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江湖第一课(1 / 2)
马义最后决定先跟路云去做生意。修真是很重要,但是要突破元气二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反正只需要一天的时间,等他赚了50万后再进山也不迟。自己现在远在南云省,他相信三金帮不会那么快找到自己。
交易地点叫麻坡,离大余乡有七八十里路,路程有点远,时间又紧迫。马义重回白雪家,上次顺来的摩托车寄放在她家里,现在正好取来代步,马义载着路云先到大余乡,他们先吃饭,然后到加油站加满油,再去麻坡。
亚州饭店,招牌挺牛逼,听着高大上,实际规模小得可怜,十几平米的面积,几张黑不溜秋的饭桌,塑胶凳子油腻腻的,地上满是客人用剩的劣质纸巾,用过的一次性筷子。掌勺师父是个大胖子,光着膀子,身上“香”汗淋漓。
饭店软硬件只能用“糟糕透底”四字形容,冠名与位例四大洲之首的亚洲貌似不和谐,再仔细一看,原来此亚州非彼亚洲,少了三滴水,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华夏山寨货果然无处不在!犄角旮旯都不能独善其身。
马义迟疑了一下,扭头看着路云,意思是问她要不要换另一家。
路云耸耸肩,说道:“入乡随俗吧。”
路云不反对马义就放心了,至于他自己,在滨海市流浪的时候,垃圾桶里的厨余他都吃过,亚州饭店的环境对他根本没有压力。肚子饿了,填饱就是,乡下人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穷讲究。
他刚才只是担心路云不习惯而已,现在看到她一点都不嫌弃,马义顿时感觉她与自己是一路人,心里对她的好感倍增。
马义和路云各点了一份牛腩米线,10元一碗,乡下物价不高,碗用的是海碗公,米线量够,就是牛腩有点少,汤水不知道用什么脚料做的,呈暗褐色,汤面漂着几粒象苍蝇一样的豆鼓。
马义和路云正低头吃着米线,饭店门口走来五个光着膀子的青年。十六七岁年纪,身高不过165公分,皮肤黝黑,象烧炭人家的孩子,脏兮兮的t恤搭在肩上,手臂上纹身裸露。纹身不咋滴,龙不象龙,蛇不象蛇,稍远点看就象手臂上贴着一条蓝黑色的麻绳。
蹩脚的纹身却不影响他们装b,他们嘴里叼着香烟,嚣张拨扈,仿佛自己就是当年纵横铜锣湾的“鸡哥”。
“咦,这不是五哥的摩托车吗?”一个挂大耳环的家伙指着马义停放在饭店门口的摩托车说道。
“大耳环,你有没有认错?五哥人都傻了,还能开摩托出来?”
大耳环摇头说道:“我怎么可能认错,五哥是傻了,但是他的摩托车也丢了,说不定偷车的人可能就是弄傻五哥的人。走,进去看看。”
大耳环一挥手,其他人立即与他一起走进亚州饭店。
路云抬眼看马义。事已至此,已经没有什么好隐瞒,马义只好点点头,路云抚额,她为马义脑残感到无语,刚刚抢来的车,他居然敢在人家地头上亮出来,如果他不是二得惊天动地,就是天生爱惹祸的种。
路云开始怀疑自己找马义作搭挡是否正确。
“喂,我问你,门外的摩托车是谁的?”
大耳环恶狠狠地问老板兼掌勺师父,老板很畏惧大耳环。在大余乡,谁不知道他们是横行乡里的小恶霸,得罪了他们,就等于得罪了魔鬼,让你一辈子都得不到安生。
“他……他们的。”老板指了指马义和路云。
箭已在弦上,路云再想低调也已经不可能,她头都不抬,指指马义,再反手指指大耳环他们,意思是让马义解决这个小麻烦。
麻烦是他惹的,他理应出面解决。
她知道马义的医术很好,她明明中了枪,枪伤却在她一觉醒来时痊愈了,她很惊讶,问他是怎么做到的,他不肯讲。现在正好称一下他的斤两,顺便了解一下他是什么牛人,掂掂50万薪酬是否出得值。
“哥们,咋滴了?”
马义笑脸迎上前去,亚州饭店太坑爹了,居然没留后门,正门门口已经被他们堵上了,他想一走了之已经不可能,虽然现在的马义根本不会害怕这些装b土霸王,但是他喜欢低调。
“我五哥的车怎么会在你手上?”大耳环双拳紧握,态度嚣张,大有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架势。
“他送给我的。”马义面对威胁气定神闲,脸上笑容依旧。
“送你妹,我五哥都成了傻子,爹娘都不认识了,他会送车给你?麻逼造的,五哥肯定是你弄傻的,然后抢他的车……”大耳环嗓门越来越大,脖子上青筋暴露,正想动手,旁边一个秃瓢青年突然喊道:
“等等……”
“光头,麻逼造的,你干啥?”大耳环不满地问道。秃瓢没有理会大耳环,而是看着手机上的相片问马义:
“你是马义?”
马义很好奇,自己是初到宝地,他怎么会认识自己?难道哥真有那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