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1 / 2)
他呵呵笑,但总是非常细心地替她整理招聘信息,用表格列出一项项地址、名称及公司的主要信息,帮她发电邮。
她非常感慨:“如今找工作真是大海捞针。”
他说:“没有关系,只要耐心,一定能找到那根针。”
最后接到博远的面试通知,她非常意外,因为她都不太记得自己曾向这家公司投过简历,或许是邵振嵘帮她投的。她没抱多大希望,因为是业内知名公司,又是设计职位,不知为何竟然肯给她面试机会,但八成又是希望而去,失望而返。
按着约好的时间前去,公司位于黄金地段的写字楼,外观已然不俗,大堂更是美仑美奂,出入的男女尽皆衣冠楚楚,乘电梯上楼,更觉得视野开阔,令人油然而生一种沉静之感。站在这样高的地方,仿佛可以气吞山河。
接待室的设计也一丝不苟,装潢简洁流畅,落地玻璃幕对着高楼林立的城市中心,放眼望去,皆是繁华的尖顶,真正的现代建筑巅峰。
她喜欢上这个地方,纯粹出于对建筑的喜欢。
hr问过她数个常见问题,最后仍旧问她:“杜小姐,你是t大建工系,为何放弃专业两年?”
她灵机一动,答:“我想通过这两年时间,来更好地提高自己。”
不知道回答得对不对路,因为hr仍旧请她回去等待通知。
她本来不抱多大希望,谁知三天后真的接到电话,通知她去二面。
这下她态度认真起来,做足了功课,结果人力资源部经理相当满意,后面的三面也顺利过关。
接到最后的offer,她非常高兴,得意洋洋给邵振嵘打电话:“博远录用我了。”
邵振嵘也很高兴:“晚上庆祝庆祝。”
结果他临时有手术,匆忙给她打电话:“我马上要进手术室,你先吃饭吧,我下班后去接你。”
杜晓苏答应了,晚上却独自搭了地铁去医院,然后在医院外等了差不多三个小时才等到他。他十分心疼:“这么远怎么跑来了?不是叫你先吃饭。饿了吧?”
“我不饿。”她只是看着他,因为戴过帽子,头发软软的有些塌,看起来并不邋遢,反倒像小孩子。在手术台边显微镜前一站五六个小时,脸色疲惫得像是打过一场硬仗。
外科很辛苦,尤其是神外,开颅手术不比别的,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他说:“是个颅底肿瘤的小孩,手术很成功,出来后看到小孩子的妈妈,见着我们又哭又笑,觉得再辛苦也值得。”
他最近瘦了一点点,眼圈下有淡淡的黑影,也许是冬天穿衣服多,显得脸尖了些。她觉得心里软软的,也许是心疼,也许是骄傲,但只是看着他,所以他开玩笑:“怎么这样看着我,今天晚上我很帅?”
“是啊!”她挽住他的手,“救死扶伤的邵医生最帅!”
吃饭的时候她告诉他:“其实我小时候就希望自己嫁给医生,或者建筑师,因为觉得这两个职业都好伟大,一个治病救人,另一个可以建造世界。不过后来自己学了建筑,倒有点失望。”
他最喜欢倾听她说这些话,所以问她:“为什么觉得失望?”
“嗯,也许是觉得跟想像的不一样,神秘感消失了,功课很重,作业很多,尤其是制图。那时候我很娇气啊,常常画图画到要哭。”
他想像不出来她娇气的样子,因为她一直都很执着很坚强,哪怕是做个小娱记,为拍张照片都会冒险爬到水管上去。
杜晓苏很快进入了工作状态,她虽然是新人,可是很勤快,又肯学。设计部年轻人居多,很多人是从国外回来的,工作气氛轻松而活泼,她与同事相处融洽,渐渐觉得工作得心应手。没有多久便参与了一个重要的个案设计,老总再三嘱咐:“新晟是我们的大客户,林总这个人对细节要求很高,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宁维诚,晓苏她是新人,你要多看着点儿。”
宁维诚是设计部的副主管,美国c大海归,才华横溢,工作非常出色,老总素来重视。这次由他带整队人马去见新晟的副总。
只是杜晓苏没想到那个林总会是林向远。
“这是我们设计部的杜晓苏。”
听得宁维诚这样介绍,他向她伸出手来:“幸会。”
她也从容微笑:“幸会。”
宁维诚负责展示ppt,而林向远听得很认真。开完会后已经是下班时分,林向远顺理成章对宁维诚说:“已经快六点了,大家都辛苦了,我请大家吃饭吧。”
新晟与博远有多年的合作关系,两家公司的团队亦是驾轻就熟,仿佛都是自己人。杜晓苏不想显得太小气,所以没有找借口独自先走。
去吃湘菜,其实新晟的企划部大都也是年轻人,气氛活络而热闹。大家在席间说起来,突然有人发现:“咦!林总也是t大建工系毕业,跟我们公司杜晓苏是校友啊。”
林向远沉默了片刻,才说:“是啊。”
这下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起哄说:“那杜小姐应该敬林总一杯,算起来林总是杜小姐的师兄啊。”杜晓苏很大方地端着杯子站起来:“林总年轻有为,有这样的师兄,是我这师妹的荣幸。”
林向远笑了笑,说:“谢谢。”与她干杯。
吃完饭后出来,杜晓苏跟同事都不顺路,于是独自走。一部车从后头慢慢超过来停下,正是林向远的座车,他下车来对她说:“我送你吧。”
她说:“不用了,前面就是轻轨站了。”
他说:“就算是校友,送送你也是应该的。”
“真的不用,我两站就到了,连换乘都不必。”
他终于问:“没人来接你吗?”
“不是,他今天加班,再说他住的地方跟我住的地方比较远,没必要为接我让他跑来跑去。”
她的语气轻松坦然,仿佛真的只是面对一位长久未见面的老同学,而他怅然若失。
她已经这样不在意,他曾经数次想过两人的重逢,也许她会恨他,也许她会掉头就走——当年她的脾气其实很倔强,骄傲得眼中容不得半点沙子,不然也不会分手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可他真的没有想到,原来她已经不在乎了。
从容地,轻松地,把过去的一切都忘掉了。
她连恨他都不肯,令他怀疑,当年她是不是真的爱过自己。
他竟然有种不甘心的感觉,而她礼貌地向他道别,他站在那里,看着她走进灯火通明的轻轨站。司机在后面提醒他:“林总,这里不让停车……”
他沉默地上了车,说:“走吧。”
杜晓苏压根没将这次重逢放在心上,隔了好久跟邹思琦一块儿吃饭,才想起来告诉她。
邹思琦听得直摇头:“你竟然还跟他吃饭?这种男人,换了我,立马掉头就走。”
杜晓苏说:“唉,没必要。其实想想,我也不怎么恨他。”
邹思琦提起来就气愤:“杜晓苏,当初这男人一边跟你谈恋爱一边爬墙,最后奉子成婚前才告诉你要跟你分手,整个儿一陈世美!他把你当傻子啊,你都不恨他?”
杜晓苏说:“他当初也真心地爱过我,至于后来的事,只能说人各有志。”
邹思琦直翻白眼:“杜晓苏,你真是没得救了,当初他在学校里追你,谁知是不是相中你爸爸是行长?毕业后认识那个更有钱有势的女人,立马就把你甩了,你还说他曾经真的爱过你?”
杜晓苏做万般郁闷状:“邹思琦,留点美好的回忆给我行不行啊?你非要说得这么丑陋,初恋耶,我的初恋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