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为人难哉(2 / 2)
乐进攻鄄城,曹植等挥师来救,旋被团团围困于城中。曹子建困坐愁城,整日饮酒大醉,然后戟指痛骂:“子桓杀我!”最终为其门客、廩丘人王观所杀,并缚曹楷,开城以纳王师。
至于南线,于禁、夏侯尚先后摧破蒋钦、陈武、朱据等,并王昶所率安丰藩兵,合围曹冲于历阳。其实仗打得不甚漂亮,夏侯尚甚至一度遭到蒋钦的突袭,差点儿连小命都搭进去了。好在反乱各部兵力都极薄弱,多不过数千人而已,又为诸葛亮设谋,使分割包围,遂被逐一剿灭——蒋钦、陈武奋战而死,朱据被俘,押赴洛阳斩首。
曹冲见事不协,一度想要突出历阳城,从牛渚渡江逃往丹扬,然而鲁子敬受命还师,先使丁奉率快舟二十条直下芜湖,正好拦住了曹冲。曹冲渡江不利,被迫退返历阳,眼瞧着被剿灭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再说曹植既死,鄄城克复,曹植二子——曹苗、曹志——尚在冲龄,即为王观所缚,与曹楷一起送到乐进军中。乐进早就得着了曹洪的关照,说:“彼皆天家骨血,死生唯天子可断,慎勿折辱,使先帝于地下亦不得安寝也。”所以乐文谦好生接待——反正就三个孩子嘛,只要彻底隔离,也不怕他们闹出什么事儿来——也不戴枷,也不上桎,直接推上安车,就派人押送去了洛阳。
曹髦以问群臣,该当如何处置?群臣皆以为谋逆大罪,本当车裂,且夷三族,因为天家骨血,乃可降一等裁断:曹楷就应大辟,曹苗、曹志应当瘐死——横死狱中,其实是赐其自尽——二王妻妾等,并当入官为奴。
曹髦颔首,便待下旨,突然间是勋在班列中长叹一声,凄然道:“哀哉,人之为人,难矣哉!”曹髦不禁皱眉,就问:“令公何所思而叹耶?”是勋起身拱手,沉着应答:“臣因思人生在世,抉择实多,未识当从圣人之教耶,当从律法所限耶?故此而叹。”
曹髦说这还用想吗?“圣人传天道于君,君乃制国法于时,法若不合圣人之言,乃当权也。若法刻细,不通情理,则与秦政何异?”
是勋说那就是喽——“三族之诛,周礼所无,肇始于秦,为商鞅设连坐之法,一人触律,家族亲戚不告者,同罪。是以苗、志之罪,在未能发其亲过,并出告也。然且不论彼尚年幼,未识善恶,即成年矣,子云:‘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若即刑之,是违圣人之言,且示天下,孝乃当死,不孝或可全身也,不亦谬欤?”
《论语》中有记载,叶公曾经对孔子说:“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我的家乡有个人很正直,他老爹偷了羊,他出面指证了老爹。然而孔子却回答说:“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我家乡的所谓正直,与你们不同,要父亲帮助儿子遮掩过错,儿子帮助父亲遮掩过错,这才叫做正直哪。
所以是勋说了,如今曹苗、曹志之罪,是因为没有告发老爹曹植,所以按照夷三族之罪,他们也都逃不了。可是先不说这俩孩子年纪都小,压根儿不懂得好赖,就算他们已经成年了,若从圣人之言,就该为父亲隐瞒罪过啊。那么人生在世,究竟应该听从圣人的教诲呢?还是应该遵从法律的约束?当法律和孝道产生冲突的时候,应当何去何从?
其实是勋挺不赞成孔子那番话的,中国古代几千年来一直缺乏法制传统、法律精神,都是由儒家这种“情大于法”的思想泛滥所造成的。当然不能否认,孔子有其时代局限性,他那会儿一心恢复周代贵族社会,用礼来约束贵族,用法来制约“小人”,当然不愿意法制渗透入社会各阶层,进而判断所有案件。法家就当这种话是放屁,可是冷冰冰的秦法完全不考虑案件实情,只知道机械执行,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同样令人齿冷。
汉因秦法,只是删其繁琐罢了,基本上还是秦朝那一套。其后儒家上台,把更多的人情带入了司法过程,但并没有据此彻底修订法律法规,所以董仲舒才有“春秋断狱”——以儒家礼教为指导思想,在具体案例上乃可以推翻机械的法律条文。
是勋的灵魂来自后世,法律观念比这年月绝大多数儒生都要鲜明,本不愿以情坏法——即便那是恶法,也应当先尝试修改,而不是直接加以破坏——但他更受不了一人犯罪、亲戚连坐那一套。活生生的人命就摆在面前,几个孩子有多大罪过,竟要受连累而死?
正因如此,他才捏着鼻子白扯一段自己都不怎么相信的话,刻意要为曹苗等人脱罪……