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九霄金莲丹书(1 / 2)
“振江水流湍急,水面开阔,快船顺流而行,势如奔马,可一日千里。”
石远站在甲板上,得意洋洋的给高欢解说着。
首阳距离甘州天都山数千里,石家常年采药,人面极广。为了送石远,特意找了关系搭上一艘去甘州的大船。
不过,他们所乘的大船却不是石峰所谓的快船。此船长七丈,宽丈五,深两丈,分三层,有二十一舱,一半用来载人,一半用来载货。这种大船,再如何快法,也不可能日行千里。加上正是春初,河水枯干,船速自然更慢。
两岸青山起伏,天青水远,站在甲板上远眺,让人心旷神怡。高欢嘴上有一搭无一搭的石远闲聊,心里却有几分豪情壮志。
在首阳城安心待了三个月,终于要进入太一道,面对传说中的无上大宗师元阳道尊,以高欢的深沉,也禁不住有几分激动兴奋。
世间有七位公认的无上大宗师,每位大宗师都堪称无敌强者。其中,地位最为显赫的当然是轩辕皇朝国师法定乾坤原天衣。元阳道尊作为太一道长老,比之贵为国师的原天衣也是不遑多让。
在大元国内的飞龙寺内,还有另外一位大宗师十方佛尊。飞龙寺只收本国人为弟子,以高欢的身份是怎么也不可能进入其中的,更别说学习无上秘法金刚五相轮。
“兄台,又见面了……”一个清朗声音在高欢耳旁响起,打断了高欢的漫游神思。
高欢早察觉到身旁来了人,不过既然没敌意也没有异常气息,也就没有在意。闻声才转过身,见说话的之人正是一天前在宝隆堂内见到的那名公子。
此人剑眉星眸,五官比例匀称协调,肤如白玉,俊美绝伦,竟然是让人挑不出一丝瑕疵。头戴束发玉环,一身白衣胜雪,腰悬宝剑,气度雍容高华,让人一看就是不敢有任何轻忽。
“我叫林河,不知兄台如何称呼?”林河很客气的攀谈道。
高欢拱手还礼,“在下高欢。”高欢言行举止颇为生涩,但他气度从容自然,到别有率直洒脱不拘一格的意味,是以并不显得失礼。
林河洒然笑道:“我见兄台风姿超卓,心生敬慕,前日仓促,没想到今天却能共乘一船,真是有缘啊……”林河俊美无匹,气度高华,谈吐温雅随和,主动和高欢结交,却没有一点架子,极容易给人好感。
高欢虽然本能的有些抗拒陌生人的接近,但这个林河热情随和,到让高欢很难拒绝。衣饰装扮可以改变,但人的气质却几乎没办法改变。林河骨子里那种高贵骄傲,是无法掩饰的。林河的身份肯定不凡,接近他也许是无聊,也许是喜欢结交朋友,却不应该有什么特殊的目的。
林河博闻广识,谈吐幽默,加之毫无架子,一番攀谈下来,到是很快的和高欢热络起来。不过林河虽然和高欢谈笑无忌,却从不和石远说话,甚至都不正眼看他。
要照石远平常的憨直性子,早就火了。但在林河面前,石远却是自惭形秽,绝不敢多说一句,乖乖的低头站在一旁,好像个称职的跟班。这也让高欢心中有些好笑。
说起来其实也并没什么奇怪的,石远身份低微,那是真正的草民,林河虽然不知来历,身份却肯定是贵不可言。面对林河,石远骨子里就感到敬畏。高欢虽是高手,可高欢却没有那种慑人的威势,加上高欢一向温和平静,从不给人压力,石远对于高欢可是没有一点敬畏。
几天下来,林河已经和高欢称兄道弟,关系极为亲近。就是林河的小侍女柔儿,也是暗自称奇不已。她这个公子,眼高于顶,别说的江湖草莽,就是高官显贵子弟,林河也从不放在眼里,更不会这样毫无架子与之结交。
在三层的贵宾舱室内,红毯铺地,四壁镶嵌晶光石把室内照的亮如白昼,酒桌上摆着几道小菜,数量虽少,却都极为的精致。还有一坛百果酿,金黄的酒水宛如琥珀,粘稠而香醇之极,哪怕是不饮酒的人,看了也忍不住想要尝尝。
“高兄,不知此行要去哪里?”举杯相邀后,林河问道。
高欢也没什么可隐瞒的,直言道:“太一道三月山门大开,我准备去拜师。”
林河亮如星辰的眼眸神光一闪,嘴角露出几分笑意,“我和高兄还真是有缘,我也正是要去太一道拜师。”林河笑容很清雅,却又有种奇异的真挚味道。
几天相处下来,高欢发现林河骨子里是和高贵骄傲的,却不知为什么,对他就特别的友善亲近,高欢也觉得此人颇为投缘。听到林河也去太一道,高欢也是颇为高兴。
林河举着酒杯悠然道:“白头如新,倾盖如故。人和人之间就是这么奇怪,有些人整天在一起待十年二十年一辈子,到老也都是点头之交。有些人萍水相逢,却能一见投缘,相交莫逆。我看高兄,就觉高兄从骨子里都透出一种明净,不染一尘,直若天人。这不是骄傲,就像是鸟在天鱼在水,这是因为你和其他人有着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