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伏击李自成(2 / 2)
在李自成他们前面一百丈远的地方出现了一队人马,虽然看不清楚这些人。但是李自成却认识他们所船的衣服,那就是张雷的军队。在他们遭受攻击然后往后面逃跑的这一段时间里面,张雷带着人绕过了他们,再一次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后面不知道还有没有追兵,但是前面却已经出现了堵截,李自成没有任何的办法。不管他愿不愿意,接下来他都必须要和张雷来一场正面对抗的战斗。
张雷看着李自成那狼狈的模样和少了不少人的队伍,开心地笑了起来,看来这李自成也还不是神仙嘛,也不是能掐会算的。
双方一接触,张雷自然是毫不客气的带领大家用三眼铳来招呼。而李自成也已经不敢冲在了队伍的最前面,而是躲在士兵们的身后。下达着进攻的命令,他已经没有了后退的余地了资格。
张雷从来都不会心软,仁慈在他的身上已经消失,战争的残酷已经让他明白,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既然对方都不去想大家都是大明朝的子民不能够互相残杀,那他张雷又凭什么要去想呢?
战况前所未有的激烈,张雷已经全面封锁了李自成的所有的去路。李自成想要将张雷打退看起来已经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了,对于他来说最能够降低自己的损失的做法就是将所有的士兵都集中起来进行重点突围。而他也确实就是这样做的。抛开今天策略的失误被张雷设下的埋伏打了个正着不说,李自成是一个优秀的将领。
同样的,张雷也知道接下来李自成必然会这么办,不过就算是知道他也没有任何的办法,他只能够在李自成突围出去之前尽可能的削弱他的力量。
密集的枪声打得李自成的队伍都抬不起头来了,他率领着自己的士兵逐渐收缩自己的队形。然后找到了一个他自己认为张雷力量最为薄弱的地方,率领着所有的士兵都朝那一个点突围出去。
张雷没有办法,只能够抓紧时间,但是打了一个多时辰之后。李自成还是带着他的士兵突围出去了,李自成摆脱了张雷的军队之后连头也不敢回,逃命一样地走了,张雷哪里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呢,正所谓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只要还能够追,那就必须要一追到底。
双方边打边走,一路往北方去了,而在几天之后,李自成又遇到了一波敌人,这一波敌人是孙传庭带领的队伍,他在听说了李自成和张雷对打的消息之后,连忙带着兵马往这边过来了,终于在这个地方拦住了李自成的去路。
李自成是不敢和他打的,甚至都不敢停下来,因为只要他一停下来就会被张雷给追上,张雷一个敌人都已经够让她头疼的了,现在再来个孙传庭,那他还活不活了?
于是他带着人一路不停地跑路,他不敢和张雷打,也害怕张雷和孙传庭两个人将他给围起来打,于是他便挥军北攻河南,不想与双方正面冲突。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孙传庭就是专门来围攻李自成的,怎么会让他轻易跑掉呢?双方在开封城郊外相遇了,被孙传庭堵住了去路的李自成不得已停下了北上的脚步。
后面的人还没有追上来,但是这也是随时都有可能会发生的事情,于是李自成想要速战速决,率先在开封城外摆开了阵势。孙传庭自然也是不甘示弱,率军与李自成进行了一场血战。
孙传庭只有五万人马,而李自成虽然这一路以来损失惨重,但是就从人数上面来说还是比他要多得多,不过不同的是孙传庭的士兵个个都精神抖擞,而李自成的士兵则被连番打击连惊带吓的,都面带疲惫之色,乍看之下,这是一场很有悬念的遭遇战。
李自成面对和自己一个级别的对手,恐惧之色已经完全没有了,而且人数要比孙传庭多得多,所以他显得轻松。最主要的是,他是一个这样庞大的人群的领袖,在接受了接连的失败之后,必须要有一场胜利来挽回自己的士气。而这个时候孙传庭自己送了过来,李自成自然不会客气。
双方大战一触即发,李自成率先带着自己的队伍朝孙传庭的队伍打了过去,孙传庭也不甘示弱,双方马上混战在了一起。
经过了一天一夜的战斗,开封城外尸横遍野,状况极其惨烈。而就在这个时候,李自成却突然之间率领着自己的队伍脱离了战斗,似乎是要逃跑。
孙传庭见李自成人数比自己多得多还被自己给打跑了,顿时就得意了起来,什么都没想就率领着队伍追击而去,若是能够将李自成的队伍给打败了,那可是绝对的大功劳一件。
李自成自然有自己的想法,说了要打赢一场战斗来确定自己的优势地位,现在怎么可能会这么快就退走呢?那岂不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他之所以后退当然有自己的道理。
一边逃跑,李自成一边吩咐走在队伍前面的跟在自己身后的这些士兵将自己身上的装备一点一点地脱下来丢在地上不用,数万人都将自己的装备给丢了下来,经过的地方似乎都铺上了一层装备。
而孙传庭虽然得了张雷的百万两银子,但是招募了五万人,日子自然也是过得紧巴巴的,装备普遍不怎么样,现在地上突然之间多了这么多的装备,孙传庭都还没有来得及吩咐,那些士兵就围上去哄抢了。
孙传庭本来想去制止他们,但是最后想了想还是没有那样做,一来是因为这些装备确实是自己所需要的,二来是因为反正李自成已经逃跑了,让他们捡一点战利品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