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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节第一根绿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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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兄,为何对黄又廷青眼相加焉?”

“无他,云家的生意离不了先生的照拂!”

听了云峥的话,两人相视捧腹大笑,云峥的实话实说给黄又廷留下了极好的印象,他一个人在藏地整天和污秽的藏人打交道,自认为满肚子的学问却无处表现,让他的内心痛苦不堪,今天遇到了云峥,非常的难得,不由得打开了话匣子,两人纵论古今,臧否先人得失,交谈的极为投契,再加上猴子给两人送来了俩羊皮口袋的米酒,边喝边聊,不觉间已是日落西山。

“就是这样子,先生需要在雄鹰王跟前建功立业,小弟需要在雄鹰王这里赚取钱财,别人不知道您还不知道么,我想在东华门唱名,就需要钱财铺路,所以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雄鹰王座下披甲之士不下千人,控弦之士更有万人之多,如此强大的一股力量我们为何不能让他变得更加强大一些呢?”

黄又廷喝了一口酒,长吁了一口气摇头道:“没那么容易,你且看,雄鹰部的左面是黑水部,他同样地强大,雄鹰部若要与他为敌,两虎相争只能便宜右面的花嘛部,所以不管怎样动作都会招来灭顶之灾,所以只能困居这天湖边上,动弹不得。”

“先生大才缘何看不见附近流窜的那些盗匪?我听说只要价格合适,他们不介意去帮助部族打仗的,而且也有这样的先例,为何不加以利用呢?”

黄又廷瞅了云峥一眼把两手一摊苦笑道:“钱粮呢?如果你的商队的钱粮足够雄鹰部招募强盗,我早就建议雄鹰王下手了。”

“云家财力薄弱,可是有一个地方并不缺少钱粮啊,先生就是从元山过来的,难道还不知道云山乃是百年的盗匪窝,那里聚敛的钱财难道还不能满足先生的胃口?非要打我这个小小的商人的主意。”

黄又廷怔住了,喝了一大口酒问云峥:“一旦进入大宋的领土,为朝廷所忌怎么办?擅起边衅不光是对宋朝说的,也对雄鹰部有约束力,他已经两面受敌了,如何还能经得起大宋的蹂躏?就算大宋边军懦弱无能,可是朝廷里的那些人并不傻,只要给黑水,花嘛二部许以钱财,雄鹰部立刻就会遭受灭顶之灾。”

“黄先生难道就没有听说过瞒上不瞒下这句官场名言吗?元山都是些什么人?对大宋来说都是盗匪,豆沙县这么多年一直任其肆虐乡间,前不久他们更是丧心病狂的攻破豆沙关造下了滔天的血债,豆沙县的人无不恨的咬牙切齿,如果这个时候雄鹰部出动猛士攻克了元山,拔掉了元山这颗钉子,您说,豆沙县的县丞会像上面禀报雄鹰部入侵呢,还是向上面禀报自己攻克了元山,剿灭了百年的山贼呢?

至于元山的资财,当然全数归雄鹰部所有,只要行动快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光盗匪,掠其钱财,云某敢打包票,不但黑水,花嘛二部来不及反应,就是豆沙县的人想要知道估计也是半个月以后的事情了吧?

黄兄有了这笔钱财,再慢慢经营黑水,花嘛二部不迟,吐蕃民风彪悍,但是心思却不够用,正是我兄大展宏图的地方,至于小弟能附于兄长骥尾赚点钱财就心满意足了。”

黄又廷瞅着天边的薄云摇着头对云峥说:“世兄为了开拓自己的商道。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不过这个计划还真的不错,雄鹰部得到钱粮,可以经营草原,世兄的商道也能畅通无阻,最有远见的就是将来雄鹰部的马蹄所到之处,都会成为你经商的地点,云家的壮大繁盛几可预期啊,世兄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心机,诚为可叹啊!”

云峥把皮口袋在黄又廷的皮口袋上撞一下说:“云家做生意从来不会将利润独吞,总需要大家都有好处才是,这个计划您看如何?如果觉得可行就迅速的行动,君不密失臣,臣不密失身,这件事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犹犹豫豫的想要成事,才是白日做梦。”

黄又廷没有立即回答云峥,其实云峥看的出来,头人只是在把他当仆人使唤,他并没有成为那个雄鹰王的谋主,云峥不需要他去谏言,只需要他将这个想法告知雄鹰王知道就好。

阴谋需要慢慢地发酵,只要长出第一根绿毛,后面就会有无数的绿毛长出来,黄又廷就是发酵吐蕃人野心的第一根绿毛。

晚上躺在帐篷里,透过帐篷的缝隙就能看到漫天的繁星,在豆沙寨观云,那么,来到草原就必须要看看星星,云峥不打算一次就将所有的美景看完,只看了一小片星河,自己年纪不大,没必要一次就把这样的享受催生到极致。(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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