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许仙路过(2 / 2)
名垂千古的方式,有很多种。活在史书丹青里,活在文学演绎里,活在老百姓口耳相传的故事和八卦里。但无论如何的形式,许大夫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和垂范。
……
马厩这边的门打开,一个高大魁梧,阔面重颐的红脸汉子,带着两个小喽啰,捧着个和自己的块头极不相称的小饭碗,“啪”一声,径自放在柴草地面上。后面两人,也各自“啪”,“啪”将碗放下。
“吃饭吧。”那红脸汉子瓮声瓮气的开了腔。
“叔,这是何处啊?为什么要抓我等三人呢?”方仲永细细端详了这位,相貌如若关云长转世,长髯红面的大叔,卖萌装乖的试探道。
红脸汉子看了他们几人一眼,一个个都是未及弱冠的书生,而宋朝,是个全民尊敬读书人的时代,这红脸汉子虽身为劫匪,也不能免俗,于是他耐心的回答,甚至是抚慰这几个娃子,道:
“那小子身上的信物,我们已经取了,去和那小子老爹谈判,若是谈成了,还回我们一千匹马,或者,还个八百匹,也成,你们就能回家去了。放心,我们走马帮做的虽是刀口舔血,终日和党项、契丹鞑子厮混纠缠的买卖,却不会随意杀自己百姓。”
方仲永一脸清纯无知的装着洋相,一面将身子挪的更靠近碗了一些,带着让王安石、柴麟两人都不忍直视的撒娇姿态,忽然开口道:“叔,您绑着我们,这饭咋吃?”
“给脸不要了是不是?”那红脸汉子忽然抬高嗓子,又捏起方仲永的下巴,在他的白面上,立刻捏出两个指印子,:“小子,别耍花样,叔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叔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你心里几个小九九,叔明白的很。怎么吃?用嘴啃。”
“别介,叔啊——”方仲永一脸无辜的继续道:“叔啊,你说,拿了那小子身上的信物,是拿的什么信物?”
说着,他看一看王安石,又看一看那红脸汉子道:“不知叔在走马帮里,做得了多大的主呢?”
红脸汉子不耐烦他的弯弯绕,却也回答他道:“拿了那小子有家族印信的荷包帕子,放心,怎的就确认不了身份了?”
方仲永却一脸摇头晃脑道:“非也非也,叔啊,那那荷包帕子,不顶事儿,他家府上下人,都是人手一件儿的。拿那个去,岂不耽误了您们的大事?”
红脸汉子看他一脸认真的样子,又看向频频点头的王安石,一脸狐疑道:“怎么着?”
“叔,您给我解开一下,就一下,成不?您看我一个书生,你们三个身高八尺的好汉,就是解开了我双手,我也跑不到哪里去嘛”方仲永一脸认真的摆出最呆萌的造型,
接着说道:“我知道他有件信物,他是不愿意取来给你们的,让我取来给你们,你们好早点找人办了事,放我们回家啊。好不好嘛,叔——大叔——好大叔——”
他们本就是几个孩子,这红脸汉子听他说得真诚,想着解开他,应当也不碍什么事,于是挥一挥手,身后两个喽啰,抽出雪亮的大马刀,一刀下去,砍断了方仲永手上缠绕的绳子。
方仲永走到王安石身前,却从袖筒中摸一块自己的玉佩,假装从王安石袖中取出的一般,他拎着那块玉佩,摇摇晃晃走到红脸汉子身前。
“叔,这个东西才是独一无二祖传的,不过这东西的印记,要集中精神,仔细看,你们看——”方仲永摇晃着手中的吊坠,继续努力的实施从未试过的催眠之术。
吊坠在红脸汉子等三人眼前摇来晃去,荡着无聊的秋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