力扳过脑袋,撑开眼皮……然后自己却优哉游哉地站了起来,溜达到别处去了。
看到菲里离开,典狱长顿时狞笑着开始了行动,将手按在了囚犯背上。那囚犯虽然看不到有什么酷刑被用来对付自已,但依旧拼命地扭动着腰肢。不过典狱长只是冷笑一声,便摘去了囚犯嘴里的塞布,然后手上猛地一用力,就准确无误地把这根烧红的粗黑铁钎,深深插进了他的屁股……
“……噢~~~~~~啊~~~~~~~”
霎时间,伴随着皮肉被烧焦的恶臭,一阵凄厉到了极点的惨叫声,在幽深的院落内陡然响起,其高亢嘹亮的程度,真是响彻天际,足以传遍方圆数里,简直连坟墓中静卧的亡灵都能被其吓醒尽管已经走出很远一段距离,菲里在听到了这串垂死惨叫之后,依旧是猛地抖了两下,身上应声竖起了一层汗毛。
而听到这声哀鸣的狱卒们,却是人人兴致盎然,满脸迷醉,并且朝惨叫传来之处投出了羡慕的目光,仿佛认为这声音比天籁还要动听……果然,变态就是变态,是绝对不能当做正常人来看待的……
又过了许久之后,一手鲜血的典狱长这才兴趣盎然地走出牢室,然后赶紧换上一副面孔,满脸谗笑地朝菲里迎了过来,“……尊敬的大人,那位俘虏总算是投降了,您让他做什么都成唉,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还算硬气,看了那么多花样杀人表演都不肯屈服。最后一直到把招数用到他身上,这才软了骨头……”
“……动刑了?你们没把他打死打残吧若是被弄成废人,那可就没用了”
菲里顿时激动得惊呼起来,因为听了太多声贯长霄的濒死惨叫,所以他的脸色眼下略微显得有些苍白,甚至连蓝紫色的皮下血管都一根根显露出来。
“……哪能呢?咱们不过是稍微比划了一下,试了试某道外国名菜‘蚂蚁上树’的做法而已”
典狱长搓着手点头笑道,“……因为这家伙一连看了好几场杀人表演都没动静,实在是让人不耐烦了。咱就从伙房找来一罐蜂蜜,又在院子里的杉树下面找到一窝蚂蚁,都是又黑又大的那种。然后把他剥光了细细抹上蜂蜜,全身上下每一处都不曾遗漏,而且在屁股那条缝和前边那话儿还特意多涂了些,最后拖出去放在蚁窝旁……这家伙才鬼哭狼嚎地撑了半刻钟,就屁滚尿流地什么都答应了。”
“……那就好,过一会儿千万记得要把他里里外外都洗干净了,再给我送过来……”
菲里脸色有些古怪地摆了摆手,但是又忍不住好奇地追问了一句,“……对了,你刚才都给他表演了些什么花样?传来的叫声居然这样恐怖?”
然后,他便后悔莫及地听了一通令人毛骨悚然的古今酷刑百科讲解。
“……这个……因为砍头、绞死、切腹、溺毙之类的寻常杀人手段,昨天已经给他看过一遍了,今天再重复的话恐怕没效果,所以咱们就搞了几个比较复杂的新花样……”
一提起自己的本职工作和个人爱好,典狱长便顿时来了精神,扳着指头那叫一个如数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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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铁棍穿刺,刚才大人您应该也看到了,就是拿一根烧红的铁棍,从犯人的肛门里插进去,一直刺透肠胃,从嘴里探出。最大的长处就是能让犯人叫得好听,咱们管这叫做‘开口笑’……”
“……接着是南洋蛮夷的一种砍头术,就是把犯人埋进早已挖好的坑中,填上泥土后压实,只留着一颗头颅在外。然后在坑边竖起一根竹竿,下端深深插进地里,再把上端用力掰弯下来,还要拿一条结实的细麻绳,把竹竿的杆头和犯人的头发系住,牢牢绑定。
待到行刑时分,让人举起大斧,让斧刃贴地而过,务必一斧断头,届时喷起一道血柱,掰弯下来的竹竿也能复回笔直,让头颅随着高高的竹枝左右摇晃,借此悬首示众。而下面失去了遮盖的颈腔,还在跟喷泉似的飞溅着血液……”
“……然后是五马分尸,原本应该用五匹马拉住犯人的四肢和脑袋,然后用力扯断。但是咱们这儿的马匹金贵,监狱里用不起。而让人直接拉又力道不够,所以只好改为五个绞盘一起拉……唉,只可惜咱们初学乍练,技艺不精。最先就把头给扯下来了,可四肢却还都好好的……”
“……再接下来是剥皮。这剥皮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比较简单的办法是从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然后慢慢地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但若是遇上一个胖子,就比较难剥了。因为在皮肤和肌肉之间多了厚厚一堆油脂,只用刀子恐怕不好分开……
所以,在这种时候,就得换用更加好玩的另一种剥法,不但需要刀子,还需要水银。
方法是把犯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然后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水银很重,会把肉跟皮拉扯开来,就算是百八十斤的胖子,满身的肥油也没问题。
因此,那个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不停的往上跳,跳啊跳的,最后身体会完全脱离皮肤,从头顶的那个口子里头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