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小店的新品种(2 / 2)
“神仙大人那么体贴,当然有说明了。”李易书可是“神仙大人”的头号粉丝,话语全是偏向“神仙大人”的,“这两样是肥皂跟香皂,是清洁用品。”
李易书道:“就跟胰子一样,但洗衣服比胰子洗得更干净,手脏了用肥皂洗,能将手洗得非常干净清爽,一点儿油污也不会存留。香皂的效果跟肥皂一样,不过多了香味,闻起来可好闻了。”
李易书把手抬到李周乐面前:“姐姐,你闻闻。”
李周乐接过香皂轻轻一嗅,一股淡淡的桂花香气飘入她的鼻孔,沁人心脾。
“好香啊,是桂花香气。”李周乐对香皂爱爱不释手,“这颜色也跟桂花的颜色一样,淡淡的黄色,好漂亮。”
“姐姐喜欢的话,拿着用吧。肥皂咱们也留下来。”李易书虽然这么说,但做决定的人还是要看李周乐。
李周乐确实很喜欢香皂,这玩意儿对女性的吸引力可大得很。看到弟弟另一只手拿着的打火机,李周乐估算了一下价钱,点了头:“好啊,就留下吧。我用肥皂给你洗衣服。香皂我放到柜子中熏衣服,不比熏香差。”
李易书高兴地笑了:“姐姐,明天我们去镇上。”
“不,去县城。”镇上的东西不如县城的多。
李易书应了一声。
翌日,李家姐弟单独前往县城,不过是买一些小东西,不用麻烦温家兄弟。两姐弟没有坐牛车,慢慢地走着,走了整整一个上午,才走到县城。
“姐姐,肚子好饿,我们先去吃点儿东西吧!”李易书捂着肚皮,可怜巴巴地望着李周乐。
李周乐如何不明白他的心思:“你是想吃街口那家的扁食吧?”
李易书嘿嘿一笑:“他们家做的很好吃嘛!”
确实好吃,因为装扁食的汤底是用老母鸡熬的鸡汤,吃起来鲜香无比,纵然价格比别人家贵了三四个铜板,但吃得人不少。
李周乐用手指点了点他的脑门,笑道:“走吧。”
因为正值正午时分,来吃扁食的人不老少,两姐弟等了好一会儿,方招到一个空位,要了两碗扁食,一碟小菜,美美地吃了一顿——现在的生活好了,原本每天两顿就解决吃饭的问题,如今两姐弟改做了一天三顿。吃得饱,身上和脸上都长了肉,比起以前芦柴棒一般的模样,现在如同换了两个人一般。
吃过了扁食,两姐弟直接前往惟安当铺。孙掌柜热情无比,现在两姐弟就是他的财神爷,可不能有一丝怠慢。两姐弟知道孙掌柜心念念的是打火机,也不拖延,直接将打火机取出来给了孙掌柜,孙展柜急忙将准备好的银票递给李周乐。自从第一次拍卖打火机以来,姜家已经拍卖了三四次打火机,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让姜大少爷不但赚得盆满钵满,而且出尽了风头。
同样是银票加碎银子,李周乐将银票藏好,带着碎银子跟弟弟一起朝西街口的集市走去。两个人在那些卖簪子和钗子等小物件的摊子前徘徊,李周乐眼光细腻,由她进行挑选,很快就买了一大包的小物件。不过虽然数量不少,但重量却不多,李易书背在背上,轻松无比。
两人这么一圈转下来,太阳已经向西偏落,时间已经过了未时,两个人不敢再耽搁,带着买好的东西离开了县城。
虽然回去的时候加快了速度,但到村子的时候已经酉时了,太阳与月亮同时挂在空中,但天色却很是昏暗。李周乐按着胸口,那里放着银票,幸好这一路还安全,没有人打他们的主意。下一次,下一次还是叫上温家兄弟吧,他们一个女人一个孩子,多好的打劫对象。
“周乐。”还没有到村口,就听到了熟悉的温柔的声音。
李周乐惊讶地道:“你到村子外面来做什么?”
温子夏走过来,笑道:“你们这么久没有回来,我担心你们,想着出来迎你们一下。”
李周乐心中一热,柔情满溢低道:“我们这不就回来了吗?你吃饭了吗?我回家就马上做饭,你跟我们一起吃吧。”
温子夏拒绝了:“不用,子瑜已经在做饭了,我等下回去吃。”
李易书呵呵笑道:“温大哥,姐姐等会儿要做面疙瘩汤,你带碗回去,让子瑜和子珏也吃点儿肉腥。”
“好。”这次温子夏没有拒绝,原因,两个弟弟有好久没有吃肉了,肯定馋得慌。
李周乐温柔地笑道:“是你馋肉了吧?”
李家现在粮食不缺,但肉却是不好买,须得去镇上或是县城才能买个几斤回来,改善一下口味。只是这天气逐渐热了起来,肉食不好存放,他们只能偶尔吃一回肉。想想以前饭都吃不起的日子,现在的生活已经非常幸福了。
三个人笑谈这回到李家,李周乐不顾疲劳,立刻道厨房准备晚餐去了。因为早就想好药做什么,她早上出门前就准备好了食材:面已经发好,木耳已经泡好——自从知道自家的瓷缸通向古代以后,韩诺再也不往里面丢剩菜剩饭了,而是偶尔丢一些自家放久了但还能吃的干货,比如木耳、牛肝菌、大枣什么的——李周乐切了一小块肥肉在锅里熬出油,放入木耳、青菜、牛肝菌和水,煮出一锅香喷喷的三鲜汤,再放入捏成小小的面团子,不过稍微煮一会儿,等面团子浮起来后,面疙瘩汤就做好了。
李周乐装了满满一海碗,用篮子盛放着,交给温子夏。温子夏道了声谢,提着篮子回家。
“姐姐,你和温大哥什么时候成亲?”看着两人的互动,李易书突然发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