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台北(2 / 2)
“沈冲看到这一幕,不由的一笑,典型的宅男和女神,他客套道:“要不要先在这里吃点东西?”
“不用了,那边有吃的。”张艾嘉一摆手,说道:“走吧,再不走就要迟到了。”
一路上,沈冲坐在车后座上,观察者张艾嘉和罗大佑。
罗大佑明显很迷恋张艾嘉,那表情眼神沈冲太熟悉了,宅男看女神都是那样子。
张艾嘉表面上很正常,不知道是因为女人特有的伪装天赋,还是她对罗大佑没感觉……
沈冲越看越觉得有趣。
他对张艾嘉的认知,大都来自于前世各种影像资料,当和真人接触之后,幻想中的形象和现实中的形象,相互冲突,重叠,融合……搞的沈冲自己都说不清楚对张艾嘉是一种什么感觉,很欣赏她,也有想要拥有她的冲动,但远远没有达到看到情敌就吃醋发飙的地步。
当前世的信息和现时的场面混杂在一起的时候,沈冲产生了一种看戏的八卦酱油党心态——哟,这两个家伙,当年的绯闻好像是真的。
但是等等,当年不就是现在么?
崩溃……
音乐派对是在一栋名叫“香颂室”的咖啡店里举办的,沈冲到的时候,已经聚集了二三十个人的样子,他一进门,扫了一圈,就不由的感慨,运气真好!(注2)
有句俗话,叫做“一命二运三风水”,命好,那什么都好,沈冲穿越而来,手握金手指,就是命好。
而运,运气,运道,对人的前途事业非常重要,最好的运气是什么?就是在一个行业爆发之前的刹那,恰到好处的进了那个圈子,进早了,做炮灰,进晚了,蛋糕分完了。
所以佛家有云:机缘可遇不可求。
这也是为什么“命”会排在“运”之前的缘故,对命好的人来说,别人求之不得的机缘,对他来说唾手可得……比如沈冲,他在香港电影新浪潮爆发前,进了电影圈,迅速结识了一大群日后的名角,抢占了先机。
而今晚,他又进了另一个即将爆发的圈子——台湾现代流行音乐业。
用不着张艾嘉介绍,沈冲认出来了好几个人:人群中最显眼的那个,是台湾流行音乐史上的第一位天王巨星刘文正,那个在角落里发呆的,是后来的滚石王牌潘越云……(注3)
张艾嘉负责组织,她匆匆交代了几句话之后,就丢下沈冲去忙活了。
“真不简单,难怪能成为台湾流行音乐圈的大姐头。”
沈冲看张艾嘉在人群中来回穿梭,很快就把乱糟糟的场面变的井井有条,不由的感慨了一句。
他摸了一瓶啤酒,随便闲逛,凑在人堆里听人聊天,一会功夫,就收获了很多前世从没听过的小道八卦。
大约七点半,音乐会正式开始,罗大佑在台上,用钢琴伴奏,自弹自唱。
《闪亮的日子》,《痴痴的等》,《我们曾经年轻》,《歌》,《乡愁四韵》……
沈冲听了一会,就听出好几首熟悉的歌,对罗大佑的音乐才华敬佩不已,才不过二十四五岁,就有如此耀眼的成就,而沈冲前世这个年纪,还奋斗在网游第一线,一事无成。
在音乐会的休息时间,一位戴着眼镜,看上三十左右的女子走到沈冲旁边,搭讪道:“你觉得怎么样?”
“非常厉害。”沈冲由衷的说道:“他是我见过最有才华的歌手,未来成就不可限量。”
“哦?”那女子追问了一句,“成就能有多高?”
“中国的鲍勃迪伦吧。”沈冲轻轻抿了一口啤酒,说道:“也许是约翰-列侬?”
那女子睁大眼睛,表达了一下惊讶,她指了指台上的罗大佑,问道:“你是他朋友?”
“不算是吧。”沈冲摇头,“今天第一次见,张艾嘉带我来的。”
那女子点头,说道:“我听她说过,你是香港来的那位电影老板?”
“是的。”沈冲拿起酒瓶,和她的杯子碰了一下,自我介绍道:“我叫沈冲。”
“陶晓清。”那女子又接了一句,“电台节目主持人。”(注4)
“我是个资本家。”沈冲晃着酒瓶,也补了一句。
陶晓清被逗的抿嘴一笑,说道:“你在国外留学过?”
“没有。”沈冲反问:“怎么了?”
“没什么,看你对西方音乐很熟的样子。”
“一点也不熟。”沈冲耸肩一笑,说道:“我只知道鲍勃-迪伦和约翰-列侬很有名,有名的肯定是好的,我觉得罗大佑未来也会像他们一样有名。”
“你可真风趣。”陶晓清大笑,过了一会,她又问道:“你既然是个资本家,又这么看好罗大佑,何不开个音乐公司,投资给他出唱片?”
“说实话,我很想这么做。”沈冲喝了一口酒,说道:“但是一来我不熟悉音乐行业,二来我的主要业务都在香港,在台湾开唱片公司,没人照看,风险太大。”
“可以合资嘛。”果然女人主动搭讪,都是有目的的,“我可以介绍几个想要做唱片公司的台湾人给你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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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这个女子叫陈薇,15岁就进了魏家,比魏景蒙小30多岁,魏景蒙去世后,她写过《魏三爷的女人》等回忆录,在台湾轰动一时。
注2:根据张艾嘉访谈,她曾在“香颂室”住过一段时间,举办过个很多音乐聚会。
注3:罗大佑的出道之作,是为刘文正的电影《闪亮的日子》写插曲,此处潘越云为凑热闹,读者不必在意。
注4:陶晓清是“台湾民歌之母”,台湾的校园民歌运动的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