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八章 十王献女(中)(1 / 2)
端华坐轿杨猛骑马,两人奔皇城而去,路上杨猛也考校了一下端华的想法,收拾蒙古,怕不是三五年的事儿,若是将内外蒙的行政中心撤到热河,未尝不是一个缓冲。
热河,紧邻蒙古;热河行宫,不仅有庞大的建筑群,而且周边还有不少佛寺,甚至藏边的小布达拉,那边也有;蒙古是个政教合一的地界,若是自己的铁路修好了,将蒙古诸王迁至热河行宫,未尝不是个妙计。
这次和亲,选的是实力小,家族没有男丁传承的蒙古王爷,这些人的势力不成,也就不会被蒙古诸王所忌惮,蒙古诸王入行宫,和亲的蒙古王实地掌管蒙古的行政,二十年之后,他杨猛的子嗣长成了,这蒙古就要真正的易主了,至于热河行宫的蒙古诸王,识相的赏他们个安乐,不识相的就赏他们安乐死好了。
跟着端华的轿子,杨猛的走得慢、想的快,不大的时间,一张正对蒙古的大网,就算是成了!
到了东暖阁,四色棍对于使用热河行宫的事儿,也不怎么上心,热河在乾隆年间,本就是皇帝的避暑、行政之地,莫说是百十位蒙古王公,就是再多几倍也装得下,当然,皇帝用的地方,是不可能让蒙古诸王染指的。
“三哥,这事儿你与端华商量着办!端华,朕信重杨三哥,如今朕需要养身,宗室凋零了,蒙古诸王的事情你要多多的上心,杨三哥还要顾及津口的战事,有些事儿你多担待!”
一日的清闲,两次被蒙古诸王的事情打断,四色棍的脸色也有些不虞,如今他真是害怕了。这不能行不能动,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这两天力量慢慢的复苏。太医那边有许多养身之法还要他时时的练上一练,为了这些琐事。影响了寿元可不好。
“嗻……”
见皇帝的面色不虞,端华也知道今个儿来的不是时候,这事儿杨老三也是多余,小事儿而已,何苦劳烦皇帝呢!
“陛下,臣这边还有针对蒙古的方略,热河行宫可否让法域双王、蒙古诸王,时常居住一下。若是有可能,臣想让蒙古诸王在热河常住,这样蒙古的王公们,就不用在苦寒之地遭罪了。
而且,也便与朝廷管理蒙古,这次不是要在蒙古的公主、格格之中选秀吗?让那些实力小的王公管理蒙古政务可好?”
四色棍的爱答不理,倒是有圣君之象,威严呐!若是蒙古诸王觐见之时,四色棍也是这个样子就好了,这爱答不理的样子慑人呐!
赞许的看了四色棍一眼。杨猛将自己在路上想出来的法子,也大略的给四色棍说了一下。
“端华,你看如何?”
依旧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但这事儿四色棍还真上心了,若是能慑服蒙古,他这咸丰帝的威名就厉害了。
“杨国公高明,若是如此,那蒙古就是我大清之蒙古啊!之前的变乱,自可消弭于无形之中,而且朝廷也能在休养生息之后,再选一批精干的满蒙臣工!
这段时间臣也想了许多,朝廷对于满蒙的臣工太过于放纵了。杨国公的许多政令,看似苛待满蒙臣工。但却是砥砺他们的手段,陛下。有杨国公辅佐,千古一帝可期啊!”
杨猛留下端华、载垣,一是因为他们有亲王衔,二是因为这俩确实也不是人才,真正的人才那是鬼子六,这两位下到地方,也就做个知府州县的料儿,真要放眼四方,他们差得远了。
到此,杨猛对于端华的疑虑也少了许多,羽翼尽去的端华、载垣,根本没有筹谋这个的本事,想必参照一下影子的情报,对这两人的猜忌,也可以挥散了。
“郑亲王谬赞了,这事儿要办,还得看陛下的意思!”
“杨三哥,你也是多事儿,这些事儿你自己就能办了,何苦来劳烦朕呢?这段时间的政事,杨三哥代办了吧!朕要养身!”
对于杨三哥的谦恭,四色棍也多少有些不满,他已经很长时间不处理政事了,如今想起那些政事,他就脑仁疼。
当年的自己也是傻乎乎,放着杨三哥不用,自己去亲力亲为,一个长毛贼就折腾的他筋疲力尽,如今可好,有了杨三哥,政务清明了、长毛贼授首了、英法联军被打的求和了、就连蒙古诸王也要进京了,端华说的千古一帝,也是四色棍的念想呐!这话听着入耳。
“那……臣等告退?”
“走吧!走吧!寻常之事,杨三哥自去办理,莫要扰了朕的清净!”
四色棍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这时辰,他还有一段五禽戏要练呢!说千道万,活不长什么都是空呐!
“国公既有处事之权何苦要劳烦圣上呢?”
出了东暖阁,端华也开始埋怨杨猛了,如今的皇帝喜怒无常,这大清唯一能号皇帝脉的只有杨老三一个,如今端华这王爷做的本就战战兢兢,这下因为蒙古王公的事儿恶了皇帝,若是来日热河那边出了事情,第一个倒霉的就是他端华。
“这是大事儿,怎可不经由皇帝?杨某若是那么做了,可是大罪过!”
杨猛怕端华在试探自己也说了一番光大公无私的话,没想到,这端华全没听进去,面色一塌,就开始诉苦了。
“唉……皇帝重用杨国公,杨国公就不要太过隐忍,如今这叶名琛闹的京师怨声载道,国公还是要说说话的,不然叶名琛这厮还不蹬鼻子上脸?”
叶名琛的跋扈,是杨猛有意为之,端华也没少在叶名琛的手底下吃瘪,王爷?对于小京官,端华、载垣这样的是王爷,对于叶名琛之类的军机来说,王爷也不过就是个官衔而已,品制大没实权,与军机首辅叫板。端华、载垣这样的不成,即使是鬼子六也要让着军机首辅三分的。
“叶中堂乃军机首辅,杨某虽贵为国公。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事儿还是避嫌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