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迷团(1 / 2)
“研发中心的进展怎么样?”周利文打破了暂时的沉默,向廖远成询问道。
廖远成斟酌地说道:“芯片方面勉强可以达到要求,但目前主要问题还是触摸屏的技术,我回来前和三星那边沟通了一下,根据他们的说法,恐怕最快也要6个月后才能拿出下一代产品。”
“6个月……?”周利文摇摇头,有些疑惑:“既然连三星的技术都暂时达不到这要求,苹果公司怎么拿出产品的?比尔,你能不能想办法打听一下?”
比尔想了想,微微摇头:“恐怕很难,苹果的保密工作一向不错,而且以我对苹果公司的了解,他们没有这方面的专利,何况从乔布斯成立苹果公司起,他们的经营思路就没有过自己研制硬件方面的先例。”
周利文和廖远成相视一眼,默默点了点头。的确,比尔说的不错,苹果电脑公司作为一家赫赫有名的高科技公司,但它其实从真正意义上来讲并不算是制造商,而只是一家以创意、研发设计和品牌为一体的公司。
和周利文的or公司相比,苹果公司有着极大的不同。无论是最初的苹果电脑,还是后来的ina和推出的“个人数字助理”,也就是最初的pda产品,或是乔布斯回归苹果后研发成功的itce和ip等产品。无一例外,这些产品其构造没有一个零件是由苹果公司生产,苹果公司只是它们的设计者和创意、品牌的拥有者。
举个简单的例子,苹果公司设计一款产品,比如说苹果电脑,会采取类似兼容机的方式向各零件厂家进行下单采购定制,随后再以苹果公司的设计要求交由代工厂代为生产,最后打上苹果的印记进行发售。
这是一种在美国,同样在世界上非常流行的商业模式。这种模式的好处是作为一家高科技公司并不需要拥有自有的工厂,而只需关注研发、设计、市场和销售几个环节即可。同样,在其它行业中,这种模式也大行其道,比如说运动品牌的耐克等等,都是以品牌着设计为主,而把制造交由代工厂生产,从而减少成本,以获取最大利润。
而周利文的公司稍有不同,他拥有斯高帕的股份,从这点来说周利文的or拥有自己的芯片制造商。如果再加上沙子浩的代工厂和tcl的下游工厂的话,比起苹果公司来,周利文的or公司更像一个传统型的高科技公司。
不过,周利文自己也清楚,随着公司的做大做强,苹果公司的这种模式才是最值得学习的。拥有自己的工厂当然有着许多好处,可坏处也不少,尤其是成本开销和订单的依赖性,会过多消耗公司的精力和资源。但不管怎么说,在周利文刚刚开始创建or的时候,别忘记他那时的基业是在中国大陆。市场和市场的不同,再加上当初联发科来势凶猛,周利文选择以自己工厂作为基础展开商业战略并没有任何错误。
而现在,周利文也逐渐调整了经营策略。这也是他前些时候回国把代工厂的主导权给予沙子浩的原因之一。至于斯高帕方面,周利文也在考虑在适当的时候把斯高帕的芯片工厂从主体中脱离出来,从而调整产业结构,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那么问题就来了,从比尔得到的消息,苹果ipad已经即将完成,难道乔布斯会容忍一款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产品出现?或者他头脑发热又准备重蹈当年苹果电脑失败的覆辙不成?在触摸屏技术还没解决的情况下就拿出ipan来?
周利文想了半天也没想出结果来,只能让比尔想办法摸下情况。简短的会议开完后,周利文在廖远成陪同下去了趟研发中心,看了看or平板电脑的研发进度。
基本和廖远成介绍的差不多,从表面看平板电脑的设计已经很完善了,由于去年下半年,新型的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的出现,使得困扰的电池续航能力已经初步得到了解决。当然,目前这种电池的成本依旧过高,主要还是生产工艺和技术方面的原因。根据合作的新能源公司,也就是atl公司介绍,随着生产工艺和技术的逐步完善,这种电池的成本也会相应下降,但近期是不大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