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失而复得(1 / 2)
肚子没了油,当拜高卓刘。
当年城寨曾有三位大佬:高全峰、卓贡、刘震云。
搞赌城的高全峰,我在和头酒上曾见过。
搞地产的卓贡,我在庙街酒店曾与他女儿卓希一起睡过。
搞拳台的刘震云,我曾坑过他的儿子刘盛雄。
汗巾豹嘴里讲得刘震云,会不会就是那位最后死在了暗沟里的女拳台大佬?
难不成我父亲当年去过城寨,与她还有过交集?
我与三爷互相对视了一眼。
三爷对我之前的经历一清二楚,皱了一皱眉头。
“阿风,要么一步到位,让小可给汗巾豹治病,等彻底治愈后,一次性全部问清楚。”
“要么分两步走,从他嘴里获知一些重要信息,我们根据这些信息调查,病让小可边治着。”
我没任何丝毫犹豫。
“弄醒他!”
小可拿起了一根银针,在汗巾豹的脖子后面轻轻刺了一下。
汗巾豹顿时“嗷呜”一声惨叫,瞬间醒了过来,本来他的躯体反应是要跳起来的,但因为手脚被铐子死死铐住,起不来身,表情立马变得恼怒,可当他转眼瞅见了我之时,立马换了一副嘴脸,笑呵呵问:“定山哥,你把我绑起来搞什么?”
我挥手让他们几人先出了病房,开始对汗巾豹问话。
汗巾豹倒是挺实诚的,几乎有问必答。
可他毕竟脑子有问题,讲话总是颠三倒四,不是说让我去开堂口立字头,就是说带我去钵兰街找漂亮姑娘。
倒也不是全无收获。
我获得了金龙古刀的情况。
汗巾豹鬼主意挺不错,从治安公署拿刀回去之后,他竟然将刀悄悄藏在了屋坪茅房的油毡布下面,自己则背着一把假刀四处晃荡。
此外,我还获知了另外一条关键线索。
当年城寨有一位名叫阿媚的女人,我父亲去城寨办事之时,就住在她的家里,两人关系好像很暧昧,要不然我父亲也不会让汗巾豹照看她,现在她人还活着,就住在清水湾。
“我挑!定山哥,你脑子也跟我一样坏了吗,怎么什么事都要问我?”
“你别再问了,我头快要晕了……”
我一拳将他直接给干晕。
出了病房门。
我对他们说:“三爷、小可,你们在医院给他治病,我先去拿刀,再去清水湾找一位叫阿媚的女人。”
汗巾豹人晕着,不扎特定的穴位醒不了,手脚被铐,还打了镇静剂,三爷和小可的安全不会有任何问题。
三爷闻言,点了点头。
“你去吧。”
我转身离开。
黎沫夏见状,撒丫子跟了出来。
“宁怀风,我陪你一起去!”
我回头问:“你不用去上课的吗?”
“本来要!但上次你气了我之后,我就不想上课,请了一个月的假。”
“一个月?不会被开除?”
“无所谓喽,我上课只是爱好,又不为赚钱。”
“……”
好吧。
有钱人的世界我也不懂。
两人先去了屋坪,在茅房油毡布下面顺利拿到了金龙古刀。
我欣喜不已。
汗巾豹之前可是当着屋坪一众邻居的面将刀送给了黎沫夏(尽管送的是一把假刀,但邻居并不知情,皆认为他送了真刀),现在真刀到了手,有邻居作证,我从此算是告别抢劫犯的嫌疑了,接下来只要找到阿媚,应该能将当年之事弄清楚。
还别说。
黎沫夏当时所提出的两步走战略,虽然过程不尽如设想,但也算给我彻底打开了局面。
“谢谢!”
在车上,我摸着失而复得的金龙古刀,真诚地对黎沫夏说。
黎沫夏性格属于典型的没心没肺,之前她在病房里都快被吓晕过去了,现在又恢复了大大咧咧的状态。
“真要谢就以身相许喽。”
“……”
话一出口。
她可能觉得失言了,俏脸顿时一红,忙不迭解释。
“我习惯了跟姐妹开这种玩笑,你别当真。”
眼见车上气氛有一些尴尬。
我故意引了一个话题。
“向你解释一下,我没被卓希包养。”
黎沫夏闻言,先是愣了一下。
半晌之后。
她表情竟然略带一丝羞赧,眸子有些不安地瞥向后视镜,假装认真开车。
“哦,知道了。”
我靠!
她不会误以为我向她表示自己单身可撩吧?
哥们仅仅只是想引一个话题来缓解尴尬气氛而已,在当年秘辛没弄清楚、自己命没彻底保住之前,我可没有任何男女之情的心思。
车到了清水湾。
两人下车后往里面走。
清水湾名字虽好听,但它与屋坪为港市两个典型的蜗居之处,只不过一个是码头工人的聚居地,一个为城寨后人的聚居地。
历史因素使然,清水湾汇聚着不少无所事事的烂仔、躲灾祸的猛人、寡居嚼舌的师奶。
沿途打听了一下,阿媚住的地方挺好找的,她在清水湾开一个小洗衣铺。
快到洗衣铺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