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外贸型(1 / 2)
沙特找到巴基斯坦,难道说只有巴基斯坦能从华夏买到最好的武器?
显然不是。
在军火贸易中,华夏比欧美与俄罗斯厚道得多,不但明码标价,一分钱一分货,还从不提附加条件。
如果说有什么问题,那就是,华夏很少出口自用装备。
拿到国际市场上贩卖的,基本都是“外贸型”,特别是最新式的武器装备。
所谓的“外贸型”其实并不是专门为出口研制的型号,而是内部竞争的失败者,也就是没有被华夏军方采用的型号。
这类“外贸型”装备有很多,比如fc-31战斗机。
虽然华夏官方从没承认,但是fc-31就是第五代战斗机的候选型号,只是在内部竞争中败给了j-20,主要是设计思想过于保守,定位为中型战斗机,改进潜力太小,以及对动力系统要求更高。
这里面既有战术思想的悖对,也有技术上的难关。
比如,发动机就是个天大的问题。
在第五代战斗机项目启动的时候,华夏已经通过ws-10项目,在大推力军用发动机领域有了一定的技术积累,中等推力发动机却是空白,因此研制一种用于j-20的大推力发动机,比为fc-31研制一种中等推力发动机更容易,而且大推力发动机的用途比中等推力发动机更加广泛。
用两台就能推动一架重型战斗机,用一台的话则能推动一架轻型战斗机,还能用相同的核心机发展大涵道比发动机,舰用燃气轮机等,成为轰炸机、运输机与战舰的动力,甚至能衍生出民用航空发动机。
显然,中等推力军用发动机就没有这么广泛的用途了。
用现有发动机来说,也是如此。
f100与f110成为了f-15、f-16与f-14的标准配备,al-31f则是su-27家族、j-11系列与j-10的动力源泉,同时代的中等推力发动机,像m88与ej200只用在一种战斗机上,而采用f404与f414的主要是fa-18系列战斗机,以及销量不佳的“鹰狮”战斗机,还有研制了20年都没量产的lca。
可以说,没有配套的发动机是fc-31输掉内部竞争的主要因素之一。
只不过,fc-31不够先进吗?
显然不是。
随着华夏国力增强,特别是科研实力的增强,研制一种推重比达到10的中等推力军用发动机不再是问题。
正是如此,定位于中型多用途战斗机的fc-31终于等来了春天。
只要配套的发动机研制成功,哪怕受“吨位”限制,fc-31无法跟j-20与f-22a这类重型战斗机媲美,也绝不比同一个重量级的f-35a差,甚至更好一些,因为fc-31没有为三军通用牺牲性能。
f-35系列为了做到三军通用,特别是受stovl型拖累,牺牲了很多性能。
可见,华夏的“外贸型”装备与苏俄的“猴版”,以及欧美的“国际版”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其实,某些“外贸型”甚至比自用型更先进。
最有代表性的,其实就是vt-4型主战坦克。
与fc-31一样,vt-4也是内部竞争的失败者,不过失败的原因却截然相反,即vt-4太先进了。
准确的说,vt-4在设计阶段就采用了太多的超前技术,导致研发风险太大。
当时,华夏陆军需要的是一种货真价实的第三代主战坦克,还要尽快获得,用来替换大量即将退役的五对轮。
要是无法按时完成研制工作,还谈什么量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